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提及野夫,便不可避免地要感叹其身世凄苦,经遇曲折。 家破人亡、牢狱之灾、妻离子散等等,这些人生的起落和苦悲,揉捏了野夫复杂而多面的形象。 有人说他江湖气,因为他重情义、能扛事儿; 有人把他看作少年郎,情感浓重,乐与怒,全凭心里的一股冲劲儿; 有人骂他凶狠沉重,是狱中重犯都不敢惹、也「踩不平」的主儿; 有人羡慕他诗性雅致,不争不抢,一壶小酒儿,能独自浪荡一个黄昏..... 他人眼中的皮囊,人人皆可伪装一二,用以追名逐利,但骨子里透出的情感却骗不过人,更瞒不过自己。 这些情感如地底之泥,经年累月,在黑暗和回忆的发酵下,慢慢圈成一泽泽泥淖,直至找到一个合乎法理的出口。 于野夫而言,这个最恰当不过的出口便是以手中笔抒胸中臆。 于是,野夫无可抑制地在其文字内外渗透出一种异常强烈的诉说感。 诉说时代的真相与现实、人性的残忍与畸变以及心中久久化不开的情。 比如,一个老套的,却让野夫惦念了十年的爱情故事。 爱情故事的优点之一,正是它可以「存活」在任何年代,即使如微光一闪,即使在物质与精神同样匮乏的上世纪八十年代。 关于男女之间,来来回回的那点儿事,野夫在很早时就通晓个大半了。 从爱和性启蒙教育至今依然缺乏的现在来看,他也多少有些「早熟」。 你可以想象这样一个画面: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个边陲之地,一个13岁的小男孩,急哄哄地揣着平时用心积攒下的零用钱,颠颠儿地跑到新华书店,看到一个小册子—《新婚夫妇必读》,便买下来。
书店售货员随口一问:「你一个小孩儿,买这做什么?」 话音未落,小孩儿就满脸涨红,做贼一般急忙忙地把书揣在衣服里,一溜烟儿地跑出门槛。 小心翼翼地挨到家后,生怕家人瞧见,就快速地藏在枕头的枕套里面,夜半再偷偷地摸出来看。 这样的少年遇到爱情,怎能无所动? 他能想到最浪漫也最得心应手的方式,便是写情书。悄悄地塞在女生的书桌里,不料被拒,情书也随之被公开。 野夫一时不堪羞辱,吞水银自杀,但未死成,获救后又发誓「要让她爱上自己,再抛弃她」。 大学毕业回乡后,他与女生再遇,她恋上了他;城里城外,遇见又分离,终是无果。 转眼到了2013年,野夫去德国科隆访学,不眠夜时,当他驻足在年少就曾在诗歌中熟悉的莱茵河畔,再次想起了那个故事。在异国他乡,遥望着遗落在1980年代的爱情。 那时,他决定完成一次诉说。于是,有了那本备受欢迎的半自传体小说《1980年代的爱情》。
然而在最初提笔将写这个故事时,野夫却犯了难。 因为在古今中外无数的爱情小说故事中,如何让自己的作品站得住脚,事实上,极其考验讲故事人的手艺。 在一次次的思考和质问中,野夫终于找到了答案:文字要性感,结局要悲惨。 性感的文字,如米兰·昆德拉,不脏而直穿人心肺;悲惨的结局如《泰坦尼克号》,爱情由此岸开始,到彼岸结束,在最美的时刻埋葬,而后耗尽余生去怀念,以此化成永恒与经典。 所以,你看到小关与丽雯这样的别离时刻:
所以,你看到这个爱情故事,不似大多数爱情故事以圆满和到达为目的地,野夫讲述了一个不断拒斥和推开的爱情故事,残酷到无情,但也因这样的爱不为抵达,而更显怜悯与神圣。
也许,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
因而,我们阅读野夫时,会发现总也绕不开他所处的那些时代。 无论是写动荡背景下的家人,还是写清纯时代的恋人,野夫都在从自己的躯体内将满涨的情感诉诸一个个文字,揭开自己的疤痕,也揭开时代的疮痍。 但你若以为他的文字全是潮湿的黯淡与渗血的泪,便大错特错了。 文学评论家敬文东对野夫的文字艺术给出了这样精准的描述:
野夫的可贵、可喜之处正在于此,既让人透视惨痛的历史,直面善恶,又让人不可忽视地凝望天空,期冀温情。 也许,境遇平凡、日子寡淡的大多数人未曾经历那些惊涛骇浪,但如何在熙攘的人群中,守护自己生命中那些特殊的人与故事,将骨血里的情感和变幻无常的外界进行调和,从而完成种种祭奠,是每个人终将无法躲避的事。 母亲选择了死亡,丽雯选择了封闭,野夫选择了诉说,你会选择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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