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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清单

 听月思雨001 2022-04-15
措, 充分调动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减轻中小学教师负
担的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
宣传引导、督促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实
施工作,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按
照不同区域、学段选择若干所学校作为监测点,对教师减负效
果进行动态监测,让教师充分感受到减负的成效。 市政府教育
督导部门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
查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
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
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附件: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
中 共 淮 南 市 委 办 公 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1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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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 一) 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
度。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未经县级
以上党委审批并列入年度计划的,不得开展。
(二)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
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
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 三) 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由
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 同类事项可合并进行, 涉及多部
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不得层层加码、
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 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
提出要求。
( 四) 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
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
( 五) 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 不得简单
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 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 APP
( 应用程序) 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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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评价, 不得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六)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规范部署扶贫任务, 引导广大教
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
地区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
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
(七)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
的重要专项工作, 一般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原则上不得安
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乡镇、
街道以及村、社区对教师参与有关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或所提
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学校有权拒绝。
( 八) 城市创先评优活动涉及中小学的, 原则上不得安排
教师上街执勤、值守或参加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九)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 秸秆
禁烧等事务摊派给中小学校, 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 不得
随意要求学校停课举办或组织师生参加有关活动。
(十) 不得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读
书竞赛、知识测评等活动。
( 十一) 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
网络投票、关注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注册及使用无关的移动客
户端应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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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进校园活动必须坚持公益、免费的原则, 不得以
营利为目的或借机收费、推销各种产品、 报刊资料, 不得耗时
过长、过频过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 如中小
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 或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内容的,
不得重复安排。
( 十三) 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各类进校园活动进行
统筹安排, 能合并进行的事项一律合并, 坚决杜绝同一事项多
头管理、重复开展。未经教育部门同意, 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
中小学校园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三、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 十四) 涉及中小学教师的有关报表填写工作,要统筹安
排、精简内容和次数, 杜绝重复上报、多头填写。充分利用现
代信息技术提升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切实做
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十五)严格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范
中小学校教育统计工作。除国家统计局外, 其他部门开展涉及
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须向同级政府统计机构报请审
批备案。
( 十六) 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和部署, 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
教师的调研活动, 不得多头和重复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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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
( 十七) 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
部署任务的, 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 并报同级党委审批
备案, 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 抽调借用期限原则上不得
超过半年。
( 十八) 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除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 不得把非教育教
学方面的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教师。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的
培训。
( 十九) 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
合理核定工作量。 按规定标准配备中小学教师。严禁挤占、挪
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 事业编制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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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2020 10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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