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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精神异常,能否进行伤情鉴定?

 见喜图书馆 2022-03-18

提问:打架致精神异常,能否进行伤情鉴定?

答复: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6.3,本标准所称的损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引起的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反应性精神病、癔症等,均为内源性疾病,不宜鉴定损伤程度。
另,需注意与精神障碍有关的伤情鉴定标准:
《标准》5.1.1 e)颅脑、脊髓损伤致“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构成重伤一级
器质性精神障碍是指:有明确的颅脑损伤伴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病史,并且精神障碍发生和病程与颅脑损伤相关。症状表现为:意识障碍;遗忘综合征;痴呆;器质性人格改变;精神病性症状;神经症样症状;现实检验能力或者社会功能减退。
请参照上述标准,结合具体伤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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