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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十项措施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神州国土 2022-04-20
  本报讯(记者 王爽 姜慧婕)4月18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省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大力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加快建设全省统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推动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方案》聚焦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等关键环节,明确不动产登记十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持续优化窗口设置,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增设互联网业务窗口,减并收费、发证窗口。积极应用全省统一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费业务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全类型登记业务接入“一窗受理”平台。

  二是加强信息共享获取数据应用。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直接推送的完税信息和电子凭证、交易结果等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通过“一窗受理”平台信息共享获取的部门电子证照和各类电子凭证、共享截图等可作为登记材料,免收申请材料。

  三是提供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服务。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系统,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统一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提供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服务。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网上(掌上)登记中心,开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栏目。

  四是推广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通过“一窗受理”平台生成日常增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通过离线方式加快存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生成。依托冀时办APP,支持权利人领取本人持有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推行政务服务“免证办”。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

  五是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场所。在全省全面推广省建行、省农行、省交行贷款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模式,实现抵押登记业务向大型银行延伸办理。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将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办理。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改革,继续推进相关登记业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六是优化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七是加强登记与税务、交易等业务协同。密切部门合作,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登记和办税双方信息实时共享。推动“网上税务局”嵌入“一窗受理”平台,在全面推广新建商品房涉税业务“网上缴纳”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存量房、土地等方面的涉税业务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网上缴纳”。

  八是建立政府法院协作联动机制。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法院提供在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通过“一窗受理”平台与法院查控系统直连,有序推进查封、解封等业务“一站式”办理,各地将开通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绿色通道”。

  九是提高信息网上公开透明度。依托互联网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任何人经身份验证后,可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等,可在“天地图·河北”查询地籍子区等信息。

  十是提升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与登记业务融合,开展支部结对帮扶,筹办职业技能大赛,规范窗口建设,狠抓作风建设,全面提升登记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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