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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停车新规:非繁忙路段临时泊位免费停车1小时

 南国今报 2022-04-15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在市区机动车逐年递增的情况下,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话题。经柳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柳州出台《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并在今日开始施行,对免费停车时长、夜间时段停车和柳产新能源汽车,相关收费政策作出部分调整。

路边临时泊位 免费时段变长

新规是在2009年5月颁布的“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根据柳州实际情况作出的修订。新规与2009年颁布的原有办法相比,在临时停车场(点)的收费方面,作出较为明显的调整。原有办法规定“在非繁忙路段的市场及其他公共设施附近,适当设置短时间免费临时停车位,免费停放车辆的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本次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非繁忙路段的市场、学校、医院和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临时停车位,车辆免费停放的时间为1小时,所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场点,夜间11时至次日上午7时停车全免费,柳州出产的新能源汽车可免交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

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根据市民停车需求,设置适时免费的临时停车位,方便市民出行停车。原则上不在人行道设置汽车停放点,在不影响交通畅通的情况下,尽可能挖掘现有道路的潜力,合理利用支干道路,分时段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临时停车泊位 实行动态调整

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并非就可以“见缝插针”随意停车。新规明确指出,有碍市容或占用消防通道,非机动车道边缘设置水电气、光缆等各类管线检查井的位置,能够提供充足停车位的停车场半径300米以内,以及距离公交车站、消防队、加油站30米以内路段,均不得设置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不够怎么办,该由哪些部门“说了算”?根据新规,需要新增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柳州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共同会商确定,交警部门对按照规划确定的临时停车点,负责设点划线和设置停车标志。对于道路车辆临时停放路段,交警、住建、规划和城管部门每年至少评估一次,根据交通路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提出临时停车场(点)的调整方案。

对于违法违规停车行为的查处,将由交警、城管部门各负其责,其中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侵占人行道道路的行为,今年1月21日起由交警部门移交城管部门,目前城管部门正在细化实施细则,最终到底是张贴违法告知书,还是直接锁车轮,或者拖车挪移,目前尚没有敲定。

严格明码标价 禁止违规收费

对于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临时停车场(点),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时限和停车管理责任,看护人员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上岗,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负责制定,不得违规收费。

临时停车场(点)指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场、停车点;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场点停车交纳的费用。该办法适用于柳州市绕城高速公路范围以内的市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2017年2月10日起施行。


今报记者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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