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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利,利以生义    -- 司马迀的义利观(摘自《学习日报》2022年4月18日第三版)

 安徽云游客 2022-04-19

司马迁并不像先秦儒家那样对“利”讳莫如深,相反,他在《货殖列传》和《平准书》中大谈特谈“利”与“富”的价值,大有以“利”为重、以“富”为荣之势,体现出他在义利观上的独特贡献。他认为:1.“利”是人民基本的生活要求,并肯定求利、谋福是人的天性和自然之理,是人“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也。2.“利”不仅具有社会价值,能够影响甚至决定人们的物质生活、社会地位,还具有道德价值,是倡导和实践仁义道德的基础。3.对“利”的追求必须受到“义”的限制,否则“利”就会变成“害”,成为社会的祸乱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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