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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令世人惊讶的历史奇异姓名现象迷雾(二)

 山东刘福新 2022-04-26
【草根历史】——略论东晋南朝人名中的“之”字  
 
                                     刘福新


  “之”字在文言文中,主要作用之一是为代词,而且多数用作泛指;与此同时,“之”字又常被用为衬字,对单名起到了语气上的作用。另外,“之”用在人名里似乎有意义,又似乎没有意义,给人一种朦胧的美感。假如那时的人想把自己的单名改为复名,不管他单名是什么词性,后边都可以缀上“之”字,必能收到含蓄之效果。打个比方,有人姓王名继,可以改为王继之,有人姓刘名畅,可以改名为刘畅之,有人姓唐名泰,可以改为唐泰之,有人姓文名永,可以改为文永之。这个“之”字真是含意深刻而广泛,最易收到朦胧之效果。

  由此而知,“之”字在东晋南朝的盛行,是单名向复名过渡的中间物,是人名范字使用的孪生物。它根本不存在着什么政治因素。它与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它与“五斗米道”的神秘宣传,没有关系。它与那个时代的风气也没有任何关系。它与我国当代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忒意的、极左的、过激的、荒诞的名字现象更没有丝毫的关系。

  以上是笔者经过十多年的研究而得出的结论,今不揣冒昧,就教于行家之前,谨存抛砖之心以求引玉之效,望不吝赐教。倘若去伪存真、激浊扬清,使得中国姓名史上这一奇特的现象得以拨云见日,鄙人幸甚,国人亦幸甚!

1995年6月初稿
1999年9月二稿
2001年3月三稿
2006年5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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