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如其人”是中国书学的重要命题之一,但是并非自古有之,而是经历了漫长的酝酿过程,直至清末民初才破土而出。 我们的考察应当从“书如其人”的句式开始,即以“书如X”这一句式为参照。 这一句式最早出现在许慎的《说文解字·序》中,即“书者,如也”,意指书面语的“达意”问题——写人像其人、写景像其实、叙事像其事——书写文本应与所书内容一致,相对“词不达意”而言。看来,此“书者,如也”,与后来的“书如其人”并不相同:前者指书写事件与所书内容的关系,后者指书写事件与书写主体的关系。 关于书写事件与书写主体的关系,西汉后期有杨雄的“心声·心画”说,将文字书写喻为“心画”,相对语言乃“心声”而言。杨雄的“心声·心画”说影响很大,唐代以降关于“心性”的诸多论说就有“心画”说的印迹:●“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虞世南《笔髓论》)●“况书之为妙,近取诸身……而波澜之际,已濬发于灵台。”(孙过庭《书谱》)●“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见其志,览之即了然。”(孙过庭《书谱》)●“书法犹释氏心印,发于心源,成于了悟,非口手所传。”(譬光《论书》) 这些论说大差不差,均指书写事件与书者之心的关系,笼统而无甚新意。 如果说“心性论”略显笼统,那么,性情、学养、功力、灵感、天资、师承等问题,古人也多有论及,堪称书写事件与书写主体关系之流亚。至于书写技法,属于身体操作,与“书如其人”距离较远,不赘。  至南宋,这一关系的论述有所不同,例如朱熹《晦庵论书》:“余少时喜学曹孟德书,余以字书古今诮之,共父正色谓余曰:'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余嘿然无以应,是则取法不可不端也。”姜夔《续书谱》也有类似论述:“风神者,一须人品高……”。元代以降,此类论说越来越多,特别是明清两朝,总体特点是:书写事件与其主体的关系逐渐集中到了书品与人品的关系。 直到晚清刘熙载,书家诸多方面的素质都被纳入了“书如X”句式:“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i]明确提出了“书如其人”命题。刘熙载的特点是将“书如X”命题抽象到了“形而上”层面,使其更具普遍性——相对此前论说,特别是相对宋代之前,刘熙载游离了书写本体,将书家个人素质普遍化。因为这些素质不仅适用于书家,也可以泛指任何人、任何事。 刘熙载尽管涉及到学、才、志等诸多方面,且有“形而上”意味,但是并未具体解释,就像他的《艺概》全书,通篇是警句式判断,“教师爷式”的断语,其中《书概》尤甚,没有任何论证,说明尚无现代学术气息。 直到民国,张树侯在其《书法真诠·观人》篇中,不仅首次使用了“书如其人”句式,也有具体阐发,且内涵明确,极具典型性,现摘录如下:昔人有言:“心正则笔正。”又云:“字为心画。”且历举其人以证之。吾意殊不谓然。伯夷能筑室,盗拓亦能筑室;伯夷能树谷,盗拓亦能树谷,室与谷岂因人而有异乎?技艺之事,与人品固毫不相涉也。然据吾所见,字之美者,未足代表正人;字之恶者,适足代表邪人。今略举其一二:如颜鲁公、刘诚悬,论者以为书如其人,不虚矣。然如蔡京之圆劲瘦逸,严篙之骨重神寒,张瑞图之古丽精峭,王铎之清回高迈,固皆各具优长,不可一世,方之颜、柳诸贤,实足抗行而有余。而蔡、严均以权奸倾豁善类,张则以工书依附魏珰,王铎本无宦情,乃依违于马、阮之间,虽云朝隐,抑已污矣。其人均不足取,要皆不害为美书也,以为代表正人其诬矣。然如《恶札》章所言,欺世者,可决其心术之诡秘;媚世者,可决其人品之卑污。品行道德,固属别一问题,要以作字亦不可不立品也。[ii] 《书法真诠》是张树侯晚年的著作,历经20年修订完善,堪为作者一生书法实践的理论总结,所以体会真切、透彻;更由于“书如其人”这一术语的出现较迟,所以承续前人思想也较充分,论述辩证、全面。 《书法真诠·观人》开篇所引前人的两句话实则是两个问题。先说第一句:“心正则笔正”,意指书品与人品的密切关系。 他以伯夷、盗跖都能筑室、树谷为例,说明技艺之事本与人品无涉;但是,“字之美者,未足代表正人;字之恶者,适足代表邪人”。“字美人正”者如颜真卿、柳公权等,“书如其人”也。可见,“书如其人”主要是用来褒奖书、人俱佳者,“书好人也好”是其主要内涵。 其次,“字美人不正”者如蔡京、严嵩、张瑞图、王铎等人,他们的书法“皆各具优长,不可一世”,堪与颜、柳相提并论甚或有余。但是,他们的人品各有瑕疵;另一方面,他们的人品虽不足取,书法美又是事实,也就有可能欺骗世人(一般人会认为“书好人就好”)。如是,就与本书《恶札》篇所论无异:“欺世者,可决其心术之诡秘;媚世者,可决其人品之卑污。品行道德,固属别一问题,要以作字亦不可不立品也。” “作字”必须“立品”。张树侯后文继续分析道:书画之道“固在天资高,尤赖根器厚”,这“根器”就是“人品”。这就是他所主张的书品与人品的关系。 在《书法真诠·观人》篇最后,张树侯总结出书法四要素:“笔姿”“工力”“眼界”“胸襟”,颇有见地。如果说“书品与人品”是“书如其人”的主要含义,应验了篇首古人所谓“心正则笔正”,那么,此“四要素”已经超出单纯的“人品”设定,当是古人“字为心画”的注脚。就此而言,可将“四要素”视为“书如其人”的次要含义。 事实上,现代以来,书界在使用“书如其人”时,主要也是基于“书品和人品”的层面;至于其他含义,诸如学养、性情、才气、志向等不一而足,往往因人而异、因书而异,不具有确定性。 顺便说一句:在《人书俱老:书法艺术的价值圭臬》一文中,我们已经涉及到“书如其人”。这一命题之所以晚出,盖因现代社会以来,“书”与“人”的关系发生了裂变:中国书法进入了大众化、职业化与商品化的时代,“展览馆”体制开始引领书风,于是,“人书合一”逐渐消解,书品与书者及其人品的关系渐行渐远。这就是“书如其人”出现的时代与社会背景,实则是有责任心的文人对于重建书家道德的呼唤。随之而来的是,本意是褒奖书家的“书如其人”,也渐渐褪化为夸饰之辞、溢美之辞,甚至成了不及物的能指、用于交际的辞令,总之,言不由衷且不脸红者在书界普遍存在。· 人文学术之中外镜鉴 · · 文艺理论之铄古成今 · 【注释】
[i]刘熙载《艺概·书概(二四〇)》,见《艺概笺注》,刘熙载著、王气中笺注,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41页。 [ii]张树侯:《书法真诠·观人第十五》,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1年(1932年)初版。本文所引可参见毛万宝、黄君主编:《中国古代书论类编》(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716-717页),或见《书法之友》1996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