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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媛:论“饭圈”的法律规制 (上)| 现代法学202201

 benben1677 2022-03-25

以下文章来源于现代法学 ,作者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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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现代法学》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期刊社出版,是CSSCI来源期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Q2)期刊(社科卷)。

【作者】李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来源】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现代法学》2022年第1期(文末附本期期刊目录。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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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当下“饭圈”呈现出频繁投诉与举报、非理性消费、数据造假以及组织性的行为失范现象。“饭圈”负面行为的产生与资方控制及平台打榜的主导、艺人与“饭圈”组织者的推动、粉丝的参与及沉浸密切相关。“饭圈”的负面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须进行综合治理。应合理设置平台的内容管理义务、调整刑法对巨额逃税的处罚规则、完善网络举报制度、明确艺人及经纪公司或工作室对粉丝的引导义务。此外,应区分“饭圈”组织者雇主责任、教唆及帮助侵权规则的适用、赋予粉丝组织民事主体身份、家庭内部弘扬优良家风。

关键词:“饭圈”;公序良俗;平台责任

目次

引言

一、“饭圈”负面行为的典型表现

二、“饭圈”负面行为的产生原因

三、“饭圈”负面行为的危害性

四、“饭圈”治理的法律实现路径

结语

引言

  “饭圈”是对围绕某个明星建构的粉丝圈子的简称,它是由追星粉丝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助力,形成的以符号、文本为表现,由观念、行为、态度构成的自成一体的娱乐群体。这一群体的主要成员集中在青少年等低年龄人群中,具有一定程度的组织性。“饭圈”中的“饭”来自“fan”(粉丝)的音译,“圈”则体现了群体的边界和区隔。而“粉丝”一词,最早见于19世纪末的体育报道中,用以描述专业体育队的追随者。后来这个词被广泛地用在体育活动或商业娱乐的忠实追随者身上,但这个词在词源上附着的狂热的引申义,却一直未与这一词划清界限。

  国内“追星”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雏形期”,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先于内陆发展的港台大众文化作品大量输入,在内陆掀起一股追星热。崇拜和追逐影视明星、歌星的年轻人被赋予了“追星族”的称谓。这一阶段,因时空阻隔追星活动大多是“追星族”自发的个人行为,相对缺乏组织性和统一性,粉丝群体的选择与偏好主要通过购买或不购买偶像相关产品等经济行为反馈,对偶像生产不产生直接的影响。第二阶段为发展期,从2005年开始,湖南卫视选秀节目《超级女声》的热播为“追星族”重置了名称——“粉丝”,他们不仅到节目现场高举灯牌、高喊口号表达对选手的支持,还有组织地制作大量宣传材料,向他人推广自己的偶像,号召更多人为其支持的偶像投票。这一阶段,粉丝群体主动自觉地完成内部集结和圈层话语建构,如李宇春的粉丝自命“玉米”并利用专有团体名称区隔,实现人际交往领域的强关系集结。这一阶段“粉丝”团队的作用得以初显,话语权开始增强,组织化程度也得到提升。第三阶段为鼎盛期,伴随着社交媒体平台的广泛使用,“流量明星”走红。2018年,偶像养成类综艺节目热播,粉丝与偶像之间借由传播技术带来的便利,构建出一种情感上更热切、行为上更主动、心理上更亲密的关系模式,通过投入大量时间、精力、金钱助力偶像出道,陪同偶像从默默无闻到炙手可热,追星与造星渐趋融合,大量艺人步入偶像养成时代。这一阶段,粉丝成为高黏性的兴趣与情感共同体,他们通过为偶像积极发声、消费等方式影响舆论、影响娱乐业对明星的选择,粉丝介入到打造明星的运作中形成具有组织性的活动方式。粉丝圈层内部的精密明确分工与多样化、规模化的应援手段也使粉丝迎来“我的偶像我做主”式的群体狂欢,文化圈层特质更为鲜明。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粉丝对偶像的追捧现象一直存在,这种现象与社会历史发展、人的思维能力发展相关,是各个民族都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年轻人对偶像的迷恋本无口厚非,但近几年,粉丝语言暴力、线上线下行为越界引发的文化发展失序、盲目偶像崇拜导致的社会道德规范错位以及粉丝集体非理性等问题不断涌现。

  “饭圈”问题的研究涉及多个学科,已有的文献呈现出多学科并进的态势。经济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粉丝经济的形成机制、发展趋势上;心理学研究关注的重点是粉丝偶像崇拜的心理认同与行为机制;传播学的研究主要着眼于“饭圈”的组织结构、动员机制、集体行动的逻辑上;社会学的研究主要关注组织维度、文化维度中偶像崇拜的行为失范现象及不良影响等方面。然而,遗憾的是,法学领域至今未对“饭圈”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饭圈”治理的核心是法律问题,本文试分析“饭圈”行为的典型表现、“饭圈”行为的产生原因及社会危害,以期促成解决问题的方案。

“饭圈”负面行为的典型表现

  人们本以为,互联网时代的青少年会更自由、更宽容,但未曾想,“饭圈”青少年的行为愈发的非理性。操控评论、数据造假、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频繁举报、漠视他人权利、人肉搜索、非理性消费等不良行为时常见诸报端。

  (一)投诉与举报的工具化

  在“饭圈”内部,粉丝常常在“饭圈”组织者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搜索各平台上偶像的负面信息,发现后要求发帖者删帖或向平台投诉,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压制或者消除关于偶像的负面信息。另外,不同“饭圈”群体之间,也会利用或制造具有竞争关系的对立方艺人的负面言行,依托公开的网络平台向有关部门举报。包容与多元的理念在“饭圈”渐被边缘化。粉丝的投诉与举报并非偶发,已成为“饭圈”的常态。“饭圈”惯常的操作是由“饭圈”组织者把投诉及举报的方法及链接编辑成博文,便于广大粉丝们反复操作。大多数互联网平台都设立了投诉机制,这使得粉丝在平台内的投诉操作变得极为便利。粉丝不仅向平台投诉,还会向中央网信办、扫黄打非办等公权力机构举报,并将“危害青少年网友身心健康”“低俗涉黄”“维护网络治安环境”等作为举报理由。随着投诉与举报的常态化与扩大化,“饭圈”的生态变得复杂与混乱。“饭圈”成员的举报与刑事领域、经济领域涉腐败问题的举报都不同。“饭圈”举报常常缺乏事实与法律理据,有的是出于恶意、愤怒或为了报复,有的是为了增加自身偶像或降低对手的商业资源。这类争斗行为常常外溢到公共空间,不利于公共讨论。频繁出现的举报行为,不仅突破了文艺评论的界限,也大大增加了公权力机关不必要的审查负担与社会治理成本。

  (二)粉丝的非理性消费

  粉丝追星的活动常围绕对商品的消费和明星的营销产生。“粉丝经济”的基本逻辑是情感经济,即因情感联结而产生的消费现象。在粉丝群体撬动的“粉丝经济”中,粉丝的能动性、参与性和影响力不断增强。2021年4月,爱奇艺自制选秀综艺《青春有你3》被一则网传视频推向风口浪尖,众人倾倒牛奶饮品,只为获取节目组指定饮品奶盖内的二维码给偶像打榜。因粉丝购买饮品只为瓶盖,于是牛奶经销商组织人力拆箱,倒奶,再将瓶盖打包卖给明星粉丝团或后援会,粉丝们省掉中间环节,直接购买瓶盖。各方出于最大化效率和收益考虑,形成了一条完整但畸形的产业链。

  这当中流量明星与粉丝力量相容共生。流量明星的粉丝群体基数大、活跃度高,流量明星崛起的背后,往往有着“饭圈”强大的应援消费实力。金钱与时间的投入成为粉丝参与应援的基本要求。粉丝在为偶像消费的实际行动中获得身份认同和群体归属感,“饭圈”文化在消费领域呈现出群体性、狂热性的特点。这一消费主义摒弃深度理性思考,以充满视觉冲击和感官刺激的偶像“人设”符号设定激发受众消费欲望。“饭圈”的偶像已由传统的精神信仰象征沦为消费的符号、空洞的形象和娱乐的工具。“饭圈经济”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商业化的特质。

  (三)“数据女工”的诞生

  当下,流量已成为互联网注意力经济的通用货币。“流量”不仅是技术逻辑的关键,也是“粉丝经济”商业逻辑的核心。流量源自用户在网络平台的活跃度,它既代表着用户阅读和访问数量,也代表着能够被量化和转换为生产资料的数据内容集合。随着技术的发展与大数据算法的引入,艺人的网络热度完全能够通过技术手段被量化,数据成为反映艺人流量高低的直观依据。因此,粉丝也日益介入到偶像的出道、宣传、营销推广等各环节的数据实践中,“做数据”成为粉丝追星的常态。粉丝通过给偶像在各类平台带话题、投票等方式,使得与偶像相关信息的转发、评论、阅读、排名等量化数据上升。在追星的过程中,微博成为刺激和催生粉丝数据意识和劳动的“工厂”。由于大量粉丝为女性,粉丝也常被称为“数据女工”。粉丝将自己对偶像的情感转化为数据劳动,通过在微博上长时间不断地点赞、转载、发帖等方式生产数据,数据积聚成流量,而流量为偶像及其所属团队带来经济效益与资源。

  巨量粉丝互动带来的数据热度以及“饭圈”超高消费能力带来的商业价值变现使得资方趋之若鹜。“流量为王”的粉丝经济崛起,使得数据与流量成为评判艺人的显性指标。原本偶像背后映射的“认同—奋斗—梦想”的逻辑已被扭曲为“喜爱—数据—热度”的利益模式。流量不仅成为主宰“饭圈”文化和粉丝经济的法则,也改变了粉丝行为和这一群体的运作机制。

  (四)组织性的行为失范

  互联网的便捷性与传导性,使各地有共同兴趣爱好的个体在网上集结。以应援为纽带,粉丝们组建明星粉丝团或后援会,开展应援活动。他们目标明确,建立了一定的组织行为规则。但除了少量明确且可以公之于众的规则以外,内部还存在着大量隐形规则,如粉丝应投入金钱助力偶像出道,投入时间维护偶像声誉,投票、做数据,保持明星热度等。“饭圈”成员还会使用特殊的语言符号和圈内行话,构成了这一组织的身份标志。从文化维度看,“饭圈”已形成内部专属的话语体系与组织、运作规则。

  “饭圈文化”是粉丝群体以网络社交平台为主要空间,围绕偶像所展开的生产和消费行为,它有特定的传播模式与群体内部的运作机制。其中,较大规模的明星粉丝团或后援会常常衍生出组织分工明确、流程完整严密的应援体系,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数据类,为偶像炒话题、刷微博、刷排行榜名次,支持偶像新作品的各类排行榜名次;二是维稳类,成立“舆情组”监控对偶像的负面评价,成立“反黑组”为偶像洗刷负面新闻;三是消费类,为偶像斥巨资庆生、购买偶像代言的产品等。依据不同的分工,粉丝被定为前线粉、数据粉、氪金(花钱)粉等。“粉头”常常有计划地号召粉丝通过长时间不断地发帖、点赞、转发、评论等方式生产内容,扩大言论的作用与影响范围。粉丝在“粉头”的组织下,有组织地对涉及偶像信息的评论进行审查,并不断对偶像的负面内容进行汇总,通过“反黑”操作压制或消除负面内容。这一操作会在自由的社交平台中对持有不同意见者造成群体性压力。微博上,即使有些网友愿意针对某位明星发表不同于粉丝主流意见的个人观点,有时也不得不用明星人名拼音缩写的方式进行指代,以避免粉丝的搜索以及与之相伴的网络暴力。粉丝们常常将个人好恶凌驾于事实和法律之上,在“粉头”的带领下“人肉搜索”侵害他人隐私;言语越界损害他人名誉;频繁投诉与举报,突破文艺评论的界限;而多元化的评论往往淹没在粉丝为做数据形成的组织化、模板化的刷屏中。在外界看来,粉丝们重复的复制粘贴模板、机械的打卡是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行为,但这样的操作符合商业社会中的流量逻辑,是粉丝群体在数据审查与生产中渗透着的“理性”考量。

“饭圈”负面行为的产生原因

  (一)资方控制与平台打榜的主导

  “饭圈”存在一种独特的控制结构,核心决策层往往由打造艺人的出资方,即艺人的经纪公司(工作室)掌控,资方控制力强且隐蔽。他们向“饭圈”开放文化运作的逻辑,而明星粉丝团或后援会在传播链条中,常作为管理层、推广层而存在。打造明星的资方往往与“饭圈”中的“粉头”联系密切,有些直接是明星团队成员,他们会参与到明星行动策划创意之中,消息灵通,在粉丝群体内部发挥类似意见领袖的作用。“饭圈”内部,资方常能控制或影响意见领袖,意见领袖控制明星粉丝团或后援会,明星粉丝团或后援会控制“饭圈”成员,“饭圈”成员影响媒介事件,媒介事件影响算法、流量,算法、流量把控社会关注。这一过程中,明星公司(工作室)常进行专门的数据统计,在特定时间推出显示明星排名的统计数据鞭策粉丝打榜。建立明星流量的监测体系,实时衡量明星的商业价值。对于经纪公司(工作室)而言,基于热度、流量和数据的明星号召力和粉丝购买力是资方获益的重要来源。

  除了资方对“饭圈”的控制外,社交平台也是主要获益者。以新浪微博为例,2016年微博推出的“微博超话榜”“明星势力榜”,增强了微博用户的互动活跃度,活跃度与流量直接挂钩。作为主要的社交平台,粉丝们在微博上帮助偶像反黑、做数据、刷流量,偶像也相应地对粉丝的行动进行回应,形成双向互动关系。微博的产品机制和平台逻辑给予粉丝巨大的操作空间。

  近几年,除新浪微博以外,各大互联网头部企业与平台也参与到粉丝经济中,竞相推出各类打榜榜单,涉及社交媒体类、音乐播放类、视频播放类、专门追星类、综艺节目类。这类榜单绝大部分是简单的人气、财力比拼,缺乏对作品质量、专业水平内容的鉴别。打榜形式主要是增加粉丝在平台内的活跃度,如完成签到、发帖、点赞、评论等任务以及花钱购买应援物、助力值等方式,帮助偶像提升排名。大量榜单都涉及粉丝“花钱买投票”的环节,平台或节目组通过规则制定,引导、鼓励网民采取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为选手投票助力,而打榜的福利体现在平台为上榜偶像提供广告展位、流量曝光、资源推广的机会方面。由此,平台通过较多的用户数与较高的活跃度,获得更多的广告和营销收入,而代表用户活跃程度的流量,有助于偶像的出道或保持已出道偶像的热度。这是粉丝们为偶像打榜投票、操控评论、非理性消费的诱因。为追求经济利益,各平台将榜单分为周榜、月榜、年榜等,不断刺激粉丝打榜,进行数据劳动与情感消费,粉丝情感被数据量化,成为供给资本和流量的源泉。

  非理性的打榜、消费是商业、媒介共同运作与构建的结果。资方控制与平台打榜的主导促进了“粉丝经济”的发展,使其呈现出生产者对消费者情感、认同的收编和商品化。非理性的消费与数据至上的追星价值观加剧了“饭圈”的混乱与无序,这背后的商业利益正是偶像得以大量制造、迅速发展,平台广泛参与的动因。

  (二)艺人与“饭圈”组织者的推动

  流量与数据是衡量明星商业价值的指标。为取得广告代言、影视歌曲资源,赚取“粉丝经济”的红利,艺人需要流量与数据,而流量与数据热度需要粉丝应援支持。粉丝的热情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工具。在艺人经纪公司(工作室)、“饭圈”组织者的鞭策下,粉丝自愿花费时间、精力、金钱为偶像应援,迎合了艺人及其团队的需求,艺人自身缺乏正面引导“饭圈”成员行为的动力。“偶像”这种符号应当承载的精神引领或先进性的价值要素被忽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少艺人偷税漏税,签订阴阳合同,进一步助推了文娱行业的混乱。

  “饭圈”组织者不仅擅长组织沟通、媒介使用、社会公关等技能,也是“饭圈”规范的制定者、行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饭圈”行为受组织者直接影响,也为组织者带来经济收益。他们常常发起“饭圈行动”,号召粉丝进行数据劳动、情感消费、应援集资、公益参与。有时还会蓄意挑唆不同“饭圈”间的对立,故意制造流量与明星热度,扰乱公共秩序。“饭圈文化”呈现出盲目、排他、打压异己、索取奉献的特征。组织者往往要求粉丝对偶像绝对崇拜,不允许对偶像的任何批评、质疑;引导粉丝人肉、控评、举报;要求粉丝出钱出力,否则就是不爱偶像。其中,粉丝常被要求购买多份相同的唱片、消费同一影视歌作品,以证明他们对偶像的爱与奉献。

  当辨识力较弱的低龄人群加入追星群体时,持续听取这些意见,不仅容易相信这些立场,也难免极为在意群体中其他个体或肯定或批评的态度。在组织者的宣传与控制下,“饭圈”内部呈现出“粉头”“大粉”负责发布任务、组织指挥,粉丝不辨是非、负责执行的现象。

  (三)粉丝的参与及沉浸

  “饭圈”作为一个具有共同情感联系的网络共同体,它的形成源于粉丝对偶像身体、心灵的认同。在认同中,有些粉丝在偶像身上看到自己已有或想要拥有的素质、特征,把偶像看作是想要成为的自己,形成一种自我投射;或将个人对父母、配偶等的情感和态度转移到偶像身上,自我移情;或者作为一种心灵空虚、情感缺失的自我补偿。在自我投射、自我移情和自我补偿的心理机制下,实现从偶像认同到群体认同的发展。一方面,随着社交平台的广泛运用,“饭圈”与“偶像”之间有了互动空间,粉丝有了接近“偶像”的可能性,追星方式呈现出“参与感”与“沉浸式”的特点;另一方面,粉丝们常常通过各种媒体内容不断加深自己对所喜爱偶像的情感。她们将自己制作的与偶像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称为“物料”,丰富的“物料”可以帮助她们构建起内心对偶像全方位的幻想。这些“物料”一定程度上充当了粉丝和偶像之间的桥梁,物料越丰富,想象越真实,粉丝也越沉浸,情感随之也越深厚。粉丝们通过汇集偶像的信息,交换意见、分享和构建彼此的创造性工作,建立起一种对明星角色的解读并达成接近于共识的理解。在认同机制的影响下,粉丝不惜花费时间、劳动力与金钱、保持或提高偶像人气,在消费主义中做出了权衡并获得自己所渴望的媒体体验、产品与对偶像情感的满足。

  “饭圈”行为的产生不仅是粉丝和偶像的双向互动,也包含着资方控制与平台打榜的主导,明星经纪公司、“饭圈”组织者的推动,粉丝自身的参与及沉浸。而媒介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也赋予了粉丝文化表达的话语权力与传播渠道,激发出粉丝的数据生产能力、文化消费能力与文本生产热情。“饭圈”行为的产生呈现出多方因素参与交织与相互联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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