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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新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书法古今 2022-05-09 发布于陕西省

书法创新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书法创新是每个书法家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在经过长期的实践学习之后,书法家们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形成个人风格,继而自成一家。对于自成一家的说法,在宋被就被欧阳修第一次明确地提出来,在此之前,书法的自成一家都是只言片语地被古人在书论中有所提及,其实,自成一家就是书法的创新说。后来,宋末黄庭坚等人在欧阳修的说法中又进一步进行了论述。黄氏的主张是将古人化为我用,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模仿,而是要在模仿中形成自己的风格。

那么,书法家们如何在继承中做到自成一家呢?也就是说书法创新应具备什么条件呢?自汉代以后,各个朝代的书法家们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过认真的探讨,最初人们都以天象、鸟兽等进行了比喻性的论述,其目的是从现实中的人的感受来回答这个比较抽象的艺术形态,例如东晋书家刘劭在《飞白书势》中关于飞白的描述就引用日常的鸟兽来比喻书法的现象。他说:"鸟鱼龙蛇,龟兽仙人,蛟脚偃波,楷隶八分,世施常妙,萦草锺真,爰有飞白之丽,貌艳势珍。"后来,在论及书法的精熟时,王羲之也提出了用飞兽来描写书法的精熟程度,"吾书比之锺、张,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张精熟过人,临池学书,池水尽墨,若吾耽之若此,未必谢之。"纵观古人对书法的论述,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他们强调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书法本身的"工夫",也就是技法能力,二是在此基础上,他们一直在寻找一个书法以外的某种意义,这就是赋予书法的外延——精神。

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感受书法创新的基本要素:

工夫

工夫用古人的意思来说就是包含有线条、结体、用笔等方面的因素,他们主张骨力、天然、工巧、精熟、古质以及媚趣、意态、韵质等,用现在的话来说,我们应当将它们归结到技法之类。对于技法来说,我们的视野应当更加宽阔一些,不仅指最初的执笔、提按、点画等,还应当扩展到它们更为深入的层面上来。比如,线质、形体等,对于线质的要求,人们也提出了很多物似的观点,如"屋漏痕"、"锥画沙"等形象化的描述,这些说法正是古人对提升线质的形象化的论述。在结体及用笔方面,他们还认为"肥、瘦、筋、骨、肉"以及笔势、象、法等,这些观点形象化地提出了字形结构及字的本身的美学特征。综上所述,构成书法的基础就是要有精深的书写技巧与能力,若无这种能力,创新是缺乏基本功的。

临古

我们知道,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这是几千年来所积累起来的。书法同中国文化一样,是伴随着一起成长起来的。古人遗留下来的艺术精髓,是经过几千年时间的验证,并且在实用中得到了一种标准。对于书法爱好者来说,就要用古人的这些标准规范自己的书写行为,达到或者尽量接近这些标准,形成书写的基础。王羲之并不是开创书写的第一人,他师法锺繇、卫夫人等,从中得到了必要的灵感和书写能力后,经过自己的实践创新,形成了一种新标准。书法就是这样,通过临摹、创新,最后形成了个人的艺术风格。但是,如果抛开古人的经典作品,书写出来的只能是一种毫无规范、毫无根基的"自由体",是难以进入到大雅之堂,只能是所谓的"江湖体",终究是不入门的"杂耍"而已。

精神

我们一直提倡一种书法精神,是从书法的两种属性上来区分的,一种是技法层面,另一种就是精神层面。技法层面的相对来说,就是本文第一个方面所说的"工夫",包括工夫的延伸之意,但对于精神层面来说,就是书法本身以外所包含的书写者的学识、修养、人格、境界等思想。这一点,古人早就有所论述,他们在论及书法"技法"后,提出了"古质"、"今妍"、"媚趣"、"妙有余姿"、"巧"、"拙"、"韵"等,这些都属于精神层面的带有观赏性的性质,但是,这些属性如何在书法中表现出来?它不是单纯的临摹就能实现的,而是在人的内心自然流露而来的,那么人的内心如何有这些自然流露呢?这就是要求人们要加强文化的积累,人格的修养,开阔和丰富自己的视野,在学习修养中要有"望尽天涯路"的人生境界的果断勇气,最后达到"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的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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