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 燎原路某居民小区彭某为了庆贺“添丁”, 按照老家习俗燃放了鞭炮, 受到了罚款200元的处罚。(相关新闻) 就在同一天,一间位于柳州市鱼峰区九头山路的酒水配送店开张,一大早亲友们就带着爆竹来道贺。为讨个“就要发”的好彩头,当日9时18分,店主韦某等人准时举行开业仪式,随着亲友们“大吉大利”“恭喜发财”的祝福,爆竹声响彻整条街。 鸡喇派出所民警巡查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现场拍照录像调查取证,而后将韦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原来,韦某的店铺位于烟花爆竹禁燃区域,目前鸡喇派出所已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对韦处以100元罚款。 而今天(29日), 今妹了解到, 柳江区也开出的首张罚单。 并且在短短24小时内, 已查处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5起, 开出行政处罚罚单5张。 今天凌晨,有群众向柳江区拉堡派出所举报称,在柳西新城居民小区内有人燃放鞭炮。随后,值班民警赶到事发小区进行调查,在2栋2单元楼下看到了鞭炮燃放后留下的满地红纸屑,还冒着烟。 经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是居民韦某。原来,韦某因乔迁新居心里高兴,按照老家习俗燃放爆竹来图个喜庆吉利。因该地段属于禁放区域,民警当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告知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区域的通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韦某表示,之前看到过柳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但却心存侥幸,因此受到处罚,可真是拍肿大腿都后悔莫及了。 据了解,柳江民警当天又在柳西新城、翠亨一街、柳江碧桂园保村路口、乐都大道南一巷、尚好鑫苑、基隆华韵上城,先后查处了另外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并分别开出行政处罚罚单。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 并没有!!! 今天鱼峰区又“开单”了! 老板阿俊(化名)位于柳石路宝莲新都附近的新店开张,今天中午,他专门选了中午12时18分的吉时开业,并燃放鞭炮庆贺。结果,“要发”吉时遭来“要罚”,震耳的鞭炮声,把警察给引来了。 民警告诉阿俊,今年1月11日起,柳州市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这片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燃放各类烟花爆竹。阿俊燃放鞭炮的地点,就位于这片区域内,其行为已违法了相关法规。 阿俊说,他不久前才从外地回来,不了解政府出台的新规。听民警这么一说,阿俊承认了自己的不对,马上叫来员工,把门口刚燃放的爆竹清扫干净。 民警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阿俊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短短两天时间内, 柳州就开出8张禁放烟花爆竹罚单, 处罚金额最高达到了500元! 今妹最后提醒大家,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这些关于放鞭炮的“仪式感”, 不能再任性了噢! 戳这里 戳这里 关注我们!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王剑、黄真真 通讯员韦露、徐文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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