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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

 ZGGDWWZS 2022-04-16

  1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4月12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材料进一步精简。

  简化月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月工资收入认定以系统“缴存基数”为主要依据,借款申请人可不再提供月工资流水等材料。

  简化婚姻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政务共享平台能查询到申请人婚姻信息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在共享平台查询不到婚姻共享数据的,由借款申请人自行提供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有离婚记录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及生效书。

  简化房屋查询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政务共享平台能查询到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的,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不再出具房屋查询证明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情况下仍需申请人提供相关房屋查询证明材料,待数据共享完善后可不再提供。

  据了解,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责编:李汶
审核: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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