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小伙到超市买了45元东西,付款后把页面给老板看,老板却没听到播报,以为延时,就让他走了,事后却发现不对劲。一直到第二天,老板都没有看到这笔交易进账,随后打客服询问,确定当天每笔交易都正常,唯独这笔45元的交易没有,他实在想不通是哪出了问题! 据老板介绍,在4月3号这天,他因为临时有事没在店里,当时是老人在店内帮忙照看,一位小伙子购买东西后,应该支付45元的。根据监控显示,小伙子在扫码之后,手机上的页面切换了很多次,最后把付款成功的界面给老人看。 但是,老人并没有听到收款的播放,还以为是延时,就让小伙子走了,我们扫码付过款的人都知道,一般扫码之后,就是输入金额和密码,那也只有一个页面,之后就会跳转到付款成功的页面,可是从监控中看,小伙子的页面切换了好几次,明显不对劲。 但是付款成功的页面,确实显示付款45元,那么,这45元到底去了哪里呢? 其实很简单,这种情况无外乎2种可能。 第一种就是,45块钱的截图是事先准备好的,小伙见老板是一位老人,认定对方不会那么仔细,就在扫码后,装模作样地操作了一番,随后将准备好的界面给老人看,老人没有听到播报,但是却看到付款成功45的页面,就以为播报延时了。殊不知,小伙子给他看的都是假的,他根本就没有付钱。 第二种就是,小伙确实扫码了,也确实付款了,但是他在扫码之后,又切换了一个页面,支付的对象,可能换成了自己的另一个号,也可能是朋友,付款是成功的,可是却不是给的超市,而老人在看到付款成功页面后,也没有去核对收款人,导致小伙的阴谋得逞。 不管是哪种可能,小伙的作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假的付款截图,和扫码付给个人,都可以算是诈骗行为,45元的金额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若是达到一定数额后,会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伙子这次只是骗了45元,并且在高清监控之下,要找到他很容易,他自以为是的“小聪明”,面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既然他做出这样的行为,就难保不会有下一次,下次若是买个贵重物品,也用这种方式,那么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到时候,就可不仅仅是拘留了,可能还会面临牢狱之灾。 互联网时代支付便利,前提是诚信,说白了你我都要自觉。从视频来看,小伙涉嫌诈骗的金额并不大,45元还达不到诈骗入罪的标准,但也属于违法行为,依法可以治安处罚,看他的手艺应该是惯犯了,估计被他骗的人不知有多少,实在可恨。 也提醒各位商家,在查看付款页面时,一定要查看收款人,俗话说“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没有听到播报的情况,一定要特别小心。 #哈尔滨头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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