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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最早警察学校始于天津- 文/仲文 何美嘉- -今晚报

 劍鏵 2011-12-15

中国最早警察学校始于天津

文/仲文 何美嘉
  • 发布日期: 2011-11-10 00:00
  • 作者:

民国十二年(1923年)直隶警察传习所毕业证书(本图由文献学者、收藏家李刚提供)

警察学校为我国警察系统源源不断输送精英人才,为维护社会繁荣稳定起到了功不可没的作用。众所周知全国近现代警察制度起源于天津,正因此全国第一所警察学校也就顺理成章始建于天津。然而您可知当时的警察学校招收条件是什么?在警察学校都需要学习哪些课程?这一切都得从1902年成立的天津警务学堂说起。

天津警务学堂初设立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八月十五日,时任清朝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袁世凯,在代表清朝政府接收侵华的八国联军归还对天津军事殖民统治机构“天津临时政府”的同时,成立天津巡警总局,开创清末地方警察制度的先河。同时警察教育也需配套跟上,因此警察学校与警察机构的建立几乎同时进行。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年九月二十日天津警务学堂成立,举行开学典礼,校址在堤头村。后来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九月迁至南斜街,就是原来天津市第三十六中学。当时天津警务学堂设总办1人,督办1人,聘请日本警官担任教官。警务学堂设警官和巡警两个班,首期招生225人,学员均从现职警官中选调。学习时间为7个月,学习内容为中外法律和相关警察知识。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保定警务学堂并入天津警务学堂,改称北洋巡警学堂。当年五月,北洋巡警学堂第一批学员毕业,被分配到天津南段巡警总局各区分局任职。同时开始招收第二批学员,并规定了招收学员的条件,当时的招收条件还较为宽松,即:粗通文字、年龄在20~35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强壮且无残疾,经考试合格方能录取入学。当时文官学生的考试题目为《守望相助论》,武官学生的考试题目为《除恶务尽论》,兵学生的考试题目为《有勇知方论》。

北洋巡警学堂严进严出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北洋巡警学堂重订章程,规定北洋巡警学堂设职员14人,教员21人。招生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学员(内部警官)200人,这200人中官费100人,自费100人。第二部分为学生(新招募)160人,均为公费。学级设置为学员2年毕业,每半年为1个学期,第一学期教初等功课,第二学期教中等功课,第三、四学期教高等功课。而学生是1年毕业,每3个月为1个学期。学习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文凭。

学员招收的条件与之前相比严格许多,学员应是官职曾注册、年富力强、无不良嗜好者,且气质、眼力、身材、体力都需考验合格,还需文理通晓、熟悉业务、无官场不良积习方可。另一方面,学生招收的条件也大幅提高:具有证明其身分、情况的凭证(如担保学生身家清白等),需粗知文理而且性情平和,年龄在20岁~35岁之间,身材4尺8寸(1.6米)以上,五官端正、言语清楚、身体强壮无残疾而且能耐劳方可被招收。可见无论哪种招生门槛都大幅提高很多。

学校课程设置为补习科、必修科、随意科。其中补习科包括修身、伦理、生理、中外历史、中外地理、数学、国文、统计。必修科包括宪法、行政法、裁判所构成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学、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和国际警察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外交史、条约操作。随意科包括测绘、理化、东文东语(日语)。当年七月,北洋巡警学堂又增设高等警察科,学制4年,前2年为预科,后2年为正科。由在学的200名学员中留100名转入高等警察科学习。必修科中增加外语课,日语、英语任选一种为外语课程。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月,清朝廷民政部奏定的《巡警学堂章程》中规定高等巡警学堂应设在省城,巡警教练所设在各府厅州县。据此规定,清宣统三年(1911年)五月,天津北洋巡警学堂并入保定府巡警学堂,天津设巡警教练所。当年6月第25期学生180人学习期满,分派到南北各段警察局实习了6个月。至此,北洋巡警学堂共训练官警25期,毕业人数3632人。因为天津开创了警察制度和警校的先河,后来各省及大商埠设立警察局均向天津聘请教官和老师。很多优秀的天津警察学校毕业生,也到各省成为了当地警界的核心骨干。北洋巡警学堂可以说走在了当时国内警校的最前列,成为享誉全国的警察名校。

1915年,该学堂改组为直隶省警察传习所,隶属于直隶省警务处。不久后警务处改为天津警察厅,传习所改称天津警察教练所。1937年又改称天津甲种警察教练所。1945年恢复天津警察训练所,地址在迪化道(今鞍山道41号,解放后曾为天津公安学校)。1948年2月,改称天津市警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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