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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子“反者道之动”的随想

 Frank_Chia 2022-04-22

我们知道,道是组成事物各方面在平等地相互影响、作用、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共同利益之势。但任何事物也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是在不断地运动发展的。事物的发展中,组成事物的各方面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在相互影响、作用、制约中也会体现出来,使原来的共同利益逐步失去平衡,当失衡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引起原有秩序的混乱,就需要根据眼下的矛盾各方在相互影响、作用、制约对立情况,从新调整产生新的共同利益之道,以达到新的平衡。这个从平衡—失衡—再平衡的循环就是“反者道之动”,正是这个不断失衡又不断平衡的反复循环的过程在推动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毎一次循环都是以达到组成事物各方的共同利益之道为目的,而推动达到新的共同利益的势,一方面来自于组成事物各方中原来的相对弱势的新生力量的崛起,因在崛起后,其所尽义务和付出远远大于他得到的权利和回报,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从而通过自己对矛盾各方的作用和制约来增加自己权利和回报,以达到新的相对平衡;另一方面是由于某种利用强势特权不尽义务或者少尽义务而多占有权利,在总收入固定的情况下,他们的多占必然会侵害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像切蛋糕一样,有多切的就必有少得的。而且任何不受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制约的特权都会得陇望蜀,欲壑难填,对弱势者和群体的利益侵害会越来越重,当这种权利和义务严重失衡超过弱势方的忍受程度之后,弱势方会利用各种手段夺回自己应得的利益,最后达到新的权利与义务的相对平衡,因为是众人之势的共同作用,当然也不排除循环过程中会发生矫枉过正的现象的出现。这就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也就是说,事物是在阴和阳,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失衡—再平衡的循环中存在和发展的,共同利益之道的功能就是推动这个循环,而推动循环的势能来自于因权利和义务严重失衡而利益受损的弱势一方。当在权利和义务失衡中得利的既得利益一方能够柔性地同意依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自然规律在相关规范内进行调节改革时,这个循环半径就小,代价也小。反之如果既得利益一方固执地坚守不调节改革,那么就会因矛盾激烈冲突而进入大半径的循环,代价也就太大了。例如历史上的王朝兴衰周期率。在这个循环中可以看出来,人们最终争夺的都是有形的物质,而推动这个循环的却是无形的势,而且这些所有的物质的产生存在都必须符合共同利益之势。这就是“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任何事物都有其组成的各方,这些各方不但包括内部,也必然包括外部,因为任何事物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所以组成事物的各方必然包括其周围环境,老子的道首要条件就是“水利万物而不争”的全。例如:在某地有一个工厂,产业、资金、运输、电力、劳动力等方面都相对平衡,所以利润也不错,但当其对外部自然环境从原来的危害不明显,不被重视,发展到越来越严重,已经危及到人类生存的共同利益之道了,那么这个原来被忽略或不被重视的自然环境这个弱者便会推动共同利益之道的调整,这个工厂需要增加环保设备,增加投入,以达到工厂、社会、环境各方的共同利益之道。例如毎一个家庭,都会随着岁月流逝,不断地进行孩子长大成人接替父母承担生活重担,同时也在养育自己的孩子的循环,这是人类生存之道,是循环繁衍之道。平衡—失衡—平衡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时时处处存在,循环周期如宇宙可无限长,如微生物可无限短,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自身生命中也时时存在,身体细胞的昼夜不停的新陈代谢,一旦这种活动停止,生命也就终结了。一个工厂的产品,人员、设备、技术等等各方面,都必须因为不断地随着社会各群体共同利益的需求变化而研制自己的新产品,从而必须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思路和产品,以达到新的共同利益平衡,而推动这个调整的势都来自于新生的或者以前的相对弱势的需求倾问,目的都是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原则,达到新的平衡。一个社会也会因为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组成社会各群体之间因力量发生变化,而在相互制约中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原则而调整平衡共同利益之道。例如,社会的历史进程就是随着社会各产业力量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共同利益之道的过程,从农耕到工业化到高科技,就是不断的由已前的或新生的弱者的推动之势才到达的。我们常说的历史周期率不也是在弱势群体推动之下循环的吗?这些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已前的弱者的推动之势造成的循环变动,都体现为“有形”的物质变化,但是无论新生事物的产生还是旧有事物的变动都必须是符合无形的共同利益之势,否则新生事物无法产生,旧有的事物还会因不相对平衡而失序动荡不止。所以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天下万物都是由物质的有制造和生产出来的,受能量守衡制约,不可能无中在有,但是,有形的物质如果不符合无形的社会共同利益的需求之势就没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也就不会有人再去生产,产生许多被现代生产生活方式淘汰的物品,例如:石碾石磨、补祙板等等再没人去生产了。

我们只有理解了老子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才能在我们的各项事物中争取主动权。无论是个人、家庭、企业、社会、国家、世界所有交往范围,要想得到主动权,都必须对交往范围内所有矛盾方面,尤其是新生的,目前处于弱势地位的人、技术、科技,群体等事物的动向力争了解清楚,因为这些方面才是力量发生变化潜力大的方面,从而产生共同利益发生变化之势。谁能先期顺势调整自己的决策,使之符合这种新的共同利益之道,谁就掌握了主动权而得到自由权。这是最主动有序代价最低的“反者道之用”的平衡到失衡再平衡的循环方式。如果因一时强势和既得利益而固步自封,盲目自信,不去时刻关注新生事物、人、科技、外部环境的潜在变化,或者对待变化采取视而不见式鸵鸟政策,不去主动客观地寻求各方的共同利益之道,就会失去强势和主动权,处处被动而失败。而这些会催生事物发生变化的新生的或者原来处于弱势而今压迫已经危及到其生存,而必须要变革的势都主要来自社会或事物下层和原来被忽视的边缘部分,如果不能理解和掌握老子上一章讲的“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只将眼睛钉住上层表象和已经过去的成绩和荣誉,而不与时俱进全面包容地看问题,就会陷于被动,甚至成为社会前进的阻力。所以,只有能够客观全面、务实求真、诚信质朴的人才能真正掌握道的变化。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用在中国历史王朝的周期率上是最有说服力的。从王朝的兴起到衰亡是一完整的周期,在这周期内,统治者敬天法祖,追求祥瑞,非常注重阴阳风水,一切祭祀礼仪都 细心经办 ;信佛求道,大兴土木,广建寺观;对孔孟之道更是敬奉有加,以孔孟之道做为取仕标准,对自己的子 弟从小就紧抓道德伦理教育,对皇储的选择更是慎之又慎;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从君王培养到官员选拔到社会文化教育都面面俱到了,朝野上下也笼罩在仁义道德说教之中,无可挑剔了,似乎可能如其所愿千秋万代,江山永驻了。可为什么仍然其兴也忽焉,其亡也勃焉呢?这是因此当时社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造成的,做为和统治者既有利益矛盾,又有社会职能统一的主要群体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处于分散状态,无力量也无主观愿望直接制约统治者,而统治者也不承认和压制民众的平等制约权力,这就违背了老子在第二章中讲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合,前后相随。”“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的对立统一自然规律,任何事物失去了对立面的制约,自己也失去了原有的位置和意义。封建统治者失去民众的直接有力规范的制约后,对自己来自于共同利益之道的社会职能定位,也会产生不作为和借机寻租的乱作为的现象,而这种赢者通吃的违背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的自然规律的危害程度,会因为统治者的君王本人和权臣对社会共同利益之势的威力认识而变化,如果如李世民等明智君主似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清醒认识,和掌控能力,则对民众利益就会考虑的多一些,而尽量少侵害民众利益,于是社会上下相对合于道而兴盛安宁有序,成为太平盛世。但是在没有强有力直接规范的民众制约情况下,这种自律是很容易打破的,既使所谓的明君忠臣的行为也不能事事合道的规范,更不可能始终如一,那些被人称颂的明智君主几乎没有一个做到晚年不变质。由此也更证实了老子推崇的对立统一自然规律的决定性作用。失去对立面制约的王期兴衰循环有其必然性,开国君主的权力表面上是一人独尊,实际他的权力从小处说,来自于一个共同打天下的群体,只有控制了这个群体才能控制局面,而要控制这个群体就必须有君主在他们心中的权威和现实的利益,开国君主一般具备这个权威能力和给于利益的能力;另外一般开国都会经过多年战争,赤地千里,无主土地增加,人口减少,这样前朝因土地兼并引起的土地矛盾得以缓解;而且新王朝的君主和新贵们都是由于战乱从民间或对民间有充分了解的群体中产生,因为如果他们在夺权战争中如果不顾及民众利益也不可能获胜,所以这些人刚掌权后对民众和基层还有了解和感情,还没有完全被手下为了争宠而千方百计吹捧愚弄的软刀子剥去人的真实本性。所以这时还能基本尽其应尽的社会职能,社会也就成为盛世而兴。从大处和根本上说,尽社会共同利益的职能这才是这个王朝的真正存在基础,这是一种社会共识文化,正是这个共识文化才使无论是什么姓氏,什么民族,是男人,是女人,是文人,是武将,是行将就木的老朽,还是襁褓中的婴儿人们都山呼万岁。人们所崇拜的不是君王这个人,而是他所代表的组成这个社会各群体的对立统产生的共同利益之势,是代表这个势的社会公共职能,是人们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那些忠臣良将所维护的也是这个势,忍辱负重所惧怕的也是破坏这个相对平衡之势后所引发的无穷无尽的权力争取而产生的战乱生灵塗炭。所以说真正的正统不是血统,而是组成社会各群体的相互作用制约对立统一产生的共同利益之道,及其显现的各项社会职能!一个政权只有尽了自己应尽的社会职能的义务,才能得到共同利益之道给予的相应的享受权利,不尽社会行政职能义务或借机寻租越位行使社会行政职能,都违背了共同利益之道,也就会失去正统的社会定位,必然会由兴而衰。由于农耕时代造成的武装夺得的行政权力得不到因分散而居弱势的民众的直接有力制约,表面上违背了对立统一的自然规律,所以统治者赢者通吃的等级制度成为必然,而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自然规律的逐步向强势者倾斜失衡也就成为必然,而因为有强大的不受利益对立面直接制约的包括各级官员在内既得利益群体的固执坚守,使再英明的君主和权臣顾及社会稳定的减轻弱势民众负担的调节和变法都不可能成功,因为在当时生产力发展阶段造成的传媒水平等方面,他们没有得到变法受益群体势能支持力量的输送渠道和显示是条件,变法的受益群体没有制约既得利益群体夺回被侵占的利益的平台机制,所以再英明的君主权臣在庞大的占有信息和执行、传导优势的,包括官员在内的既得利益群体面前,也是处于被欺骗愚弄的弱势地位,使调节和变法无法成功。甚至变法动作越大,社会稳定变数越大。所以只能是小打小闹地尽量减轻和尽量延缓矛盾冲突的激化。但权利和义务一旦不能及时调节,便会逐步加重,就像船底破损又无法修复而漏水的船一样,发生由兴而衰的王朝周期率是必然而迟早的事。在这个由兴而衰的过程中有一部分人的作用不容小视,往往兴衰周期的长短和对这部分人的压制和兴起有直接关系,因为这些人往往在直接和间接地在操纵着社会风气。这部分人的俗称就是吹喇叭抬轿子的人,这部分人是毎一个社会也不会少的人,他们的组成部分主要来自权贵们的身边人员,一部分比他们权力小的官员和一切仰仗权贵生存的人,他们的社会存在特点是自己不以为社会贡献物质等财富生存,而以寄生依附权力生存。权力和义务相对平衡自然规律对他们不起作用,因为他们为社会没有职能付出,也就没有社会存在的定位,所以随意换掉他们不会有任何影响什么,但缺少他们又无法彰显和施展权力的威严。他们的一切都依靠有权力决定他的利益的人,这就决定了这部分人的社会定位是寄生于权力,千方百计不择手段 地献媚争宠是他们的本职,他们没有社会共同利益的定位,所以也没有自己的是非对错荣辱之根,他们的一切都要服从争宠得利。因为他们不对具体事物成败,赢亏负责任,所以也不会受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自然规律的限制,从而一切世上的规则规范他们都可以不顾,而都可以为他们的私利服务的工具。为此,什么改換祖宗,献子而食,吮疮尝粪,献妻奉女,背叛陷害等等一切社会卑鄙、恶毒、无情、阴谋、荒诞的事都会因争宠得利而生。历史上一切兴衰变化,悲欢离合都与他们直接间接有关,历史记载中与他们有关的文字要大于任何社会群体,可见他们与其人数严重不符的社会负能量之大。这部人是等级特权社会的必然产物,同样也是这些人将有等级特权的人的社会由正常推向荒谬,由为民推向害民,由兴推向衰直至倒台,只要仍然有不受制约的特权存在,这样的人就会发芽成长壮大。而一个社会的兴衰也几乎与他们的发芽、成长、壮大同步。由于他们总是掌有一定权力或者和权力相伴,而且具有各种信息内幕,语言文字,智巧手段等方面的优势,所以社会能量极大,甚至由他们的兴衰在主导社会风气的导向,而这部分人的兴衰也是社会的风向标。对付这部分人只有首先铲除滋生他的土壤:等级特权。消灭他们的武器是社会共同利益之道的“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也。”是如婴儿般的“怀素抱朴”,是公开诚信。

历史上王朝兴衰周期率的产生是共同利益之道因社会不存在各方平等的有序直接相互制约而对立统一的情况下,弱势一方不能在体制内平衡得到自已被剥夺的利益的情况下,而通过忍无可忍的拼命造反的方式推翻失去社会职能也就失去共同利益之道中的社会定位的王朝统治。此时便充分显示出真正的正统是共同利益之道而不是统治者宣扬的血统。新的王朝产生后,当生产力不变,生产生关系不变的情况下,还无法产生全社会各群体主动常规平等的相互制约下对立统一的共同利益之道,所以这种被动的损失巨大的大半径循环还得继续。这就是“反者道之动”,而推动这个循环的势来自于利益严重受损的弱势群体,这就是“弱者道之用”。从此可以认识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可以认识到:任何违背阴和阳,权利和义务相对平衡自然规律的事物都不可能长期存在,共同利益之道是万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是任何事物也替代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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