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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夫论》卷16述赦诗解3性恶之人数赦无悔大奸媚上瑞异戒主

 琴诗书画情 2022-03-25

潜夫论》卷16述赦诗解3性恶之人无悔大奸媚上瑞异戒主

题文诗:
也不然,性恶之人,不孝,出入不敬,

轻薄慢傲,凶悍,明以威侮,侵利为行,

以贼残,酷虐为贤,数陷王法,乃民之贼,

下愚极恶,之人.虽脱桎梏,而出囹圄,

终无改悔,之心自,以数赦赎,出狱踧踖,

复犯法者,不然.洛阳,主谐合,

杀人谓之,会任之家,受人十万,谢客数千.

重馈部吏,吏与通奸,利入深重,幡党盘牙,

请至贵戚,谒于宠臣,说听于上,谒行于下.

虽严令尹,终不能,破攘断绝.乃由凡敢,

为大奸者,材必有过,于众而能,自媚于上.

多散苟得,之财奉以,谄谀之辞,以转相驱,

非有第五,公之廉直,孰能?今案洛阳,

主杀人者,高至数十,下至四五,身不死则,

杀不止,皆以数赦,之所致也.由此观之,

大恶之资,终不可化,虽岁赦之,适劝奸耳.

有人:三辰有候,天气当赦,人主顺之,

施德焉.未必然也.王者至贵,与天通精,

心有所想,意有所虑,未发声色,天为变移.

,休咎庶征,月之从星,有是事.

故见瑞异,戒人主.若忽不察,己所感致,

反以为,天意欲然,是乃非直.正直情真.

【原文】
今夫性恶之人〔1〕,居家不孝悌,出入不恭敬,轻薄慢傲,凶悍无辨〔2〕,明以威侮侵利为行〔3〕,以贼残酷虐为贤〔4〕,故数陷王法者〔5〕,此乃民之贼〔6〕,下愚极恶之人也〔7〕。虽脱桎梏而出囹圄〔8〕,终无改悔之心,自诗以羸敖头〔9〕,出狱踧踖〔10〕,复犯法者何不然〔11〕。

【注释】

〔1〕论衡本性篇云:“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
〔2〕淮南子时则训云:“求不孝不悌戮暴傲悍而罚之。”吕氏春秋处方篇云:“少不悍辟,而长不简慢”,高诱注:“悍,凶也。”文选范蔚宗宦者传论李善注引桓谭新论云:“居家循理,乡里和顺,出入恭敬,言语谨逊,谓之善士。”○铎按“辨”读为“变”,“无辨”犹言“不变”。下文云:“虽脱桎梏而出囹圄,终无改悔之心”,又云:“大恶之资,终不可化”,又云:“未尝见奸人冗吏,有肯变心悔服称诏者也”,皆所谓“凶悍无辨”也。
〔3〕书甘誓云:“威侮五行。”史记匈奴传:'中行说曰:“匈奴明以战攻为事。”’此用其文。
〔4〕“贼残”疑倒。汉书哀帝纪诏曰:“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李寻传:“诸阘茸佞?,抱虚求进,及用残贼酷虐闻者,宜以时废退。”翟方进传劾奏朱博等云:“所居皆尚残贼酷虐,苛刻惨毒,以立威。”
〔5〕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云:“多陷法禁。”
〔6〕孟子云:“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
〔7〕汉书古今人表序云:“可与为恶,不可与为善,是谓下愚。”王莽传赞云:“穷凶极恶。”
〔8〕礼记月令云:“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
〔9〕当云“自恃以数赦赎”,字形相近而误。○铎按:“羸”与“数”形不相近,疑“赢”之误。襄三十一年左传注:“赢,受也。”
〔10〕论语云:“踧踖如也。”
〔11〕何不然,言何所不然也。汉书韩信传“何不诛”、“何不服”、“何不散”,颜注如此。匡衡传云:“窃见大赦之后,奸邪不为衰止,今日大赦,明日犯法,相随入狱,此殆导之未得其务也。”
【原文】
洛阳至有主谐合杀人者〔1〕,谓之会任之家〔2〕,受人十万,谢客数千。又重馈部吏,吏与通奸〔3〕,利入深重,幡党盘牙,〔4〕请至贵戚宠臣,说听于上,谒行于下〔5〕。是故虽严令、尹〔6〕,终不能破攘断绝〔7〕。何者?凡敢为大奸者〔8〕,材必有过于众,而能自媚于上者也〔9〕。多散苟得之财〔10〕,奉以谄谀之辞,以转相驱,非有第五公之廉直〔11〕,孰能不为顾〔12〕?今案洛阳主杀人者,高至数十,下至四五,身不死则杀不止,皆以数赦之所致也。由此观之,大恶之资,终不可化,虽岁赦之,适劝奸耳〔13〕。
【注释】
〔1〕说文云:“谐,?也。?,谐也。”“合”乃“?”之省。续汉书五行志载桓帝末童谣曰:“河闲来合谐。”王先生云:'谐合杀人,若今律云“私和顶凶”矣。’○铎按:谐合杀人,即浮侈篇所谓“以谋奸合任为业”者,史记货殖传称“借交报仇”亦指此。主其事者,受人厚赂,遣客为之刺杀仇家。旧时沪上犹有之,今始永绝。王以为“私和顶凶”,非也。
〔2〕“会任”浮侈篇作“合任”。按史记货殖传:“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汉书作“侩”,颜师古注:“侩者,会合二家交易者也。”一切经音义六引声类云:“侩,合市人也。”“会”与“侩”同。○铎按:此“会任”盖与“驵侩”无涉。
〔3〕汉书宣帝子东平思王传云:“通奸犯法。”
〔4〕汉书司马相如传上林赋云:“翩幡互经”,郭璞曰:“互经,互相经过也。”“牙”即“互”字。谷永传云:“百官盘互”,颜师古注:'盘互,盘结而交互也。字或作“牙”,言如豕牙之盘曲,犬牙之相入也。’楚元王传:'刘向云:“宗族盘互。”’师古亦云:'字或作“牙”。’后汉书滕抚传云:“盗贼群起,盘牙连岁”,章怀注:“盘牙,谓相连结。”党锢传序注引谢承后汉书云:“中官黄门,盘牙境界。”魏志曹真后爽传:“根据盘牙。”吴志陆瑁传:“九域盘牙。”按“牙”并当作“互”,字形相近而误。师古谓如豕犬之牙,非是。盘、盘、盘古字通。○铎按:隶书“互”字作“■”,故与“牙”字恒相乱。
〔5〕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注:'如淳曰:“律,诸为人请求于吏以枉法,而事已行,为听行者,皆为司寇。”’
〔6〕“令、尹”,谓洛阳令、河南尹也。
〔7〕王先生云:'“攘”是“坏”字之误。’继培按:“破坏”见救边篇。○铎按:淮南子本经训:“坏险以为平”,钱本文子下德篇“坏”作“攘”,误正类此。
〔8〕一切经音义十六引三苍云:“敢,必行也。不畏为之。”史记酷吏张汤传云:“赵王上书告汤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汤至为摩足,疑与为大奸。”
〔9〕淮南子泰族训云:“智伯有五过人之材。”史记卫将军传云:“以和柔自媚于上。”
〔10〕礼记曲礼云:“临财毋苟得。”
〔11〕第五伦也。见后汉书。
〔12〕诗正月郑笺云:'“顾”犹“视”也,“念”也。’按为顾,谓曲法瞻■。论衡逢遇篇云:“节高志妙,不为利动;性定质成,不为主顾,“顾”亦谓委曲承意也。○铎按:惠栋云:'顾其财与辞也。史记曰:“招权顾金钱”,又曰:“掉臂而不顾。”顾者,商贾人之语也。’
〔13〕旧脱“赦之”二字。按匡衡传云:“虽岁赦之,刑犹难使措而不用也。”此文多本衡语,今据补。崔实政论亦云:“虽日赦之,乱甫繁耳。”

【原文】

或云:“三辰有候〔1〕,天气当赦〔2〕,故人主顺之而施德焉。”未必然也〔3〕。王者至贵,与天通精〔4〕,心有所想,意有所虑,未发声色,天为变移〔5〕。或若休咎庶征,月之从星〔6〕,此乃宜有是事。故见瑞异,或戒人主〔7〕。若忽不察,是乃己所感致,而反以为天意欲然,非直也〔8〕。
【注释】

〔1〕“云”旧作“之”。初学记廿引“或三辰有候”。周礼:“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郑注:“日、月、星辰。”○铎按:本训篇用易“变化云为”,今作“之为”,误正类此。
〔2〕开元占经六十五引黄帝占云:“天牢中常有系星三,以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暮视之,其一星去,有喜事;其二星去,有赐令爵禄之事;三星尽去,人君德令赦天下。甲子期八十一日,丙子期七十二日,戊子期六十日,庚子期八十日,壬子期六十二日而赦。”御览六百五十二引风角书云:“春甲寅日,风高去地三四丈,鸣条,从申上来,为大赦,期六十日。”又云:“候赦法,冬至后尽丁巳之日,南风从巳上来,满三日以上,必有大赦。”又引望气经云:“黄气四出,注期五十日赦。”
〔3〕“然”旧作“杀”,“然”误为“煞”,又转作“杀”也。“未必然也”见史记自序。
〔4〕御览七十六引春秋保干图云:“天子至尊也,神精与天地通。”淮南子天文训云:“人主之情,上通于天。”御览九、八百七十六引“情”并作“精”。览冥训亦云:“遭急迫难,精通于天。”
〔5〕易纬是类谋云:“主有所贵,王侯元德,天下归邮。心有所维,意有所虑,未发颜色,莫之渐射出天地灾捉,挺患无形之外,准萌纤微之初,先见吉凶,为帝演谋,忽之可也,勿之无也。”此文本于彼。彼文有脱误。后汉书杨震后赐传云:“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虽未形颜色,而五星以之推移,阴阳为其变度。”亦本易纬。
〔6〕书洪范。(休,吉庆美好。咎,灾祸,凶险。庶,就是很多证,验证。
〔7〕“或”字误。王先生云:'疑“感”之误。’
〔8〕“直”当作“真”。汉书息夫躬传:'王嘉曰:“天之见异,所以敕戒人君,欲令觉悟反正,推诚行善。”’孔光传云:“臣闻师曰,天右与王者,故灾异数见以谴告之,欲其改更。若不畏惧,有以塞除,而轻忽简诬,则凶罚加焉。”谷永传云:“窃闻明王即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则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如人君淫溺后宫,般乐游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则咎征降而六极至。”又云:“臣闻灾异,皇天所以谴告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畏惧敬改,则祸销福降;忽然简易,则咎?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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