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勤业 申元村
伴随着西部大开发,包括黄土高原在内的西部地区掀起了大规模的荒山绿化、退耕还林的热潮,以求恢复当地的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是应当大力提倡和肯定的好事。最近,中央领导同志也一再强调加速退耕还林还草,恢复黄土高原的植被,改善生态条件。但是,如何恢复和重建黄土高原的植被,却值得认真思考和研究。 保护与恢复并重 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对黄土高原历史时期的植被状况存在“森林茂密”的误解。一些历史地理学者根据有关文献记载和现今黄土高原地区残存的原始森林和次生林,提出黄土高原古代是森林和森林草原环境,并有人据此引伸出森林覆盖率高达53%的结论。对此,应给予科学的分析。根据黄土沉积和孢粉分析结果,黄土高原在有人类活动以前不是森林地带。大量研究证明,黄土是干旱、半干旱草原气候环境下的风尘堆积物。在该气候条件下,不能大面积生长茂密的森林。实际上,《诗经》中有很多诗篇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古代黄土高原草地面积是广大的,其人文特点也证明灌丛和草地面积广大。同时,历史时期黄土高原内部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如全新世晚期(距今约1万年),草原带的南界大致在固原、环县、靖边、榆林一线分布。降水量或干燥程度使不同的地带分布着完全不同的潜在植被。 根据地植物调查和现代气候条件恢复的植被地带分布,黄土高原东南部气候适宜,降水量较丰,是农业发展和林业建设的主要区域,可以采取以乔木为主,乔灌草结合来恢复植被。但西北部降水量低于400毫米,已属于干草原地带了。气候和环境条件较差,虽然目前有较多的耕地,但属于超地带性开垦,退耕以后所能够恢复的只能是草原,而不是森林,因此,应是将来退耕还草的主要区域,植被恢复只能以草为主,局部隐域环境下种植少量灌乔木。目前,这类地域普遍反映“年年造林不见林”,原因就在没有正确认识这样的规律。至于毛乌素沙地及其以北地区,属于半荒漠地带,降水量更少于250毫米,原生植被中从来就没有森林出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基本上不适宜于林业的发展。 干草原生态环境是较脆弱的,因此,黄土高原的生态建设和植被恢复,尤其是它的中、北部更多的是应强调保护、恢复、重建和维持相结合。保护即首先要停止人为的负面干扰和破坏,并对其进行合理控制和有效利用,使其向好的方向转化。恢复即通过人工干扰建立一个原始的、过去曾经有过的生态系统,这是国际生态学领域的前沿课题,当然,要想确切地掌握某地原始存在的生态系统状况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建立一个与原始生态系统一样的群落了。然而,应该把恢复定位在修复被破坏的或功能受阻的生态功能和特征上,即不一定要恢复到原始状态,也不可能恢复到原始状态,只要恢复到某一个比较稳定的中间状态即可以迅速、持久地提高生产力。对于退化比较严重的生态系统,尤其是自然植被已经不复存在或林下土壤条件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地区,应采取重建的途径。重建的生态系统应是高效的,因为它与改变了的生态系统相适应。而对于那些恢复和重建极其困难的地区,则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 制定一个符合自然规律的规划,讲求实效,避免一哄而上 为了满足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的需要,应该制定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生态建设规划。黄土高原具有明显地域分异。从理论上说,自然地域分异规律是地表自然地理要素和自然综合体有机结合并在空间地域上有规律分布的反映。它的显著特征,一是类型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二是空间尺度上的多级性。即类型的多样性和等级性反映了自然界是一个多级物质系统的镶嵌体系。各级物质系统都有相对独立的存在和运动规律。这是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由于某个地域所处的位置所决定的。本区根据不同的温度状况和水分条件的组合、不同地貌类型和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决定水土流失、风沙危害状况的地区性特点,可以划分为3个不同的自然地带(或者称为生物气候带)和若干个自然区。这个划分是认识生态环境的一个宏观框架,可以也应该成为制定治理措施的基础。按照这个划分,大体上在吉县、延安、庆阳和天水一线以南地区是半湿润落叶阔叶林带。在这一区域内,只要是夏绿的乔木,如栎等一般都能正常生长成材,形成乔木林。在这一地区,倘若把坡耕地退下来,通过封育,也可以自然地生长出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而在上述一线以北至长城一线之间的区域,属于半湿润-半干旱的森林草原--草原带。除沟谷及部分阴坡水分条件较好,可以生长耐旱的乔木树种外,墚峁坡顶只能种植灌木和草本,乔木虽然能成活,但长不大,成为小老树。长城一线以北属于半干旱—干旱的干草原和荒漠草原带。在这个地带内,除了局部汇水地段外,一般只能生长草本植物和半灌木、灌木。在上述各自然地带内,由距海远近、地貌类型和地貌部位、地面组成物质等因素的影响,还有地方性的和微地域的差异。如同一条流域,山上山下、坡向、坡度不同,植被、土壤及小气侯状况会有一定的差异,治理时都应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无定河流域的一个小范围内,自下而上就具有沟底地、沟谷坡地、三级墚峁地、二级墚峁地、一级墚峁地等不同的层性组合,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和农林牧配置均应按地域分异及地段层性规律进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一哄而上,缺乏科学的指导,一提退耕,要么统统还草,也不管是否适宜种草。要么统统还林,也不管退下来的地是否适宜植树。更不问适宜种植哪种树。建国以来,在陕西绥德韭圆沟、陇中华家岭所种植的树,虽然活了下来,但至今胸径只有10厘米左右,而且顶部开始枯萎。前些年,“三北”防护林到处都种植杨树(群众称之为“杨家将”),结果也都成为小老头树或枯死木。植物与水的关系非常复杂,还有许多未知数需要研究。三北防护林规模很大,虽确有一些生长不错的杨树林,但也有大量的枯死树,还有许多未成活的树根。个别地区造林,使土质变干,导致了更加干旱化的趋势,也是客观事实。 违反客观规律的事,近年来不断发生。2000年,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将400亩固定沙丘推平种上柏树,结果柏树没有成活,反使沙丘复活,固定沙丘变成流动沙丘。又如,黄土高原北部某县应在秋季造林为宜,但去年为赶进度,在春季种树50万株,结果只活了108株,群众称之为梁山好汉。有的无论陡坡缓坡,坡顶坡脚用同一种规格的整地方法,高低整齐,整个山坡寸草不留。看上去气派美观,但却违反了生态学原理。倘若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确实令人担忧,黄土高原的生态建设势必处于无序的盲目状态。究其原因,都是缺乏一个科学的生态环境治理规划。整个黄土高原地区如此,有关省区、县也应该有相应的规划。这个规划应该是符合生态原理的。符合客观实际的,既揭示生态环境特点,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供决策使用的规划,而不是空洞无物的,或仅有烦琐数字和表面现象的规划。有了这样一个规划,才能高屋建瓴、统观全局,取得良好的效果。大量的实践表明,在450毫米降水的山坡种植乔木可以成活,但不成林,在550毫米降水的山坡造林可以成林,但不能成材。因此,在500-600毫米降水的地区大规模推进造林工程时,应贯彻林跟水走的原则,把乔木配置在阴坡和集水的沟道里,阳坡种草或灌木。在500毫米以下的地区,最适宜的是种草和灌木。柠条、沙棘等灌木在半干旱地区有很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草田轮作,种草养畜,是半干旱地区很好的生态模式。有一种观点认为种树能改善气候,还经常拿兰州附近榆中县的兴隆山作为例证。榆中县海拔1874米,年降水量406.7毫米。兴隆山海拔2200米以下为半干旱草原,没有森林,2200米-2800米为半湿润森林草原,年降水量在500毫米以上,天然林的主要树种为杨、桦等。2800米以上为适宜高寒半湿润生境的灌丛。因此,不能把山地垂直带上的森林推广到高原面上。至于以兴隆山为例论证森林增加降水更属误导之谈。兴隆山位于兰州以东,水汽来源先于兰州,且有山地阻隔,年降水量自然较其西的兰州(327.7毫米)为高。两地的生态条件根本不同。一个地区的降水主要决定于大气环流和地理位置,人工植树种草的基本功能主要是改善地表覆被情况。 调查数据表明,目前经济林过热的现象十分普遍,在生态十分脆弱的黄土高原地区,1998年新增造林面积的90%是经济林。近年这种趋势还在发展。还有一些地方大量种植葡萄作为保持水土、防止风沙的一种方法,都值得商榷。与生态林相比较,经济林虽然也具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但防护和控制能力较弱,每年还要除草松土。在一些位置偏北的地区,种植葡萄冬季来临前需要培土,春初又要松土,容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甚至风沙灾害。此外,经济林的耗水量也比生态林大。谈起这个道理,农民们不是不懂,而是利益驱动。种生态林的直接经济收益远远敌不过经济林。这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生态建设与农民的利益之间,还缺乏一个有效的调节机制,“谁种树、谁护林、谁收益”的原则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成则在水,败也在水。遏止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着眼点在解决水土流失问题。其中,水是关键。黄土高原地区的北半壁是干旱半干旱地区,年降水量一般在400毫米以下,荒漠地区则在250毫米以下。随着全球环境变暖,降水还可能减少,近几年连续干旱的状况已导致生态、环境的加速退化。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是非常突出的问题。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用水被严重挤占,水管理粗放以及人为的水土流失非常常见。现在往往一提到水土流失、沙尘暴,就马上想到退耕还林还草,但还林还是还草?什么地方还林?什么地方种草?种什么林或种什么草?退耕还林还草的具体举措是多种多样的,绝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山西的降水量相对较适合于林木的生长,可以还林为主,但也应该重视林、灌、草的配合。陕西北部和陇中比较干旱,则应以还灌、草为主,而不宜盲目的强调还林。有关部门计划在今后10年造林1.4亿亩,按西北地区7000万亩计算,按刺槐林耗水量测算,总耗水量在350-1100亿立方米,与目前西北的总可利用水资源量相当。也就是说,西北地区的水资源只能全部用作造林。我国草原无林是一个明显的特点,对大面积造林一定要慎之又慎。 重在改善当地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环境 建国以来,关于黄土高原治理的方针大略,一直存在争论。我们认为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那就是没有将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因而也就没有将群众治理生态环境的积极性长期持久地调动起来。没有群众长期持久地调动起来。没有群众长期持久的积极性,黄土高原的生态环境建设也只能是一句空话。当前的生态环境建设应该吸取过去经验教训,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应该说,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牺牲生态效益换取经济效益固然不对,但只顾生态效益而忽视经济效益也不可取。道理很简单,没有经济效益,在现在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就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影响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治理成果难以巩固,生态效益难以持久。目前,在西部大开发中,强调生态环境建设的优先地位,一些地方提出“西部大开发,生态要先行”等口号。个别地方搞所谓的生态形象工程。为了种草种树,不惜牺牲其他行业的利益,甚至不顾群众日常生活的需求。他们在处理生态环境建设中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时,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的,而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这种提法和做法未必妥当。生态和经济两者不是矛盾的对立面,而是矛盾的统一体,实施上存在第一性与第二性,但效果应是两者相容相促的。经济效益是基础,生态效益是保障,两者应该并举,紧密结合,而不能偏废,在开发自然资源时,同时注意保护环境和生态。在考虑当代人利益时,注意不能剥夺子孙后代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权利。黄土高原“害不除则利难兴,不兴利亦难除害”。尽管目前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经济补救措施,如以粮代赈,补助苗木和草种,鼓励退耕还林还草,每退一亩坡耕地国家给200斤粮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生态与经济的同步发展。但是,群众对此并没有表现出想象中的热情。原因之一是当地并没有过多的粮食,而从外地产粮区调入需要运费,运费就相当于当地粮价。这部分钱由谁来掏,地方不愿掏,农民掏不起,从长远看国家掏行吗?原因之二是群众心有余悸,担心三年五年后,国家不给粮食了,怎么办?到那时有可能重新耕种退下来的坡地。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在退耕还林还草的同时必须加大水土保持措施的力度,配套基本农田建设,满足农民要吃饭要花钱的现实需要。只讲生态效益而不顾经济效益,最终导致失败的例子并不少见。宁夏西吉县,在80年代中期接受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援助的2605项目。其实质就是一个以粮油换生态的计划。当时效果的确不错。但一期五年援助结束了,粮油供应停止,由于经济效益未能跟上,农民的基本生态没有保证,结果又将退下来、已成为林草地的坡地重新开垦成为耕地种植粮食,生态环境依旧如故。前车之鉴不能不吸取教训,应该很好研究。又如,陕西榆林是全国的治沙典型。所治之处,确实有塞外江南、秀美山川之感。生态环境建设之所以能到今天的程度,一个重要原因是得到国家无偿投资,每平方公里累计达到40万元。现在的问题是国家要停止拨款。今后的道路如何走?如果找不到新的出路,二次沙化也不是危言耸听。 恢复黄土高原的植被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实施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面向新世纪作出的战略决策。西部大开发战略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一方面,西部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大部分土地为高山、丘陵和戈壁沙漠,非耕地占西部土地总面积的95.8%。西北干旱缺水。长期无序开发导致相当一部分地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因此,加紧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治理水土流失等为中心的生态建设,是西部今后10年甚至更长时间需要着力完成的一项重大任务。 恢复黄土高原的植被要靠水土保持,而这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群众积极参与,地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种草种树等生物工程措施。也包括水利水保工程措施。这既需要水土保持部门主持,又是任何一个行政部门都难以单独完成的。但是,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黄土高原以水土保持为中心的生态环境建设有多个部门承担、分别管理。在黄土高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十分艰苦,公益性很强。90年代以前,受国家财力限制,水土保持的实际投资虽然年年有所增加,但总量有限。有些部门或领导自觉或不自学地把水土保持视为包袱,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做出西部大开发的决策,并且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切入点,从而加大了投资力度。这种情况极大地激发了相关部门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不论动机如何,由不愿干到积极参与,这是一个可喜的进步和变化。但另一方面,部门之间争领导权的情况也随之发生。与生态环境建设有关的部门要争,与生态环境建设无关的部门也争。实际情况是林业部门在搞退耕还林还草,水利部门在搞退耕还林还草,计划部门也在经营退耕还林还草,甚至民政部门也在管退耕还林还草。其结果是重复投资,成绩重复统计,治理效益重复估算,成效远远低于实际。争领导权的关键是争投资,这种无序的混乱状况只能是既浪费财力物力,又浪费人力,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这种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危害很大,应尽快纠正,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应该贯彻整体性原则,在黄土高原应以水土保持为龙头,以水土流失的治理为基础,以县为基本组织和管理单元,农林水等部门相互配合。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应该打破。另外,应加速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明责任制,奖罚分明。对由失职渎职、瞎指挥所造成的损失应严肃处理。 (据《科学新闻》周刊) |
|
来自: longhy2000 > 《生态系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