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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一引起的诉讼案

 读原著 2022-04-02

         真实事件回放:
   
    1968年,美国内华达州一位叫伊迪丝的3岁小女孩告诉妈妈,她认识礼品盒上“OPEN”的第一个字母“0”,这位妈妈非常吃惊,问她怎么认识的?伊迪丝说:“是薇拉小姐教的。”这位母亲表扬了女儿之后,一纸诉状把薇拉小姐所在的劳拉三世幼儿园告上了法庭。这位母亲提起公诉的理由是:因为她的女儿在认识“0”之前,能把“O”说成苹果、太阳、足球、乌蛋之类的圆形东西,然而自从劳拉三世幼儿园教她识读了26个字母,伊迪丝便失去了这种思维和能力。她要求该幼儿园对这种后果负责,理由是幼儿园老师过早过多过僵化地灌输知识,扼杀了伊迪丝的想象力。该诉讼最后获得胜诉,幼儿园赔偿伊迪丝精神伤残费1000万美元。这个案例也成为内华达州修改《公民教育保护法》的依据。

   新的故事:

   某一年的某一天,中国北方一座小城内一家幼儿园里也正在上演上述西方式教学法,只是内容有些不一样。

   在孩子还没有进幼儿园之前,孩子在他那个开明的爸爸之影响下,就知道了一可以不是一,一可以是很多很多美妙的事物,如《道德经》中,“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如庄子的“万物齐一”,“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如《说文解字》中,“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道枢‧真一篇》论芸芸万物“其变化之源,始生于一,终复于一,所以历万变而不穷”。

    一加一等于二只是一个叫歌德巴赫的人的一种数理猜想罢了,孩子自小即了然于心,除此以外,孩子还知道一加一的万种可能:化学中一加一仍可以等于一 ,如一种物质加另一种物质生成一种新的物质;物理中一加一可以等于零点五,如一个定滑轮加一个动滑轮,省一半的力;自然中一加一可等于一,如,一群羊加一群羊,组成的还是一群羊;一加一,再加一个一,也可以仍等于一,如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加一还可等于零,如一脑筋不会转弯的人一生守着一个株待兔,最后人亡株烂;生理上,一加一可以等于一,等于二,也可以等于三,等于四,甚至更多,一个雄性动物加一个雌性动物,如果品性出了问题,直接离婚,一加一就还是一,特殊情况下即婚后不孕不育一加一才等于二,喜一点的是生一个孩子,一加一成了三,生一个双胞胎,一加一就成了四,以此类推,无有尽头;计算机中,一加一可以等于十(二进制);一加一还可以等于无限的数,如一滴水加一滴水,仍可是一滴水,一百滴水加一百滴水,一千滴水加一千滴水,一万滴水加一万滴水,答案可以是一滴水,也可以是无限种可能 ......

  孩子的爸爸从不觉得幼儿园有什么好上的,学校有什么好上的,但孩子妈妈不仅相信幼儿园,相信学校,她还相信越昂贵的幼儿园团,越高端的学校,越好,争吵无果,最后孩子还是被送到了小城最好的一家幼儿园里就读。

 
    自从进了幼儿园后,孩子就认同了一就是一,一加一只等于二这个固定答案,孩子的思维也全成了一种西方人的器械化思维。孩子的妈一气之下也将那座幼儿园告上了法庭,理由跟上面那位美国妈妈是一样的。然而该讼诉这位中国妈妈败得很彻底,别人且不说,这些法官们看了孩子妈妈这样一个叙述后,都不以为奇,甚至不屑一顾道:“这也算个事儿?我们从小不都是被这样教育过来的么。孩子以后会考试,成器,能找到工作就行,管那么多干什么?”

    
    回到问题的起点:

   “0”可以是苹果、太阳、足球、乌蛋之类的圆形东西,也可以是“OPEN”的第一个字母,只是你不要教给孩子那种定性思维。那种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的思维,是最要人命的。

 
  中国圣贤们的思维方式是什么?是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可以是一,可以是二,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阴中可以有阳,阳中可以有阴。阴阳的关系是什么?易中天先生总结得很好,直接说它是相生、相克、共存、转化。

  中国圣贤们的思维是《易经》中的易,有变,有简,有变变,有不变,易一名而含三义,——所谓易也,变易也,不易也。郑玄依此义作《易赞》及《易论》云:'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

  孩子读书期间但凡以这些直抵核心的圣学典籍为立人之根本,然后再在此基础上适性的向四处发散,哪有滞著,贯通不起来的道理?

  单说美国教育(中国从西方引进的这一套教育体系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中这个“0”的教学问题,倘若那个老师学了老子的《道德经》,那她绝不会这么去教学生,因为《道德经》提纲契领的第一句话就是:“名,可名也,非恒名也;道,可道也,非恒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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