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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皇家百亩菜园到农家万顷粮田

 文超公馆 2022-04-06

从皇家百亩菜园到农家万顷粮田

——磴口早期旗县混治牧农融通暨河套灌区形成始考略

·李荣斌 ·陶文斌

今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在清朝时期归属阿拉善特别行政旗,不受地方节制,直属中央理藩院管辖。但司法权尚不独立,归宁夏部院(中央政府派出机构,监管蒙古各旗)。

康熙三十六年(1698年),清圣祖视察黄河,由宁夏经水路乘船回京途经乌拉河,钦定以乌拉河为界,河南为阿拉善蒙古的徙牧地,河北是杭锦旗的草地(参见《清史稿》《清实录·圣祖篇》)。至此磴口县全境成为阿拉善王爷的封地,时人俗称“王爷地”。

经考证,清乾隆年间,阿拉善旗的农业已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且主要集中在套区部分,即今磴口境内。在清朝廷蒙旗草地禁垦的大背景下,阿拉善旗的农业能够得以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清廷“公主欲治菜园地”政策的实施。

本文拟以此为题,简述阿拉善旗(今磴口地区)农业发展历程及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在该地区的融合发展暨早期河套灌区的形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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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主欲治菜园地”地提出

据《绥远通志稿》记载:“清初,阿拉善王纳清公主(实为郡主)。公主欲治菜园地,即时招募汉民,辟地数十顷……”。

在阿拉善旗清一代的历史档案中记载,阿拉善二代亲王阿宝于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7年)迎娶皇室郡主格格道克钦(庄亲王博果铎之女)为妻,被封为额附。

三年后其父和罗理去世。阿宝承袭王位于康熙四十八年(1708年)携妻及陪嫁人等2000余人由京师回到阿拉善执掌旗政。

宝亲王执政伊始,认真贯彻清廷的法律政策,河清海晏,政通人和。尤其在西北地区的军事行动战功卓著,深得雍正皇帝的赏识与信任。雍正七年(1730)封阿宝为和硕特亲王,赏银一万两,赐今阿拉善地区为其徙牧之地。俟后宝亲王再立军功。雍正帝又将定远营赐于阿宝夫妇为其府第。

阿拉善旗王府遂即由紫泥湖迁到定远营。宝亲王在欣喜圣上礼遇之际,即时以公主及陪嫁人等不习惯蒙古人“食肉饮乳”之膳食为由,提出放垦部分旗地,为“公主欲治菜园地”。

清廷恩准了这一请求,并“由宁夏派来商民耕田”(见阿拉善左旗档案馆馆藏档案101-4-86.14页,以下简称阿旗档案),至此“公主欲治菜园地”(以下简称“治菜园地”)便成为阿拉善历代亲王经营农业生产的基本方略,换言之就是以“公主治菜园地”之名,行开发农田发展农业之实,开启了牧农融合发展之旅。

二、“治菜园地”得以实施的有利条件

1、阿拉善王公贵族们执政认知及决策的演进升华。

清朝初期,阿拉善地区的经济社会以畜牧业为主。阿拉善二、三代亲王执政的前中期主要精力都是在协助清政府平叛西北部落叛乱的战争中渡过,深感粮秣受制于人往往掣肘着战局走向被动,从军事层面考量,必须在自己的地盘上解决军需问题,这也是阿旗王公竭力发展农业而又不能明言的重要原因。当阿宝亲王协助清廷平息了西北边陲的战事后,得到了清廷的赏赐,封地随之进一步扩大。

如何才能使阿拉善蒙古族人安居乐业?阿旗的王公们感受到,仅靠原始粗放的畜牧业,很难抵御自然灾害对地区经济社会的冲击。唯有发展一定规模的农业,农牧结合,才能弥补畜牧业经济的“短板”,从而维护稳定地区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和边疆戍边官兵的给养。

在当时清政府对蒙旗草地禁垦的大背景下,唯有借“治菜园地”之名发展农业生产,才是根本的出路,它既是权益之计,更是长远之策、智慧之举。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打政策的“擦边球”。

2、封禁政策张弛有度。

清政府对蒙旗草地的垦殖政策,经历了由初期的“限垦”、到中期的“禁垦”与部分“放垦”,再到末期的“全面放垦”。从而让阿旗的农业经历了时张时驰,“由无到有”,“由兴起到繁荣”的曲折发展过程。

阿旗的历代王公,每换一代王爷,总以“昔有田亩、黄河水冲沙淤出碱、不堪耕种”(参见阿旗档案101-5-195、55页),或以“蒙古生齿愈繁、贫乏较前愈甚、所垦地亩不敷养赡”(见阿旗档案101--5--195--56页)为由,履恳朝廷放垦田亩,扩展农田,使得本地农业赓续发展。

3、内陆民人(清廷当时对中原地区的汉民统称为民人),出边谋生,为阿旗农业发展提供了充沛的劳动力资源。

清王朝统一全国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至康熙中期已成燎原之势。中原地区生齿日繁,人多地少,耕地不足的矛盾日趋严重,致使内陆剩余劳力出边垦荒种地者日益增多,而且首选地就是后套地区。

清朝前期,清政府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控制,屡次颁布法律,明文禁止内陆汉民出边耕种,并严禁各旗蒙古王私自招来民人垦种。但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关内农民的自发流动,使得朝廷的封禁政策逐步走向被动,流于禁者自禁,耕者自耕的境地。除阿拉善旗政主动招垦外,尚有为数众多的内陆民人出边闯关,私越耕种,形成了一股势不可挡的农业开发的生力军。

4、黄河改道,水位抬升使自流灌溉成为可能。

清初黄河北河上端(今磴口县粮台乡境内)被流沙淤塞断流(北河断流时间另文考证)河水并入南河,南河由支流变为主流成为今天的黄河,沿鄂尔多斯西北缘向东流淌、自然抬升了水位、形成了南高北低的地势、创造了引黄自流灌溉的地形条件。

三、“治菜园地”的发展历程

根据史料分析看,阿旗农业开发大致经历了,兴起---发展---繁荣---衰落四个阶段。

“治菜园地”决策的初始本意,仅限于定运营周边地区,以解决王公贵族们的菜篮子问题。但在实施的过程中,阿旗王爷将“治菜园地”的本身不再只限于这一目标,而是要鉴此大力发展本旗的农业生产,并将开发的重点放在了沿黄河、乌拉河一带。原因是这里地域宽广、肥田沃壤、濒临水源,适宜农业发展。

阿宝亲王执政期间,根据阿旗境内内陆民人来后的耕种情形,曾呈请清廷:“自我蒙古所属地方至平罗边外,并缘黄河一带,有汉民出百余里种田者......(当时磴口隶属平罗)”(见阿旗档案101—3—11—86页)。“对这些垦种者,按规定每年缴纳地租,将其'所得之项以资赡养穷苦蒙古人等,有利用于阿拉善蒙古民众的生计’”(见阿旗档案101—4—11—14页);另一方面,由于蒙古人“不谙耕种”,所以阿拉善蒙古王公也乐于“雇觅内陆民人为之教习,每年农民于春时出口,各给腰牌,注明年貌,姓名,籍贯,听其教令蒙古耕种。秋收后,仍令进口。蒙古人等习学熟练、即行即止。”(见阿旗档案101—4—75—135页)。若按清廷当时的政令看,这属于阿拉善旗地方招募内陆民人开垦种植的自发行为,亦属私自招垦。

从阿拉善旗清一代历史档案中得知,“公主治菜园地”的奏折,正式恩准是在乾隆四年(1739年)。

另据《磴口水利志》记载,磴口县渡口镇境内的大滩渠开挖时间是乾隆元年(1736年),奏折上呈于雍正末期(雍正10年-13年)。若将这三份史料及前文所述的自发招垦情形联系起来,加以分析、推断,阿旗农业开发在乾隆初期就已经启动,并且由民众自发招垦转化为由官方主导。

这一时期,阿拉善旗政招募的“治菜园地”移民,主要来自宁夏平罗县。招募的对象要求不仅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还要有凿渠引水的技能。

今磴口境内,尚有早期“治菜园地”移民后裔十余户,如四坝西闸的吴姓(吴永智家族,宁夏平罗籍),寇姓(寇天明家族,陕西西安籍,由宁夏惠农县移入)。渡口大滩的袁姓(袁福寿家族,陕西大荔县籍)。协城南营子的申姓(山西大同籍)坝楞夹道的常姓(常芳树家族,陕西西安籍,“永兴正”商号的后人)。黄土档村的李姓(李克仁家族,陕西西安籍)。渡口东地的张姓(张再兴家族,山西祁县籍“广庆元”商号的后人)。还有南柳子的何姓(何广仁家族,陕西西安籍)。

2010年前后,笔者多次采访调查过几户于1930年前后出生的老人,问他们的先人何时来到磴口。有的说是爷爷的太爷、也有的说是爷爷的爷爷,确切的时间无法考证。根据代差推算,应该是乾隆前中期,与史料披露的时间基本吻合。因何而来多数人说不清楚,只有李克仁老先生透露,他们先人是阿旗王爷的移民。2020年在查阅清一代的历史档案时,确知其祖上移民正是为“治菜园地”而来。

除申姓、张姓外,其余几户皆由平罗过渡,因其谙熟掘渠疏水,引黄灌溉之技能。这几户先期移民,在水利建设上都有建树。四坝的吴姓开挖了吴渠(今四坝西闸村),接着又与陕西大荔籍的袁姓合伙开挖了由黄河开口的大滩渠。申家开挖由黄河开口的申家河(今东风渠),开挖时间是乾隆28年(1763年),有确切的历史记载。“永兴正”商号的常姓与“广庆源”商号的张姓合伙开挖了由黄河开口的广庆元渠即现在的公众渠。何家开挖了由黄河开口的何家渠,这几条灌渠的开通,为后续农业的开发提供了水利支持(灌渠规模见表一,正文后)。

这一时期开荒垦殖的组织形式则是以阿拉善旗政招募来的移民为骨干,出边谋生的内陆民人纷纷投入到这些骨干的麾下,由其手中租田垦地,或千亩或数顷不等,然后他们再转租给其他闯关边民,形成了大小不等、数量众多的租田佃户,聚合成了庞大的开发群体。我们将这一时期视为阿旗农业的兴起阶段。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2月,阿拉善三代亲王罗卜藏多尔济在忙完西北地区平叛任务后,执手阿旗的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这时,他意识到本旗境内以“公主治菜园”地为由,所开田亩远远超过朝廷额定数目,而且往往是先垦后报,批少垦多。这一现状与清政府的“封禁政策”相悖,潜在的政治隐患不言而喻。他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他的下一代即阿拉善四代王玛哈巴拉就因任“听民人多垦”,被清政府给予罚俸禄两年的处罚(见阿拉善档案101-5-195-55页)。

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一味地执行朝廷的封禁政策,有碍本旗经济社会的发展。于是借平叛葛尔丹余部军功在身,晋爵分王之际(阿拉善三代王,罗卜藏多尔济在阿拉善诸王中成就最高,俗称“罗王”。不少阿拉善蒙古以引“罗”姓为荣),又一次向清政府提出,放垦沿河地带的土地,为阿拉善王府治菜园的请求。(有的学者引用该史料,指明为今“四坝地”,不确切。这是把古代地名现代化了,那时还没有“四坝”的地名)

朝廷将此奏折批转给陕甘总督府酌办,陕甘总督勒尔谨认为:“贵旗雇民,事属创始例,应严查私雇,方荻安逸(见阿旗档案101-3-37-61页)。实际上是批准了阿王的请求。但是为杜绝“私雇越耕”之弊,又做出如下规定:“蒙古地方果有可耕之地,愿雇民人者,由阿拉善王指定地段,先期呈明宁夏部院转行该地方官、招募民人,如果有愿出口承种者,既由该地方官查明人数、指定地方、给照前往。”俟该民人到旗,或给工价,或分粮石,各听其便”。同时,规定内陆民人在秋收后即回本籍,严禁携带眷属同住阿旗或在阿旗地方逗留不归。“(见阿旗档案101-3-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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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根峰位于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哈如乃山,褚红色,高34·14米,基部直径8米,上部直径4米,状似男性生殖器。

由此看出上层统治者对阿旗“私越耕种”的现状心照不宣,但又不驳有功之臣——阿王的面子。奏折递呈、转办、批办竞显统治者的政治智慧,特别是陕甘总督秉承皇上之意的批复,委婉圆滑,进退自如。彰显中央政府对部落政权间“有斗争、有合作、斗而不破,以斗争求团结,维持统一”的策略与“管控而不禁锢,宽容而不纵容”高超的“理藩”手段。

清政府准许阿拉善旗雇民耕地,使得阿旗方面不再因“私自招垦”而有所顾忌,也使先期招募来“治菜园地”的骨干户坚定信心,投资兴业。于是“呼朋唤友、互相援引”,吸引着更多内陆农民出口至阿旗境内垦种农田。极大地促进了阿旗农业的发展。我们将这一阶段看作是阿旗农业的发展期。

俟至嘉庆年间,阿旗政府又从宁夏平罗县招募了一批“治菜园地”移民,其中代表人物杨大义。杨来到后套落足于今四坝西闸,民兴一带,先以租种吴家的土地过活。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于嘉庆十五年左右挖通了由乌拉河开口的大柜渠,稍后又在大柜渠上游10公里处开挖了嘛弥图渠,灌域延伸到今公地乡。并在民兴三队盖起了自己的宅院,“盖如城势”(见阿旗档案101---4---288---8)。设商号“德盛合”,务农营商,互补双赢,家业盛大,无人与之比肩。《绥远通志稿》记载“平遥杨姓者就黄河故道之乌拉河租地开渠、溉田三百余顷”(见《绥远通志稿》手抄本)。

这一时期阿拉善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农田的开垦面积扩大,范围也不断拓展。史料记载嘉庆年间“阿拉善所属之乌木儿河拐子磴口以及沙金套海等地方,招设农贾十余家,在彼开垦田亩,每年所获粮石,均粜于商贾”。(见阿拉善档案101-4-89-52页)。

此外阿旗乌兰木头(申家河灌域)以及黄河西岸的布隆(即补隆淖,大滩渠灌域)哈拉忽尼图(今坝楞、东地一带,广庆元渠灌域)等处,亦俱成垦殖之区,内陆民人在此播犁耕种、开挖渠道,“渐开渐凋;无所底止......”(见阿旗档案101--4-75-124页)。据统计至道光三年(1823年),阿旗田亩总数以多达1190余顷,年向阿旗政府缴纳地租4500两白银,还有每顷地茶2块,米3斗的实物地租。实际数目远不止于此,众多内陆民人“私越耕种的田顷数”并不在阿旗政府的掌握之中。我们将这一时期视为阿旗农业的“繁荣期”。

同治年间,经过两次鸦片战争,清政府割地赔款,国库如洗,为解决财政危机不得不放垦旗地,以充库盈,至此公主治菜园地的使命也就终结。但阿旗农业总体上还是呈发展态势,只是开发的主体变为天主教会。1875年天主教绥西教会从阿拉善旗政租得三道河一带的土地(今补隆淖尔,坝塄,渡口,粮台乡)开通渠道,以信教为前提招徕民人开田垦地。至1952年土地改革史,教会拥有的田亩占到已开垦土地总面积的三成以上。

在此期间,因陕甘农民起义屡次进入阿拉善地区抢掠烧杀,磴口的“永兴正”商号就遭劫后一蹶不振。不仅大户人家受损,“佃户等连累受苦(见阿旗档案101-9-35-58页)”。前往阿旗垦种的内陆民人锐减。许多此前开垦的熟田被弃为荒地,阿拉善蒙旗的农业发展一度受到阻滞,此后虽然再行招募内陆农民陆续补种田地以期“恢复元气”,但仍然难以达到嘉庆道光时期的垦殖规模。加之这一时期的王同春在五原地区大兴开渠垦地,多数“走西口”的内陆民人都聚集在王同春的旗下。阿拉善旗已非其向往之地。我们认为这一时期为阿拉善农业的衰落期。

四、“治菜园地”的实施给阿拉善旗社会带来的发展与变化。

1、加速了地区半农半牧化进程

阿旗农业的发展补充了畜牧业经济的自身缺陷,从而使阿拉善蒙古地区社会经济更趋合理。由单一的畜牧业经济发展成为有牧、有农还有一定的商业和手工业经济形式。

自农业发展起来后,阿拉善蒙古王公对到彼旗开荒垦殖的内陆汉民持积极欢迎态度,在收取地租之利的同时,也改善了该处米粮紧张的局面,当地蒙古人可以就地买到口粮和蔬菜类食品,改变了“膻肉酪浆,以充饥渴”的简单生活。该旗“庄房田地与口内无异,并不缺乏米面食用......”(见阿旗档案101-4-81-57页)。

在农业生产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内陆民人聚处耕作、兴修水利“直于内陆无异”(见阿旗档案101-4-75-124页)。许多农户盖起了自己的宅院长期潜居甚至在阿旗内定居。部分弃牧从农的蒙古人也效仿汉人盖起了“板升”(即房屋)过起了定居或半定居生活。

农业的发展也刺激了该处商业和手工业的兴起,由于来阿旗经营农业的绝大多数是内陆汉人,他们在为阿旗带来先进的内陆农耕技术的同时也带来了经商理念,在阿旗从事农业生产的内陆民人往往同时也开设店铺,命名商号,进行商贸活动。秋冬以粮食换取皮毛、食盐、药材,春夏由水路船运至包头、河口,返程亦装满烟酒糖茶、日用百货,出入有盈,获利颇丰。特别是甘草产业——河套地区最早的商品经济,在“广庆元”商号的引领下,远销至天津、香港,使“王爷地”甘草驰名国内外,誉满天下。这些商贸活动不仅兴盛了阿拉善蒙古地区部内经济,更重要的是打破了封闭和与世隔绝的状态。

嘉庆十八年(1813年)一份档案里这样记叙:阿旗缘河地带“尽被民人开垦田亩,布种禾苗、客民开设铺面、日事生理,与内陆商农无异,雇工人等出入不绝”(参见宋志刚《内蒙古疆域考》)。

由此可见此时阿旗缘河一带已经半农半牧化了,“牧、农、商”三元经济形态已经形成,时人称:“阿拉山(善)蒙古富甲西陲”。

2、水利设施建设由“就河而灌”进化到了“掘渠引水浇灌”。

前文所言,乾隆时期开挖的大滩渠、广庆元渠、申家河、何家渠都是直接由黄河开口。乌渠及嘉庆年间开挖的大柜渠、嘛弥图渠则是由乌拉河开口。(参见《后套水利沿革》、《巴彦淖尔文史资料》第二套第15页)。这几条渠的开挖覆盖了磴口地区的可耕之地,基本构建了至今沿用的灌水渠系。有力地支持了阿旗农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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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贵庙:即宗成寺。建于清嘉庆1798年,位于磴口县境内阴山山脉阿贵山口。

3、阿旗王公开始使用汉语言文字。

据梁丽霞《阿拉善蒙古研究》一书中统计,早在乾隆24年1759年就有部分汉文档案已出现在阿旗档案馆馆藏档案里,嘉庆年间基本形成了蒙汉合璧的行文模式。至宣统年间前后150多年的时间里形成的汉文档案共计207卷3205卷,内容包括军事、经济、周边地区的民族关系以及宗教情况等。

4、司法程序,蒙汉双语、旗县混治。

阿拉善旗自康熙三十六年(1698年)设立为特别行政旗,直属中央理藩院,不受地方节制,但司法权尚不独立,归宁夏部院(中央政府派出机构,监管蒙古各旗)。

随着阿旗农业开发不断深入,内陆民人大量涌入。引发的民间纠纷层出不穷,蒙汉之间、汉人与汉人、地商与佃户之间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宁夏部院规定,蒙人告汉人,先到阿拉善旗政备案,由阿拉善王爷邀请平罗知县一同会审,汉人告蒙人,则先到平罗县备案,由平罗知县邀请阿拉善王爷会同审理(见阿旗档案)。由阿拉善清一代的历史档案里得知,这一审理模式一直持续到1929年国民政府批准设立磴口县为止。

5、蒙汉通婚现象禁而不止。

清一代清政府屡颁禁令,禁止蒙汉通婚,阿拉善旗政也有同样的禁令颁布。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使得这些禁令趋于被动。禁者自禁,婚者自婚。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10月25日,杭锦旗台吉杨加布状告杨大义,私自垦种,迎娶蒙族女子为妻,被宁夏部院行文抓捕归案。同时,宁夏部院行文阿拉善旗、杭锦旗王爷及平罗知县肖国本,约定在磴口即今巴音牧仁,三方会审。同时传唤杨大义的父母、岳父母以及违例私娶蒙古女子的17名被告一同到庭质询。阿拉善王爷如约而至并出庭辩称:杨等被告与蒙古女子一起生活,非明媒正娶,只是相好的走到一起。不是正式的夫妻关系,不能认定违法私娶。由于阿旗王爷持此态度,再者“法不责众”的因素,此案也就不了了之(见阿旗档案101---4---296---1)。可见,蒙汉通婚绝非个例,甚至比较普遍。

6、双语地名开始出现。

自阿旗农业兴起以来,缘河一带形成蒙汉杂居的格局,在生产生活中语言沟通逐渐相互渗透,彼此间的文化元素显现出来。如早期的乌拉河称“乌勒吉木伦河”或称“呼勒斯图努尔”。俟至嘉庆、道光年间多以“乌兰沟”出现。至清末民初,演变为“乌拉河”。今坝楞一带过去称“哈拉忽尼图”到嘉庆年间阿拉善旗政将其汉化为“三道河”村。并在今坝楞营管牛犋设立“三道河厅”掌管西南自上江、西北至冬青梁子地区的社会事务。双语地名有:二十里柳子——撒拉毛道;道勒索亥——七丛红柳(今粮台、渡口沿河一带);哈拉忽尼图——黑绵羊滩。补隆淖尔——河拐子;包勒浩特——土城子等。

7、阿拉善旗沿河一带水利建设过程中,孕育了两位水利大家。

一是杨大义(1777——1847年。清乾隆四十三年出生)山西平遥人,其先人于雍正年间被官方移民到平罗县开发农田。至嘉庆十三年,时年29岁的杨大义被阿拉善旗政招募到北口外沙金套海(今四坝西闸、民兴,召庙的风光一带)“治菜园地”。嘉庆15年掌管了乌拉河的水务,出资清淤疏浚,整理河道,岁修不辍。使乌拉河由自然沟壕实现了向渠化的转变。在“王爷地”开挖了大柜渠、嘛弥图渠。嘉庆十七年(1813年)承租了乌拉特西公旗迷索亥(今召庙乡)的大部分土地,在天生河两岸开渠垦地。短短二十年的时间就拥有土地300余倾,牛犋有大柜滩、东场、西场、下西场设立“德胜合”和“双合成”两个商号,务农营商,互利双赢。气势之大,在后套无人能出其右(参见《绥远通志稿》手抄本)。是水利大家,更是河套水利建设的先驱(详见《杨大义小传》一文)。

二是王同春(1852—1925)清咸丰二年生于河北邢台县。据《内蒙古文史资料》王喆、张维华先生撰文记叙:“王君同春。自河北省到宁夏黄渠桥居住,在渠工作共五年之久,深知水利讲求之不可已;又鉴河套缺少渠道浇灌田亩,遂想整理套内各天然河流,利用灌田,以利农耕……是年冬至磴口投宿族叔家,族叔令其学制鞍绺等物,然以性非所近,终不能其术。时附近居民有凿渠引水、以灌田者。先生喜之,遂为人修凿渠沟,督查水利”。在磴口耳闻目染了当地的水利建设,“观工人修渠灌田,憬然如能宿好,于是殚心渠工,孜孜讲求,不遗余力……”、“渐知开渠垦田”之技。后到五原大展身手,成就了一代渠王的辉煌,不愧是水利天才。

五、“治菜园地”促进了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融合。

蒙汉合璧的文化形态业已形成。

文化的转型在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其实在“治菜园地”实施之初,这种蒙汉合璧的文化形态在阿拉善蒙旗就已悄然出现。蒙汉民人自觉不自觉地生产利用这种文化的同时也被这种文化先导着他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向更高层次迈进。正如前文所述,阿拉善旗政最初抬募汉民“治菜园地”的目的之一,为教习“蒙古人农耕”,在汉族辛勤耕耘和传授农业生产技术的帮助下,部分蒙古牧民对于开垦农耕也逐渐产生了兴趣,向汉民族学会了种地。而且双方取长补短、互相学习生产技术,蒙民懂得了经营禾田技术,许多汉民也学会了饲养牲畜和加工制作畜产品的本领,开始了畜牧业经营,也从客观上为文化形态的转型提供了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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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湖 位于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腹地,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天鹅栖息地,每年的3月,上万只白天鹅如约而来

民族认同感日益增强。

民族的认同首先是文化的认同,除了生产技术层面的互补之外,当地的蒙古人从他们的邻居——汉人那里接受了很多东西,如服装、行为举止和民歌等。而这一切都带有受过汉人影响的痕迹(见俄国记者《蒙古、安多和死城哈喇浩特》105页)。在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产以及相互学习的过程中,阿拉善蒙古人与汉族农民之间的密切关系日益增强,汉人雇蒙人、蒙人雇汉人的合作情形比比皆是。蒙汉之间的通婚,相互间抱养小孩(当地方言叫“抓养”)(见阿拉善档案《民刑案件判例》第85件)现象也比较普遍。尽管清政府有蒙汉通婚的禁律,阿拉善旗政也有防止“汉化”的禁令,但任何事情一旦形成潮流,往往是不以统治阶级意志为转移的。蒙汉通婚,蒙汉裨益。阿旗王公持默认甚至支持态度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时人徐近之目睹了阿拉善地区蒙汉人民和睦相处,蒙汉文化和谐交融的情景。在《三道边述怀》一词中吟道,“边墙亘古分三道,蒙汉原来是一家”。

狭义河套文化已具雏形,客观的物质环境决定着文化形态的基本特征。近年来,关于河套文化的讨论可谓观点纷呈,说法多样。但就河套文化的基本特征认识是趋同的,那就是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深度融合。

前文所述,承载着中原农耕文明的开发群体进入到蒙旗草地,实现了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碰撞。碰撞的结果则是生活在这里的蒙汉人民形成了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这一文化认同,深深扎根于蒙汉人民的心田。在生产、生活中共同创造这种精神财富的同时,也被这种文化精神滋养着,使生活在这里一代又一代的蒙汉人民携手共创自己的美好未来。可以说,这一时期,在这一地区,狭义河套文化形态已经出现,而且成为生活在这片热土上的蒙汉民族的精神家园。

河套文化的内涵就是水利文化。将水利文化定义为河套文化的内涵,是从狭义河套文化的视角出发,或是侧重于物质层面而言。这一说法似乎有些偏执,没有顾及“问题的多样性”。可是从河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看,水利文化一直主导着这一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向。

“公主治菜园”地开启了河套地区农业生产之先河,而农业生产的发展,离不开水利灌溉的支撑。乾隆年间,王爷地开挖的灌水渠系;嘉庆年间,杨大义在乌拉河水务上的大力作为;道光、咸丰年间,临河的甄玉、魏羊开发缠金渠;五原郭大义重修老郭渠;同治年间,王同春先贤在五原开挖了八大干渠;民国年间,杨米仓弟兄及其后人挖通了杨家河,使河套地区因水而兴,因水而富,因水而名。河套灌区目前是亚洲超大型灌区,是国家粮仓。但在清朝时期和民国年间,之所以没有国家投资,就是因为土地权属与土地管理的错位,在这种畸形的体制下,只能是民垦民建,而且充满活力,这也正是它的伟大之处。

这部水利建设史无不体现着河套人民勤劳智慧、不畏艰苦、务实善干、甘于奉献的精神。说到这里,有必要提及,国内其他灌区都是国家出钱,官办水利;唯河套地区由民间投资投劳,兴建水利,是典型的“民人”水利。民国时期虽有一阵子官办水利,官督民办水利,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民人”水利的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河套地区的水利建设经久不息。国家投资兴建了“三盛公水利枢纽”工程;河套人民投劳开挖了总干渠;疏通了总排干;由解放前的“名人”水利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水利。正是河套人民卓越的水利建设,河套灌区成为世界上少有的大型灌区之一,也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油、糖生产基地。2020年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赢得了塞外江南的美誉。

河套地区的水利建设是河套人民用血汗描绘在河套大地上的文化标识,永不褪色,名垂史册。没有河套水利文化,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河套文化,没有水利文化的支撑,河套文化研究很可能就是“空中楼阁”。笔者才疏学浅,缺乏理论方面的解析能力。还是借用孟育川先生文中的两句话结束此文:“一部河套地区经济发展史,就是一部流淌着的水利奋斗史。”“水利文化是我国黄河文化光彩夺目的浪花,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精神滋养,更是河套文化的根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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