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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同联动中发挥“室组”职能优势

 立kummnkdqkir7 2022-03-24
3月17日,山西省阳泉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来到市百度云计算公司,就“三新一高”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联动监督。康渝欣 摄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室组”联动开展监督,是破解监督力量不足,促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合力的有效方法。

实践中,山西省阳泉市纪委监委围绕“人员互动、信息互通、任务互助、优势互补”目标,不断完善“室组”联动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专项整治、审查调查等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创新,切实提升组织力。根据纪委监委领导分工和监督检查室联系县(区)、单位分工情况,依照“职能相近、工作便利、大小搭配、力量均衡”的原则,将监督检查室和派驻(出)机构分领域划分,组建工作联组,实现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监督检查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合理调配。联组组长由分管监督检查室的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兼任,履行联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日常任务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调度,各项工作亲自督办,发挥“总指挥”作用;监督检查室作为运转中枢,履行协调调度、上下衔接职责,做好任务上传下达、及时联通左右、力量统筹安排、定期督促指导、情况收集汇总等工作,发挥“参谋部”作用;派驻(出)机构按照联组分工,主动对接监督检查室,及时请示汇报,做好被监督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和联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发挥“战斗组”作用。联组实行“独立作战 联合作战”模式,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日常监督工作以独立作战为主,在开展政治监督、交叉监督、专项整治和查办案件等工作时实行联合作战,监督检查室负责统一制定方案,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培训,统一收集汇总。联组下成立若干检查小组,小组组长由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分头负责。统分结合的工作模式既统筹了监督力量,又消除了人情干扰等不利影响,凝聚了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有力保证了监督执纪执法质效。

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升执行力。围绕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建立一体安排、一体落实、一体调配、一体考核的联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联组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一体安排,建立联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同时对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商定监督内容,梳理监督重点,制定监督方案,推动联动监督同频共振。一体落实,按照联组任务安排,监督检查室与派驻(出)机构,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交叉监督、专项检查和查办案件等工作,每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组。一体调配,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室政治站位高、查办案件多、掌握信息全、熟悉纪法政策和派驻(出)机构人员熟悉一线情况、有一定业务专长的双向优势,针对不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的任务轻重、问题线索多少,以“指定办案 联合办案”模式,在“室组”“组组”之间进行任务调配,实现资源统筹、任务平衡、强强联合,推动室组联动处置问题线索质效提升。一体考核,对各联组履行监督职能情况进行统一专项考核,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联组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督办和考核,案件审理室会同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不定期对各联组办理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和工作指导。

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战斗力。在联动工作中把党支部建在联组上。以“室组”联合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利用联组工作例会和联合支部的活动开展业务学习,就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具体问题进行业务培训,使联组成员职责更加明确,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任务压实在联组上。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发挥监督检查室业务处理专长和派驻(出)机构监督“探头”“前哨”优势,联动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明确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任务,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或交叉检查;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办案力量需求等,统筹开展交叉办案或联合办案,以联组为平台延伸搭建案例研讨组,定期会商剖析违纪违法案例,帮助联组干部提升办案能力。2021年,市县两级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增长28.3%,立案增长55.7%。把约束和监督落在联组上。制定符合联组实际的工作、学习、会议、报告等制度,建立办案指导、工作督办、集中考核等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内部约束监督,切实破解派驻(出)机构长期在外形成“监督远、监督少”的难题。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指导,推动“室组”联动监督不断深化、细化,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更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在强化“室组”联动监督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坚持系统观念,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要求,注重把握“上与下”“统与分”“前与后”三对关系。

把握“上与下”的关系。政治监督、交叉监督、专项整治和查办案件要始终坚持“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这一原则,以“室”为主,“室”要担负好组织指挥协调职能。“组”要自觉主动接受派出机关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和全局意识,按照“室”的分工安排,以案代训、实战实训,不断提升“组”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

把握“统与分”的关系。注重发挥“室”“组”各自特点,做到既集中统一又分工协作。“室”要利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信息线索全面、协调本区域各方力量便利的优势,统一布置任务、统一制定方案、统一协调力量、统一后勤保障。“组”要充分运用掌握派驻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工作流程设置、权力运行规律等有利条件,主动认领任务,发挥自身优势,放大叠加效应。

把握“前与后”的关系。要突出“惩是手段,治是根本”的原则,做好“室组”联动监督文章。监督检查前,“组”要结合单位特点,主动向“室”提出监督重点、监督方向,杜绝监督扁平化,确保“查”有针对性、方向性、实效性。监督检查后,“室”要针对个性问题,提出加强政治建设、堵塞制度漏洞等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组”要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组)真整改、改到位。针对共性问题,“室”牵头“组”配合,共同研究形成合理可行的治理意见,促进行业性、系统性治理。

(作者系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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