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萧元冈是东安县首任知县,他对东安县的贡献是巨大的。今存各本《东安县志》都有他的传记,并收入了他的诗文。本系列文章共3篇,就萧元冈知县生平的几个问题进行一个粗浅的考证,以就教于市内和市外的文史大家。 三、萧元冈升任南京刑部主事的时间 东安县城图(严景明修复) 萧元冈什么时候升任南京刑部主事?康熙十一年《东安县志·卷之六·秩官志·文职·知县·明》是这样说的: 萧元冈,江西泰和县人,举人,万历五年任,升南京刑部主事。祀名宦,有传。 译文: 萧元冈,江西泰和县人,举人,万历五年(1577年)任东安县知县,升南京刑部主事。祀本县名宦祠,本志有他的传记。 康熙十一年《东安县志·卷之九·名宦志·邑侯萧公传》更说: 居二年,以才卓升刑部主事,去,东之士民尸祝之。 译文: 萧元冈担任东安县知县2年,因为才能卓越,升刑部主事,离开东安县后,东安县的百姓祭祀他。 无论是《秩官志》还是《名宦志》,都认为萧元冈是从东安县知县任上升南京刑部主事的。 事实并非如此。康熙十一年《东安县志·卷之十·艺文志》林承芳《邑侯萧公去思碑》: 未及期年,百度就绪。凡三祀,公以内艰行,则炜然与名都故邑等矣。 译文: 担任东安县知县不到一年,各项工作都准备就绪了。他在东安县一共3年,因为母亲去世回家守孝。这时候,东安县的繁华兴盛,已与著名的都会和历史悠久的郡县一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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