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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十八条意见

 卓精 2022-04-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打造我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1+10”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盐城市政府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拟定本意见。

一、完善市场体制机制

1.放宽企业投资准入。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编制完善重点园区空间和产业规划,推进僵尸企业、闲置土地、低效厂房等“三项清理”工作。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9年版)》。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鼓励外资项目依申请按程序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用能审批等政策支持。

2.优化投资审批和项目许可。制定项目投资审批标准化清单,项目备案即办率达到100%;创新土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年限,大型建设项目按建设进度,分期供地。优化工程项目许可,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实行每个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我区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从项目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全过程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3.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实现货物申报、舱单申报等网络一站式办理。落实“两段准入”监管模式,在卡口前实施“准许入境”监管,在卡口后实施“合格入市”监管。推广“两步申报”模式,企业向海关“概要申报”以后即可提离货物。推广关税保证保险业务。

二、改革企业商事制度

4.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企业开办“全程通”流程,精简受理材料,缩短办结时限,将企业开办涉及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归集受理。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次要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事项,经申请人承诺后先受理、后补正。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新办企业套餐办理时长压缩至2个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二类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长压缩至2个工作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压缩到10个工作日。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压缩至10个工作日。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压缩至15个工作日。

5.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执行《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信息实行精准推送,完成“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

6.简化企业注销和破产程序。实行简易注销制度,简化注销程序,实行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税务部门在企业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提醒存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及时办结。完善破产退出机制,落实《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完善破产案件审判管理等机制,建立破产救助基金制度,针对破产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实行专项救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问题进行定期会商,着力解决破产企业所涉税费问题。

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7.着力改善企业经营及融资环境。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领域试行税收预约裁定服务、双边预约定价谈签等模式。通过“苏微贷”、“小微创业贷”金融风险资金池,推动银行增加信贷投放。扩大直接融资,打造资本市场“大丰板块”。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内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低于7个工作日,抵质押方式获得融资的时间低于30个工作日。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开展银行信贷服务“提速降本”行动,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收费,全年贷款综合成本下降0.5-1个百分点。

8.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公布收费减免与优惠政策清单。落实货运车辆 “三检合一”政策,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执行《盐城市进出口口岸收费(基金)项目清单》。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行业协会收费情况,纠正行业协会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整改等闭环管理机制。

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9.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务、商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进“红黑名单”制度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逐步建立“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提醒制度。

10.推进企业产权保护。依法界定企业财产,不得因企业股东、经营管理者个人违法,任意牵连企业法人合法财产。建立涉企产权案件的立案登记“绿色通道”,提高产权、合同执行等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行政执法结案率达90%以上。引导企业以优质专利、高知名商标质押拓宽融资渠道。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五、改革完善市场监管

11.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立安委会“双主任制”,并实体化运行。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制度,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履责信用评估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指导企业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清单,实施闭环整治。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一体化的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12.创新市场监管方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经营性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利用省级建设的“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加大对工程项目全流程实时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消防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事项和细则。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原则上一年针对同一户纳税人进户检查不超过一次,对新产业、新模式试行审慎包容监管。

1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16个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省市场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和涉企信息归集,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依法规范和控制涉企各类检查活动。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14.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编制“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见面的事项外,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推进区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事项全区通办。

15.提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环境。推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交易全程电子化,实现招标(采购)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在线上传、在线评标评审和不见面开标等,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规范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积极推行建立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和综合保险制度。建立公平有效的政府采购、招投标质疑(异议)、投诉受理与处理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监管,严肃查处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行为,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16.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按照“一件事”划分,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办件实行“好差评”制,提升群众满意度。

17.优化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接入服务。建设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与“金税三期”相互衔接的信息化平台,实现 “线上申请、现场核验、当场领证”。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条件成熟时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 “一证通办”。开展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等相关业务“一网通办”。符合城乡规划、电力专项规划的电力外线许可审批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城市道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绿化许可等审批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长度小于500米的外线工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全区10(20)千伏、400伏电力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33和4.5个工作日以内,平均接电成本压降30%。工商企业用户用水、用气装表接入无需增设管线的办结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需增设管线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间用水不超过35个工作日、用气不超过40个工作日。

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18.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制定政商交往 “三项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深化服务企业“双百行动”,查纠服务企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聚焦掺杂利益关系、破坏市场公平、影响政商关系的作风顽疾,开展营商环境、服务环境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以权寻租、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将涉企执法、惠企政策落地等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建立企业投诉热线。建立健全以企业群众双满意为标准的营商环境考评体系,适时组织专项考评、集中考评、监督考评,综合评价我区营商环境。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意见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办公室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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