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 晋城市公安局 发布 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 违法犯罪行为及“农资忽悠商”的通告 当前正值农资产品购销旺季,也是“农资忽悠商”活动高峰期,为有效保障春耕生产生活秩序,市农业农村局决定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合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1 重点打击内容 种子:重点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等违法犯罪行为。 农药: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禁用农药或在农药中添加隐性物质、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肥料:重点打击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肥料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犯罪行为。 兽药: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在兽药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兽药含量不符合规定等违法犯罪行为。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农资忽悠商”:重点打击不良“农资忽悠商”走村窜巷,采取讲课培训夸大农资产品功能功效,组织虚假宣传等手段或者采取请客聚餐、优惠打折、赠送礼品等方式,以次充好坑农害农或者兜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 实施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及“农资忽悠商”,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如实坦白自己的违法行为,或者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甚至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3 违法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及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制售假劣农资案件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农业农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活动及“农资忽悠商”线索,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农耕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 对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对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 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 在选购农资产品时,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农资经营商;外包装字迹清晰、标注完整、要素齐全的农资产品;留存购货票据、产品合格证等相关凭证;不买三无产品、来路不明的产品、 流动商贩和“农资忽悠商”销售的农资产品。 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线索举报电话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12316 0356-6997362 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 0356-2022239 晋城市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 0356-3010376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市场监管局 晋城市公安局 2022年4月9日 来源: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晋城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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