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给我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近年来,驾驶资格迅速普及,只要报个名,通过几个科目的考核,就可以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准许开车上路。 但扪心自问,我们拿完驾照后对交通规则又有多少了解呢? ![]() 国庆期间,小明也出了一趟远门,在高速上堵了十几个小时。不仅在路上通过中国之声听了整场阅兵,更是在路上看到了大大小小的一些交通事故。让人惊心的是,这些司机处理事故的方式,有点无知者无畏的意思。 例如,在两起轻微交通事故中,两车司机和乘客就在车辆旁边交谈,其中一起事故没有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另外一起虽然有设立警示标志,但离事故现场不足三十米。这种情况下,是极为容易发生二次事故的。幸好两起事故,警察都及时赶到并进行了处理。 高速上发生事故之后,因为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没有撤离事故现场,导致严重二次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并且往往是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 那在高速公路上不慎发生事故之后, 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 ![]() ![]() 当然不仅仅是电话报警、报保险这么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切记不要在原地争论不休,赶紧撤离,小命要紧。 可能有些司机要问了,发生事故之后,不是先要拍照固定现场吗? 当然,在低速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的情况下,拍照固定现场,提供给交警判断责任当然没错。但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就另当别论了。在高速公路上拍一个完整的事故现场,有多危险,就不用我们多说了,各位想象一下就好了。 ![]() 各位要明白一点,照片不是认定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即使没有现场照片,交警也可以通过车辆碰撞痕迹、行车记录仪、道路刹车痕迹等进行判断。即使因为客观条件因素导致事故认定存在一定的偏差,也不应该冒着生命危险去拍照。 考取机动车驾驶资格和会开车不是同一个概念,在开车上路前,我们还是要反问一下自己: 我们真的了解交通规则吗? ![]() 文丨风信子 编辑丨大寓 图丨网络 转载请注明:黄埔检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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