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请问这样的伤情,可以鉴定的伤情程度是哪个?

 金华303 2018-10-09

鉴定来讲你这个材料不够的,损伤程度鉴定(即日常说的伤情鉴定),需要本人到场核实身份并作临床检验,就你单纯发的这个资料来看,一,鉴定时机并不成熟,ct提示需排除迟发性颅脑损伤,也就是讲辅查中并未完全排除延迟性的颅脑损伤可能,按照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需伤情完全稳定后进行,二,脑震荡在现行法医学伤情鉴定原则来讲,并不存在这个说法,理论中颅脑闭合性损伤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即可认定为神经系统症状,这个依据是入院检查记录记载,三、腰椎退行性变,腰三椎体滑脱1°,合并看来,并不具有鉴定价值,四、胸背腰手多处软组织损伤,说明白点就是皮肤肌肉等组织的挫伤,按照现行标准,没有鉴定价值。

所以,综合看来,不发生迟发性损伤,没有严重后遗症并发症出现,可以综合评定为轻微伤,鉴定活体损伤有个基本原则,就是客观性,所见即所得,综合考虑,伤病并存的,要评价伤病有无直接因果关系。

再普科一点,民间所说轻重伤跟法医学鉴定的轻重伤有差别的,日常擦破个皮也可以说是轻伤了,法医学来讲,擦破皮的面积不够的话,轻微伤都评不上。法律意义在于,轻微伤属于行政案件,轻伤二级以上属于刑事案件。加害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一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