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公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名单,我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成功入选。 那么,杭州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和民民一起来看看吧! 为破解老旧城区养老机构“一床难求”问题,自2019年起,我市开始探索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目前,全市共在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和临平7个城区开展试点,累计建床近千张,深受老年人家庭欢迎,解决了居家养老“专业性”的难题。 家庭养老床位 服务对象 具有7个城区户籍,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或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其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根据本人及其家属意愿,优先考虑。 家庭养老床位 服务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包含建床服务和上门服务。 建床服务 ►是指对老年人家庭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安装智能设备,配置康复器具等,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起居行动。 上门服务 ►是指由养老服务机构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医疗康复等5大类20余项服务。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每2周医护人员应至少上门服务1次,全面照顾老年人居家生活。 家庭养老床位 补助标准 包含建床补助和护理补助。 建床补助: 按照每张床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已经完成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的,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标准补助)。 护理补助: 对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建床老年人,依据服务合同并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和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不重复享受)。 家庭养老床位 申请流程 1 对象申请 老年人可根据区级民政部门公布的名单选择服务机构,并向机构提出建床申请。 2 资格认定 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老年人身体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通知服务机构再对老年人居室进行评估。 3 签订合同 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商定适老化改造内容以及照护计划,明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 4 改造安装 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 5 上门服务 服务机构根据合同提供家庭照护服务。 6 服务跟踪 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内容来源: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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