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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患癌需80万换肝!丈夫却跪地恳求离婚:求你放过我……

 昵称UZWbF 2022-04-05

在婚姻生活中

或许有很多美好的希望

但也或许会有无情的背叛

特别是当大难来临时

是相濡以沫,共同面对?

还是同床异梦,劳燕分飞?

不同的故事

演绎出不同的人生

.....

很有感慨,议论纷纷

也有一些网友

丈夫的做法

认为其没有担当!

案情回顾

南南(化名)来自河南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她在国内某著名大学读博期间遇到了现任丈夫晓海(化名),二人是老乡。

晓海比南南大两岁,是她的同校学长。在校期间,晓海经常为南南补习功课,一来二去,南南和晓海相识、相知、相恋,最终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可谓是爱情学业双丰收。

但天有不测之风云。2015年的夏天,南南在即将要完成她的博士学业之际,突感身体不适,晓海的家人急急忙忙把南南送去医院检查,结果是——肝癌中晚期!

与此同时,丈夫晓海还在日本留学。在得知南南生病的消息后,晓海二话不说,马上回国,掏光家中积蓄,带着南南四处求医。但南南的病就如同一个无底洞,这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变得雪上加霜……

随着时间的推移,南南的病情依然不见起色,晓海父母慢慢动摇了。晓海也逐渐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对南南开始心生怨念。

同时,病痛的折磨也让南南变得情绪化,由着性子对晓海撒泼。于是,晓海离家出走,随后甚至提出了离婚的要求。

在患病的第五年,也就是2020年,南南知道只有换肝才能有生存的希望。但是换肝的费用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前前后后大约要花80万。

走投无路的南南通过媒体找到晓海。见面后,晓海抓住南南的胳膊跪地哀求道:“离婚,如果你这次放我一马,以后我会想尽办法去帮你的。”但南南表示不想离婚。

2022年,南南依旧没有做成换肝手术,家里人也无法再承担巨额的医疗费,如今南南已回到家中,依靠药物来缓解病痛。最终,晓海和南南还是打算通过法律程序去解决离婚的问题。

本期《说法》

我们邀请到了

咸芳律师

通过情景演绎的方式

进行讲解普法

情景演绎

(以下均为设计对白)

男演员: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们离婚吧!

女演员:离婚?当初你追我的时候,说什么不离不弃,现在我病了,你就要离开我?

男演员:自从你患了癌症之后,我们也是竭尽全力,求求你,我们离婚吧!

女演员:你也太薄情寡义了吧?

律师:先生,你先站起来,有什么事情可以慢慢说。

男演员:现在手术费要80万,我就想问一下,我有义务照顾她一辈子吗?

律师:先生,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是有相互扶持和帮助的义务的。尤其在一方患病期间,夫妻更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男演员:可是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就想能不能离婚呢?

律师:一方患有重病,并非法律上不能起诉离婚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除非是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是生产后的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男方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那么女方起诉离婚是不在此限的。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律师说法

一、“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

扶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

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

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也就是说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承担给付。这种义务,同债务的履行有着严格的区别。

二、夫妻间的财产约定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

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如将其中的某项财产或收入,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但是夫妻互相扶养是法定的义务。也就是说,无论夫妻就财产的问题作出何种约定,都不能免除法定的扶养义务。

现实中,有的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或收入归各自所有,但这并不意味着夫或妻只负担各自的生活费用而不承担扶养对方的义务。若一方患有重病时,另一方仍有义务尽力照顾,并提供有关治疗费用。如果离婚,原夫妻双方就不再负担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可以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对于此事,

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

案例来源:今日头条

部分图片素材来源网络,侵删

《说法》栏目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联合推出。近日推出“民法典”系列特别专题,各位网友如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需咨询,点击“广州司法问律师”24小时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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