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进一步调动技术中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技术中心不断开发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改进,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或降低成本,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技术中心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技术改进及专利编写、申请等技术攻关活动项目的奖励。 3.基本分配原则 打破平均主义,鼓励技术创新,奖金数额和个人对项目的贡献程度直接挂钩,以此达到激励的目的。 4.奖励项目来源 4.1公司下达的研发项目,包括生产部门的产品改进需求、销售部门的市场开发需求等进行的立项; 4.2技术中心自己寻找的,经公司批准的立项; 4.3公司任何一个人从外部引进的新品,经公司认可,确能产生效益的; 4.4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或降低成本等一系列增值的技术攻关活动; 4.5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编写发明及实用性专利等。 5.产品研发项目类型 5.1新产品研发:针对新技术或新领域的产品研发项目; 5.2老产品新用途研发:将公司已有产品通过开发或简单改进,应用到新领域的研发项目; 5.3老产品工艺改进和优化:指在公司原有产品工艺基础上,通过配方调整,工艺细化,使产品质量提高或更加稳定,或者在同等条件下能够提高产能、降低成本等研发项目。 6.研发项目牵头人任职条件 6.1精通公司产品性能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 6.2至少3年以上同类产品应用或研发经验; 6.3具有良好的市场分析能力,能够把握公司的技术发展方向。 7.研发项目管理 7.1新产品研发项目: 7.1.1项目申请:按照市场需求和客户要求,由销售人员或技术中心提出立项申请,报技术副总审核; 7.1.2项目论证:技术副总带领研发部门从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性,如果可行,填写立项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7.1.3项目批准: 总经理召集销售、技术、品管、生产等部门负责人,综合考虑市场、技术等条件,作出项目进行与否的决定,并在研发项目批准书上签字。 研发项目批准书包含项目概况、产品规划、研发时间、研发资金预算、研发项目团队成员、验收标准、研发项目奖金分配与考核标准等,经批准的《公司研发项目批准书》是进行新产品研发的依据,也是对产品研发进行考核、评估的依据。 7.2老产品技术改进项目: 7.2.1由业务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技术部门或公司管理层提出,经批准发起的解决生产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及开发相关应用领域的技术攻关活动。 7.2.2每年年初,技术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提出技术改进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技术改进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公司研发计划,并根据各研发项目组技术特长,将研发计划合理分配给研发项目组执行。 8.对技术中心的奖励 8.1给予研发项目组的奖励: 8.1.1项目一次性奖励: 由业务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技术中心或公司管理层提出,经批准书面发起的解决生产问题、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及开发相关应用领域的技术攻关活动。根据工作的贡献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项目,项目获得成功后,经公司管理层签字确认,进行奖励,有特别贡献的,可一事一议。
8.1.2提成奖励: (1)新产品研发成功并投入生产,销售到新领域的,其模式或销售具有可复制性,并由技术单独承担销售,且是预付款的客户,给予项目组XX元/吨的奖励,单独销售两年后应推广到销售部门进行销售。 非预付款的客户,必须推广到销售部进行销售。 推广到销售部广泛销售的新产品,给予研发项目组奖励标准如下:第一年给予XX元/吨奖励,第二年给予XX元/吨奖励,第三年给予XX元/吨奖励,以后不再奖励。 (2)新产品用在老领域或老产品用到新领域的,由技术人员单独承担销售,且是预付款的客户,给予XX元/吨提成,单独销售两年后应推广到销售部门进行销售。 非预付款的客户,必须推广到销售部进行销售。 推广到销售部广泛销售的,给予研发项目组奖励标准如下:第一年给予XX元/吨奖励,第二年给予XX元/吨奖励,第三年给予XX元/吨奖励,以后不再计奖励。 (3)技术中心利用人脉或其它资源,对公司成熟产品进行市场开发(即老产品用到老领域),并成功开发出新客户的,给予研发项目组市场开发奖励: 连续销售两次,给予一次性奖励XX元;半年内销售超XX吨的新客户,一次性再给予XX元奖励。半年后推广到销售部进行销售,不再奖励。 8.3利润奖励: 对于开发出的各类产品毛利润在XX%以上的,且由技术部门单独销售的,给予研发项目组超出目标利润(即XX%)总金额XX%的奖励,同一产品享受利润奖励为两年期限。 8.4申请专利奖励: 公司鼓励研发项目申请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受理给予XX元奖励,专利通过后公司再奖励XX元; 实用性专利通过每项奖励XX元,项目所有人是公司。 8.5奖励发放: 8.5.1以上奖励由各研发项目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申请,由财务部、技术中心进行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8.5.2研发项目负责人将批准后的奖励,根据研发项目期间的实际情况,确定奖励人员名单及分配金额,报技术中心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8.5.3研发项目期间产生的加班费,全部在研发奖金中列支。 8.5.4研发奖励可每月核算、发放一次,也可季度、年度汇总核算、发放,由技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8.2给予技术中心奖励: 公司对技术中心研发和改进的新产品进行年度利润核算,按照产品销售的纯利润的5%奖励给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根据全年工作实际情况,平衡考量后进行发放。 9.技术中心的管理 9.1研发过程中由于技术中心的原因导致研发项目延后的,在研发成功后将扣除一部分研发奖金。 9.2项目未完成,若项目奖励人员离职,则该人员的项目奖励视为自动放弃,其因个人原因造成项目的停滞或流产,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低于XX元的罚款。该项目成功后奖励额度由公司发放给部门,作为部门的日常经费使用。 9.3研发过程中,若因公司原因中途停止研发,可视研发进度和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9.4技术中心有义务对研发项目的资料进行保密,有证据证明公司研发资料存在泄露的,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和保密协议追究泄密者的相关责任,要求其赔偿公司人民币不低于XX万元的损失,且按一定比例扣除该项目的研发奖金。 10.附则: 10.1本制度是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10.2本制度从 XX 年 X月X日起正式生效,执行时间暂定X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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