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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小区业主申请资金修电梯,想不到房开竟被罚119万!

 南国今报 2022-04-1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只能专款专用。然而,在柳州却有开发建设公司擅自代收并挪用该项资金。

11月22日,记者从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获悉,柳州市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宇房开”)擅自代收并挪用星宇华成苑小区2、3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0多万元,严重违反了《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柳州市城管执法部门对该公司作出119万多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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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维修资金不见了

今年3月份,柳州市香桥路星宇华成苑小区电梯出现故障急需维修,多名业主到管理中心查询了解维修资金的交存情况,打算申请资金维修电梯。工作人员查询发现,部分业主确实交了,但少部分业主却没有交。

来管理中心的业主表示,他们早已将钱交给了房开。并出具了交至房开指定的银行账户回执单、及开发建设单位出具的往来收据等证据。

管理中心相关负责称,星宇华成苑小区共计3栋涉及业主近300户,1栋未发现有代收维修资金现象。房开代收维修资金主要集中在2栋、3栋,共计84户,涉及金额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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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宇房开在未经管理中心委托、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收取维修资金,已经违反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中心在接到业主反映后及时去现场核实情况,并下发了星宇房开限期将违规代收的款项,统一转至管理中心专户的通知书。但是,星宇房开却迟迟没有将钱拿出来。管理中心随即根据违法案件移交相关规定,将情况向柳州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反映。

02

代收款已被挪用

柳州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走访调查得知, 2016年10月前后,星宇房开先后收取了84户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款,但是该款项不在房开账户上,已挪用到工程建设上。

按照《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旦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并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于星宇房开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给予11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相关部门也建议这84户业主抱团维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星宇房开提起诉讼,追回房开代收的维修资金。

03

别图省事惹麻烦

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代收业主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业主该如何交存这笔钱呢?

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如果房屋是以预售方式出售,

则在房屋交付使用前,由业主持《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自行到专户管理银行“工行、建行、农行、柳州银行”的柳州市区内任意一储蓄网点交存。

如果房屋是以现售方式出售,

则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前以栋为单位先行垫付交存,购房人在购房合同签订后再向开发建设单位按户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办理更名手续。

在支付时,

开发建设单位需将管理中心此前按户开具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交给业主。由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上的名字是开发建设单位,因此业主在办理交房时,就要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更名手续并开具更名后的交存证明。

如开发建设单位给业主开具的是一般收据,

则是开发建设单位的擅自代收行为,业主可以拒绝交存,同时将此情况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

管理中心也提醒业主,

不要为了省事,轻意把这笔专项费用款交由物业公司或开发建设单位代交。此外,一旦发现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代收后造成挪用现象,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公司,追回该损失。若大家有相关事宜还不太明白的,也可以拨打管理中心的电话0772-2810238、2811552 进行咨询。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姜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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