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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复杂问题”简明化的成功阐释

 鸟语花香香 2013-09-06
把“复杂问题”简明化的成功阐释

 

      ——楚默《书法解释学》阅读手记

 

 

    许多报章经常指斥当代书法家们不关注书法理论研究而只知伏案挥写。细想来,这说法似乎对又似乎不全对。本来嘛,正如古人所反复告诫的,不读书不思考,光靠傻学苦练,终其一生也只是仅得皮毛而已。甚至到头来只落得“一手功夫,满身俗气。”然而,当代的理论家们似乎也有一定责任,除了翻来覆去引述罗列古人的论书语句之外,对于书法艺术的当代性,要么束手无策视而不见全盘否定,要么生吞活剥西学话语乱说一通。真是你不说我倒明白,你越说我却越糊涂了。虽然不能以偏概全,但这类现象近几年却有愈演愈烈之势。何以这样?一是书法的确是各种艺术门类中看似最简单其实也是最难说清楚的艺术形式之一。不管是书家大师还是离退休老干部,只要敢捏毛笔,都能写“朝辞白帝彩云间”,谁是艺术谁又不是艺术,既不能拿尺子量,也不能用天平称。今天的笔墨纸砚都变了,写字的姿势变了,展出的场所变了,更重要的是人们生活的文化背景、情感、审美都变了,今天的书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已不是古代书法的简单重复和翻版了,再用古人的那些语焉不详的词句来解释已经发生巨变的书法,一厢情愿的设想“放之四海而皆准”,总会难免有捉襟见肘刻舟求剑的遗憾。然而,西方美学理论的确是一把效果很好的手术解剖刀,但若不是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理解而又精通东方艺术的内涵,面对书法这个古老的庞然大物,也会感到无所适从,越说越玄越说越糊涂也就在所难免了。理论家们的出发点也许是善良的,但写出真知灼见,能让整天耽于创作的书家们读懂认可,从中受到启示,也实在太难了。

    最近读了楚默先生的《书法解释学》,我心里确有一种久违的豁然开朗之感。楚默先生以平实酣畅而非故弄玄虚的文笔,近四十万字的篇幅,层层剖析论述,对书法这一复杂而玄妙的艺术形式作了“简单明了”的解释。我想这不仅是因为他深厚的学问功力,更主要的是他对中西艺术理论全面的修养,是一个真正的“通人”。从绪论开始,他就一以贯之地从书法本体论的主张和立场出发,把书法看作是一个“为何存在、如何存在”的过程,而不是把书法看作孤立的、机械的、表面的 “毛笔字”和一大摞单纯意义的碑帖作品来设问。他从论述书法家的体验(第一章书法体验论)开始,他认为这种体验具体应分为三种类型与形式——孤独体验、焦虑体验和神秘体验。他把这种“个人性”、“神秘性”的个人情感体验剖析得淋漓尽致。他的这个分析和出发点意义在于——给极易混同为“毛笔书写者”的“书法创作主体”作了清晰的界定。然后,他用卡西尔和朗格的符号美学把抽象的“书法作品”作了层层剖析(第二章,作品论)。他虽然也大量引述西人的语句观念,但他旋即就作了东方式的解读。同时,他随手拈来古代书法家成功作品的例证进行分析,恰当到位,并无半点生搬硬套拼凑充数之嫌。第三章为“书法创作论”,这一章最为精彩、透彻。本章共分十节,近十万字的篇幅。不妨先开列一下每节的题目:第一节、素材的积累;第二节、虚静:创作心境的形成;第三节、书法创作动机的触发;第四节、书法意象的生成及审美特点;第五节、书法意象的三个层面;第六节、书法想象论;第七节、书法创作中的内觉与灵感;第八节、创造与制作;第九节、传达的情调与线条组合;第十节、书法游戏论。我相信,真正在书法创作中思考过、深切痛苦过的朋友,看到这里罗列的小题目,都会感同身受会心一笑的。书法创作神秘吗?当然神秘。除了起码的一管柔毫,它几乎不需要借助身体之外的任何条件的辅助与支撑,几乎全部要由自身情感的酝酿渲泄来完成。但看了这些剖析,你会感到自己往日创作中“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缠绕和情绪波动,竟被作者梳理、论说得井井有条清清楚楚。

    如果说,前边这三章的内容还算是在我们读者的“意料”之中的话,后边三章却是楚默先生这部专著特别奉献给读者的部分,是本书的特点,也是难得的亮点。第四章是“书法接受论”。授受美学、海德格尔、贡布里希以及格式塔理论等等,也许对我们并不陌生,用这些理念来解释欣赏书法艺术之美更非自楚默先生始,但楚默先生在这里提出的三个问题(接受主体的审美能力、书法作品接受过程描述、书法作品的接受方式)却是切中当前创作界理论界要害的。首先,审美主体(即书法欣赏者)有无起码的审美能力,怎样才算是具备了这种审美能力十分关键。现实中,不管是展厅议论、社会反映,甚至是报章论述,我们总会发现这样的现象,大家无一例外地认定自己是首先具备了这种能力的“内行”,总是以“我”个人有限而主观的经验和感受妄下断语,这简直太司空见惯了,以至于我们从来未曾怀疑过——似乎书法艺术的命运本该如此。吴冠中大声疾呼——当下的文盲不多了,但美盲太多!太多是多少?听听有关书法的议论,翻翻报刊有关书法的评论,何止隔靴搔痒啊!无疑,书法艺术的创作,同其他艺术创作一样,必须要由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接受者的审美接受来共同完成,楚默先生就对这种属于书法艺术特别的接受过程和接受方式进行了精辟的层层剖析,他的剖析无论对艺术批评者、艺术欣赏者还是喜欢书法的社会公众,都有着针对性极强的现实意义。第七章是“书法批评论”。书法批评在当下的书坛十分重要,一方面,人们普遍感叹当下真正的批评“缺失”,另一方面,当下书坛又太多不负责任信口开河的“滥捧乱骂”,令人生厌。批评是什么?某位西哲说:批评是批评者施于被批评者的爱。何者是“爱”,如何“施予”?古代书论中这一部分无疑也最为庞杂的,比如古人喜欢“排坐坐、分果果”的评说游戏,不厌其烦,而且总是后人推翻前人,推翻前人的结论又被后来人推翻。再比如,古人每个时代都有一套属于自己文化背景的批评范畴与术语,致使批评的标准、理念、方式等等纷乱繁杂,如坠五里雾中。许多文章高手在阐发批评乃至论辩中,一不小心,就会在头头是道的旁征博引中各执一端自相矛盾。几年来,楚默先生就致力于这方面的爬梳研究,成果颇多。如1996年中国书法批评年会上,他提交了论文《书法批评的“三环”》,深获好评;2000年全国第五届书学讨论会,他又提交了论文《古典书论的语义阐释》并荣获一等奖。而在本章中,楚默先生又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作了系统而全面的论述,特别是对中国古代书法批评中“品”的范式、书法作品审美价值判断的标准及其原理,以及书法批评中应该具备的历史意识等等,都作了深刻独到的分析论述,发人深思。

    本书最合我意、最启我心者,则是第五章“书法意义论”。两年前,我在《中国书法》杂志(2008年第一期)发表了一篇创作随感,提出了若干关于书法意义本质的几点思考,我执拗地认为,书法既然是艺术,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儿,那么,我们就要在乎那点之所以导致书法有意思的那点“意思”。所以,我固执地认为:有那点“意思”的书法才称得上真正的书法,无论古今,概不例外。没有那点“意思”,纵然天天碑学帖学二王苏米也不是书法。因为自己不擅长撰写长篇大论的学理文章,加之几年来自己总是陷于创作的焦虑痛苦状态,有了些许真切的感受体验,却又难以条理清楚地表述明白,正如本人那篇随感的题目一样——我感知,可无法证明。读了楚默先生的本章论述,竟有所见略同不谋而合的兴奋!几年来,在我的创作体会中,深感自己正一步一步地陷入了一种难以自拔的痛苦之中,而且这种痛苦又是那么的难以言说。有人批评我,尽管临古功夫可以,但创作的作品毫无古人,甚至毫无技法,简直乱写。也有人批评我,作品形式感不强,没有现代构成意识。喜欢摹古的朋友和热衷于造型、形式构成实验的朋友(即某部分人认为的流行书风)都否定了我的苦苦努力和追求。我真的错了吗?我一遍遍地反问自己。追问的结果却是,自己的思考与创作与当下“走红”的观念主张和复古潮流却渐行渐远了。许多朋友在“技近乎道”、“形式即内容”的观念主张下,以反复临仿古人、把古代经典局部放大重新组合等等作为创作,陷入技法精湛而内涵苍白的“伪传统”、“假古典”之末途;还有些朋友把书法当图画来设计,追求形式构成的视觉效果,使书法的美术化倾向愈演愈烈。无论斤斤于技法正宗的技术主义,还是沉湎于视觉形式研发的改良主义、探险主义,他们的努力正在将书法有意思的那点的“意思”——意境与内涵——一刀一刀地剥离殆尽。当然,也有一些朋友喜欢对书法艺术进行大而无当的文化言说,动辄“全球化”、“文化输出”、“文化安全”,其莫名其妙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大超过了书法本体的艺术底线。这些朋友们的主张与实验,不能否认其一定意义的合理价值,但在我心底里总是难以释怀的情结是——认认真真的勤奋探索,却无法避免缘木求鱼的结局。书法艺术那点有意思的“意思”究竟是什么?我觉得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中有个非常本质的答案——这就是作品的“画外音”、“无穷余味”、“旁白”、“神韵”、“内涵”、“境界”。这些“意思”的确是从作品的形式和面貌(肉眼所能看到的)中生发出来,可是其“根本”却在作者的心灵里、在作者的灵魂深处,而不在笔头上,甚至不在书写者的手腕子里。同样的技法,同样的形式在作者甲这里是,在作者乙那里却不是;在同一作者的这件作品里有,在其另一件作品里却没有,何也?技法、形式如何生发出“意义”,蒙养出“意思”?却几乎无人论及。比如,人们喜欢言说“线条的质量”,我却感到此种流行说法有着致命的缺陷——质量是有“数据指标”的,只要按照一定的“数据指标”(指“技法”亦然)去做,似乎人人都能“做”出来。大家今天特喜欢“做”这个词儿,比如“做艺术”甚至“做爱”等等。“做”的“爱”是真的“爱”吗?做的艺术无疑就是“塑料花”了。今天,各种类型的书法培训班、训练班、冲刺班热火朝天,“成效”也显而易见。书法艺术教育的系统化,某种意义上说,也就等同于“科学化”了。学书法的人在指导者“标准化”、“科学化”的技术指导下,表面上看的确得到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答案——科学技法,然后就可以纵横驰骋所向披靡了,但这种批量生产出来的“塑料花”不仅颠覆了书法艺术的意境韵味,使之荡然无存,也蒙蔽愚弄了艺术受众的审美可能,使其面对书法艺术本来几近美盲的有限的审美能力变得更加懒惰和低下。笔者有心无力徒叹奈何,幸好楚默先生在本书第五章“书法意义论”里,从详解书法作品的意义入手,就书法的“气”、“韵”、“意境”以及“空白”,作了精彩论述。他的笔触仿佛解牛庖丁之手与刀,举重若轻游刃有余地游走在点画线条的层层缝隙,正所谓“于无声处听惊雷”。请读者朋友允许笔者在这里卖个“关子”——我不想在这里罗列介绍作者的具体观点了,读过本书之后,朋友们一定会获得深刻而别样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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