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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年授衔的少校和六五年取消军衔前的少校需要哪些条件

 暮云深 2022-04-05

1955年首次授衔到1965年取消军衔之前,共有三次授衔和晋升军衔的机会。分别是55年、60年和65年这三年。

1955年授衔的少校,授衔之前为准团级或副团级均可授少校军衔;当年被授予少校军衔的仅20799人。

1955年授衔的大尉人数是70151人,按照常规,55年的大尉到了60年普遍应该晋升为少校军衔。如果是这样,少校的人数(扣除原有少校晋升中校的20799人)就应该是70151人。而实际上的少校人数却不到三分之一。

原因是1955年到1959年我军编制经历了数次大的变动,先是取消公安军、防空军军种,1958年我军大裁军,大批官兵专业复员到地方。

转业到地方的干部属尉官最多,其中,大约有三、四万人之多的大尉先后转业到了地方。

1955年授衔的上尉人数是88536人,按常规,1960年和1965年有两次晋升机会。如此一来,在1965年取消军衔之前普遍都应该晋升为少校军衔。

如果是这样,少校的总人数也会陡增。然而,上尉的情形和大尉的大致相同,大约有近一半的人先后转业到了地方。

由此,截止到1965年我军取消军衔制之前,少校和中校的总人数加在一起为82514余人。这些人中包括1955年的部分未升级为上校的少校,和首次授衔的部分大尉以及部分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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