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3月25日最最最新消息,说要推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升。主要方式是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可以通过收购、出资、入股等形式来办公司,这样的话利于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效益,整合资源。 这件事情不白想说三点: 1、长期以来,农民组织是非常弱的,在农产品的商业链条里与销售渠道的对等性不够,也就意味着话语权不够,更别说专业。这对于农业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最后农民主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2、前些年一直在推动的农民合作社,表面看是一个非常好的农民组织形态,但是现实的发展情况来看,它起到的实际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大多的农民合作社都只是有壳无实,也就是大部分在运营商都是失败的,并没有很多的组织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经营。详细可看置顶视频《千万不要轻易成立合作社》。 3、农业大的发展趋势正在变革期,但是受农民组织或者说农业组织影响比较大,国家其实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也就会对经营主体往符合现代商业特点的企业方向引导。我们涉农的从业者要看到这种变化,也就是要明白大农业的发展正在不断的往现代经营管理方向走,小农经济与主体的现代商业是不匹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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