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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税额中的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底税额

 玉淇之乐 2022-04-15

      留抵税额是指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差额,也就是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增量留抵税额,则是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本期销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期的进项税额)。如果说本期应交税金为正数,那就是这个月的应交增值税。如果是负数,则转为留抵税额,转入下期继续抵扣。

存量留抵税额: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14号公告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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