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对食物的偏嗜,多半有记忆与习惯的导引,小时吃过,种下了因,忘却不易。而此种记忆与故乡脱不开干系,在生养你的地方开花,于异地结出果子来。知堂曾说过,“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勿管显意还是潜意,我亦有同感,“我的故乡不止一个,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不过就饮食上,最早的那一个故乡在记忆中是有先导的优势的,即使如今极少吃到幼时的食物,记忆的沟渠仍是隐隐回旋着若干。聊且摘取一些,也算是纸上的纪念罢。 “地踏菜,生雨中晴日一照郊原空。庄前阿婆呼阿翁,相携儿女去匆匆......”这地踏菜说的真是地皮菜了。它的另一种叫法,地耳,地踏菇,地木耳等。清顾仲《养小录》中“餐芳谱”中提及此物:“春夏生雨中,雨后采,姜醋熟食,日出即枯。”小时候住的小城,虽不能套用“环滁皆山也”,但高地看去,或远或近总是山占据了多数。领居家小伙伴一起玩耍的空地上,几近荒芜,幸好有若干不起眼的地皮菜和发菜,捡不胜捡。原来干巴巴的他们,在雨水的浸润下,一个个都膨胀起来。带来篮子、袋子挑挑拣拣,满了即可打道回府。炒食,炝葱花,多半佐以鸡蛋,盛盘,略有土味,为故乡特色之佳肴。《本草纲目》有云:“背面性温,食之不渴;南面性热,食之烦渴;西面性凉,皆地气使然也。”不知确否,而各食地域的民众,为自己的日常生活发明特色饮食的方式,却是再自然不过了。只是多年后,在异乡餐馆的菜单上,偶见有地皮菜与鸡蛋合炒,味道大略如先,有些快慰,亦有稍许怅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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