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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事:摇篮期的厦门警政

 馱夫 2022-03-20

厦门警事:摇篮期的厦门警政


1:早期的厦门警局设于前道台署内

近代警政建设,始于晚清“新政”。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闽浙总督许应骙拟将原“绿营军”汰弱留强,改设为“巡警军”,负责地方治安管理。是年12月,“福建全省警务总局”成立。旧绿营兵丁纪律涣散、目不识丁,难以胜任巡警之责,故后任总督李兴锐,提议兴办 “警察学堂”,以刷新巡警素质[1]。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闽省警察学堂正式设立并开课:
闽省警察学堂前于(光绪)三十二年闰四月间开学授课。学生分普通、高等两班。普通专以造就巡士,一年毕业。高等则以造就巡长、教习,二年毕业。嗣于两班内增授法学通论及刑法等科。至今全堂学生除退学2名未经传补外,实计98名。内高等班45名,普通班53名。因须添招学生,故已勘定贡院后官园一区,建造校舍,一俟工竣,即行迁入。[2]

厦市为通洋商埠,诸事能得风气之先。设警一事,不是也不例外。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道台延年倡设“巡捕”:

厦门道延少山(即延年)观察近出示谕,略谓:厦门为通商海口,各国洋商纷至沓来,开设洋行,生意繁盛。唯五方杂处,良莠不齐,宵小易于潜踪,抢劫时有所闻。急宜仿照外洋之法,按段派设巡捕往来巡查。一遇有警,互相缉捕,俾得安靖地方而免意外云。[3]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厦防厅同知黎景嵩有设想与省垣对接:

厦防厅黎司马为整顿地方起见,将前所设有名无实之清道、保甲两局禀请上宪改为警务局,于民间较有裨益。其开销费仿照抽捐之例,将大(舟+古)船每只按月捐银5角;舢板每只按月捐银2角云。[4]

同年在厦任道台的黎国廉,则更大的计划:

福建省厦门道黎(国廉)观察以厦为通商海口,洋面、地面宜整顿,以保商旅。而开办警察,又无巨款。近特将道署旧有之防营二百名,改为水陆警察巡兵。现拟二月间,先办水警察以保洋面。俟三月间再开办陆警察云。[5]

黎道台计划之外,还有行动:

厦门十八保拟仿省垣创立巡警军,分段挨巡。日前由商政局督办。黎国廉氏特派随员冯奉世氏督带局丁,亲往各街钉立区界牌号。冯系广东人,派往日本留学剪发改装者,当其订牌时,厦人哗谓中国允将厦门警察权让与日本。盖误冯为日人也。爰驳正之,以为厦人告。[6]

图2:晚清菏泽县巡警(源自网络)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接任道台的姚文倬,在厦时间虽不足半年,也仍用心办警:

福建厦门道姚观察文倬到任后,以道署防兵不足保卫居民,定于今正开办警察。刻已厘定章程,即拟宣布。[7]
 
福建厦门筹办警察,前经厦道姚观察集十八保董事会议数次,已有头绪。唯经费浩繁,一时不易筹画。近日商议筹办房捐。无论住家、店铺,一概抽捐。计分上中下三等。闻各保董已将此议条陈厦道,请示遵行矣。[8]
 
闽省厦门官场议办警察一事,业由兴泉永道姚稷臣(即姚文倬)观察于前月初招请该埠商会绅商及十八保董事,于商政局协议举行警察事宜。与会者计官神等三十余人,彼此商酌后,遂议派委员六人,大保则一保一人,小保则三四保或五六保一人,专办劝捐之事。更由各保董于各该本保内演说,劝导居民出力捐资,以襄要举。并举妥当之人,充当各保之甲长。其时即得多数赞成,决议照办矣。[9]

不过,姚观察全力兴办的,还仅能是“缉捕局”:

厦门拟办警察,因经费缺乏未能就绪。现因匪棍充斥,劫案叠见,前日兴泉永道姚(文倬)观察特谕厅尊原(鸿逵)司马先设缉捕东西两局,以资保卫。日前已经开办。唯厦门地方辽阔,所设两局不敷缉暴,故拟于中路再设一局云。[10]

警察的“孵化器”——警察学堂,在姚原手中也成功办成:

厦防同知原炳堂(即原鸿逵)司马,现奉兴泉永道面谕令,就道署开办警察学堂。原司马遵即出示招考,限月内取具愿书结赴请堂报名,以便示期考试,无得观望云。[11]
 
厦门巡警招考学生,定额300名。初五日第一期招考,厦道曾(广铨)观察委厦防厅原司马及欧张二教习在道署点名,计与考者180名,尚未足额。闻须再行续招云。[12]
 
厦门警察学堂本设道署东花厅,现因新任道宪将次莅任,故欧教员率同各学生已于19日迁移厦门港紫阳书院矣。[13]

在几任道台的折腾下,“兴泉永道巡警总局”终于宣告成立。成立时间为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即公元1906年12月30 日。总局设址,就在兴泉永道道署之内。
厦门巡警总局,“分东西局各一,警士共220名。总局编制:由刘(庆汾)道兼督办,以沈瑞麟为坐办,吴铣为户口调查课长,王震丰为庶务课长,另聘地方绅士林尔嘉为总参事,陈纲、傅政为参事,王隆勋、陈宗书、叶大藩、邱汝明及十八保董事为议董。官绅合办,经费则由猪捐、清道捐及地租附加。宣统二年,改东西局为四区,以第一区为总局”。[14]

刘庆汾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道台并兼警局督办的。刘道台任上遭遇的第一等大事,便是1908年10月的美国“大白舰队”访厦。

厦门巡警道刘(庆汾)观察以美舰将到而警务异常废弛,特于十六日起大加改良。如撤换巡官,加委裁判,淘汰巡士,移换岗位,广筹经费,清还欠饷各事,一一整顿,以重警政而壮观瞻。闻又请天津某巡官代为教练,俾收速效。[15]

新编成的巡警,在外交大事上也顶上用场。闽浙总督松寿记述道:

美舰于初六日抵厦,寿(松寿自称)先期分派卫队、陆军、巡警等在接待厅场内外码头、马路、南普陀庙及街巷、鼓浪屿,凡舰队官兵游览之处,均分段驻扎,保护防范,并督率印委各员妥为接待照料,连日舰队提督官员兵士登岸数千人,昕夕游宴,尽极欢娱,接待执事各员办理诸臻妥协周密,地方亦极安静。[16]

刘庆汾办警务遭遇的第二号大事,便是“天仙戏园”事件。1908年光绪皇帝、慈禧太后先后离世。依照惯例,“国恤”期间百日内“不作乐,不宴会”。但偏有寮仔后“天仙戏园”老板黄瑞曲(洋名“玛甘保”),倚仗其日斯巴尼亚(西班牙)籍民身份,依旧日日笙歌、戏曲连台。警方执意禁演,戏园执意开场,一场打斗由此开启。据《申报》报道,事件大体如下:

巡警西局的陈巡官以天仙戏园不遵国制,前往劝谕。园主恃其洋籍为护符,坚决不听。陈巡官于是禀告道台刘庆汾,刘谕令陈以和平手段办理,但要告示禁止华人前往看戏。陈巡官遵谕张贴告示。不料天仙园主认为官府莫奈他何,更肆无忌惮。本月12日夜,天仙戏园内有歹徒四五十人斗殴,陈巡官当即派巡士前往弹压。园主不知居心何在,竟然关闭大门,将二名巡士捉绑拷打。同时又叫人站在屋顶开枪拒捕,从屋上泼硝镪水,投掷石块,陈巡官身受二伤,其他巡士受伤的难以计数。刘庆汾闻报,亲自赶来弹压。一面电告外务部、总督松寿以及南洋大臣,请示办理;一面照会法领事索要被拘巡士。14日,法领事代将被掳巡士送还,二人皆已奄奄一息。厦门绅商学界当即召开大会,拟联名向外务部控诉;同时又广发传单,劝商界人士不与玛甘保往来生意;又表示邮电部如果不撤换玛甘保的招商分局职务,则以后的客货运输都不准搭载招商局的轮船,违者以一罚百。玛园主闻讯大恨,更加迁怒于巡警西局。密谋在16日天黑时聚众持枪拆毁巡警西局。陈巡官侦知此事,便派人半路埋伏,将园主之子擒获,余党一哄而散。疑犯和凶器被送交道署后,道台刘庆汾据此依照条约规定,向代理西班牙国外交事务的法国领事提出交涉。[17]

心存不甘的玛甘保,也是手眼通天的人物,也将官司一路打到了京城,再一次成功上演“弱国无外交”的悲剧,事件最终以刘庆汾罢官免职而告结束。

除了与籍民的麻烦外,厦门警察也与武装部队有诸多不偕:

闽省武营员弁屡与警界为难,而厦门为尤甚。去年(即1909年)八月,军警交哄。经厦门郭(道直)道和解,始已。顷又有提署差官高某与警局下班巡士在戏台观剧,彼此口角。高某竟将巡士痛殴,又奔往警局百般秽骂,并云巡士抢其金表等物,约值洋三百余元,定欲赔偿而后已。当经厦厅将巡士等数人革出,又各责数百。而高犹不允了事,闻已谎禀洪军门责令赔偿矣。[18]

军警交讧,警方告败,颜面威信纷纷扫地:

厦门警务自开办以来,经官绅议定就地筹款,颇著成效。自武营屡与警界为难后,军强警弱,居民商贾遂有轻视警界之意。该埠竹仔街有锦样茶庄,每月向缴警捐2元,自上年六月起每月只缴1元。此次收捐委员带同司事、地保等挨户催收,至该店索取欠款。该店始则不理,继则加以秽骂。委员与之较论,几为斗殴。及经司事地保再三和解,其事始了。然该埠之警政不获信用,于商界如是,亦大可忧也。[19]

图3:厦门巡士之现象(《神州画报》)

警局内部,良莠不齐,弊端百现:

厦门二局巡士周某夙当跟丁,极不安分。今正谋充巡士,益复到处讹诈,积得作孽钞数百元。乃告假本月,上省以百八十元购一少妇,伪称作妾。到厦后,将该少妇送入倡馆。少妇不从。周乃百般凌辱。少妇不得已,投海图尽。当被义和洋行水手任长旺撞见救起。问明情况,不觉大怒。以周身充巡士,买妾逼倡,以致投海,几伤生命,□□狗彘不如。乃作禀并少妇送交巡警局巡官陆秀大君核办。[20]
 
厦门有小贩吴某,因数年勤苦,积有百余金。日前为匪侦知,夜集四五人,明火前往抢劫。幸吴某尚未寝,上屋喊救。邻右闻知,协力前往围捕。当时捉获一名,搜其身畔,有警笛,乃警局腰牌。始知系某局站岗巡士。翌晨即送交厅署惩办。[21]

图4:厦门之巡警(《舆论时事报》)

转眼即是民国时候,兴泉永道巡警总局更名“厦门警务局”。新的时期又有新的折腾:

整顿警政:厦门孙(江东)道尹鉴于厦门巡警之腐败,下车之始,即从事整顿。数月以来,颇著成效。孙道尹终以通商口岸巡警必须受有完全教育,方不致贻讥外人,故特筹集经费创设巡警教练所之外,于月前晋省时请许巡按使电调北京警察40名来厦服务,以作模范。业由教练官张登瀛君督带巡长2名、巡警40名,由沪搭轮于本月九号抵厦。不日出发站岗。

改编警厅:厦门警务局现在筹议改为商埠警察厅,孙道尹按照现在警局原有规模参酌情形,分别缓急,拟改为一厅二署五分驻所,计年需经费72489元,编送预算详请按使核夺矣。[22]

1914年8月1日,“厦门警察厅”正式成立。该名号用至1927年4月,其后再改名“厦门公安局”,隶属省府民政厅,指挥权则归漳厦海军警备司令部。







[1]《闽浙总督李奏闽省设立警务局实行警察折》,《东方杂志》1904年第一卷 第七期。

[2]《各省教育汇志·福建》,《东方杂志》1908年第五卷 第一期。

[3]《厦设巡捕》,《新闻报》1900年6月13日。

[4]《警务认真》,《鹭江报》1903年第28期。

[5]《厦门警察》,《湖南官报》1904年第607期。

[6]《创办警察之舆论》,《鹭江报》1904年第73期。

[7]《厦门筹办警察》,《北洋官报》1906年第921期。

[8]《厦绅筹议警察经费》,《北洋官报》1906年第986期。

[9]《厦门官绅议办警察》,《北洋官报》1906年第1034期。

[10]《缉捕局开办》,《申报》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廿六日,1906年4月19日。

[11]《警察学堂招考》,《申报》1906年10月15日。

[12]《续招警察学生》,《申报》1906年10月29日。

[13]《警察学堂迁地》,《申报》1906年12月17日。

[14]民国《厦门市志》卷16警察志。

[15]《巡警道整顿警务》,《申报》光绪三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1908年9月24日。

[16]松寿:《为美舰十二日启行并拟十四日回省事》(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三日)。

[17]原文见《申报》1909年2月15日《戏园主抗官毁局续纪》。

[18]《厦门警政之悲观》,《广益丛报》1910年第235期。

[19]《厦门警政之悲观》,《广益丛报》1910年第235期。

[20]《厦门巡士之现象》,《神州画报》1909年9月。

[21]《厦门之巡警》,《舆论时事报图画》 1910年 第5卷 第27期。

[22]《厦门之警务谈》,《新闻报》19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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