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院庭审上演“宫斗” 两位娘娘为一套“隐形房”撕破脸

 南国今报 2022-04-15


张某在和前妻胡某离婚时,故意隐瞒了其在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今年6月张某去世,子女在清理遗物时,意外发现这套房屋的房产证。于是,胡某及子女、张某再婚妻子孙某及儿子之间引发遗产纠纷案。日前,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调解此案,胡某获一半房款14万元。


劳燕分飞分割财产

张某与胡某于1975年8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有三个子女。张某早年在供销社上班,工作之余还开有商店,而胡某婚后一直在家养育三个小孩。

1996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1997年张某与店内员工孙某相识并恋爱,1998年还生育一男孩。1999年10月,张某与胡某协议离婚,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但在分割财产时,张某隐瞒了其在1992年购买的一套住房。

发现房产证起纠纷

张某与胡某离婚两个月后,便与孙某登记结婚。此后,张某一直居住在这套1992年购买的房屋中,不久,孙某也将户口迁至此处,张某再婚后,其子女也经常来看他,但从未对其父亲居住的房屋产生怀疑。

今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其子女在清理遗物时,在书架上发现上述房屋的产权证,记载此房购于1992年,是张某与胡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1999年双方离婚时并没有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于是,子女便将房产证拿到手里并告知其母胡某,胡某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归其所有。于是,将自己的子女和孙某及其儿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有。

法官调解分配房款

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情比较特殊,一方面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双方在世时,现此案一方当事人已死亡,婚后财产变为遗产;另一面隐瞒婚内财产时间较长,从购房到诉讼有24年,从张某与胡某离婚也有17年;再一方面胡某及其子女对张某隐瞒财产的事实是明知还是未知,只有通过开庭质证、法庭调查才能弄清楚。于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今年10月13日,鱼峰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主持调解,确定此房屋是张某与胡某婚内财产,一半属于胡某所有,一半属于张某的遗产,属于遗产部分由张某的继承人继承。因此,该房作价28万元,胡某获得一半的房款14万元,另一半房款由孙某及其儿子与胡某的三个子女平均分配。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