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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首创者是谁呢?你绝对想不到!

 史家之韵 2022-03-18

警察,作为我们当代维持社会治安的一个代表国家执法的职业,我们都习以为常,觉得是很正常的职业,应该有,可是,你知道我们中国的近代警察是谁创立的吗?如果不知道,请继续往下阅读。

  在我国的古代社会中,有一个职业和警察相似,那就是府衙里的捕快,可是又不完全一样,捕快是领命出去抓人,而不是在日常行为中维持治安。还有一个职业是团练,那只是某个大势力集团自己建立的保安吧,也不是近代的警察。

在清朝末年,八国联军入侵后,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西方列强在交还天津的时候,为了保障列强在天津的势力,在条约中规定,清政府不得在天津租界周围20公里内有驻军,这就等于清政府在天津没有驻军权力了。

  1902年,清政府把不能带兵接收天津这个难题交给了时任山东巡抚的袁世凯。由于袁世凯在训练新军的时候,对西方的军警制度就有一定的了解。

  因此,袁世凯在自己的北洋军里挑选了3000名士兵,效仿西方的做法,在直隶的保定开设了警务局,对这些士兵进行短期的训练后,就变成了巡警。之后,直接开进天津接收城市。这样,就避开了军队进入天津的嫌疑。

对此,西方列强也无奈,因为这是维持治安的警察,不是军队,并不违反条约。袁世凯在天津设立警察总局,由其部下赵秉均担任总办。

  这些巡警进入天津后,开始四处巡逻,维持治安,天津成为中国近代“巡警”第一个巡逻的地方,使得当时的天津成为全国治安最好的城市。

由于天津成立的巡警效果很好,慈禧太后便下旨要求全国各地效仿袁世凯在天津建立的警察制度,使得警察制度逐渐得到推广。

  1905年,清政府派遣五大臣出洋考察,结果在火车站遭到了革命党人炸弹的袭击,袁世凯便利用这一事件上报朝廷,建议清政府设立巡警部,并推荐自己亲信徐世昌担任巡警部尚书(即部长)。近代中国的警察制度由此正式开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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