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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巡回讲堂 | 侵权法官精准培训 —— 授人以渔 调解有“术”

 江山BQ 2022-04-27

滴滴小哥营运损失能否主张?

出现医患纠纷怎么办?

被言语侮辱后造成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诸如此类纠纷不胜枚举,虽说不上是天大的事情,却着实与老百姓的利息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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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西城法院立案前端多元解纷能力,4月20日,立案庭、民一庭联合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民一庭林涛法官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典型侵权纠纷,为全体驻院人民调解员、辖区15个街道调解组织的调解员以及行业专业调解组织调解员讲述了侵权纠纷的调解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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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双路径形式进行,为调解员进一步明确了侵权纠纷调解标准,及相关调解技巧,有效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更好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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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堂有哪些内容?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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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可获赔偿

张某(男)因处理楼道物品问题与李某(女)发生纠纷,双方发生口角和争吵,张某情绪激动,当众对李某有拉拽等行为,导致李某受伤。李某经送医院治疗,其中伴有高血压、呕吐等症状,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头晕、抑郁状态。后因情绪低落失眠无法正常工作,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不当行为是引起李某长期焦虑状态的主要原因,原因力比例确定为60%,判决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合计10358.91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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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由此可知,健康权的客体不仅限于生理健康,还包括心理健康。

虽然本案查明,行为人并未殴打受害人,但当中揪扯原告(女性)衣领,并对其辱骂的行为,足以认定侵犯其名誉权。李某长期焦虑状态的形成原因众多,包含其自身体质因素、工作压力、抗压能力及负面情绪调节控制能力等,但显然张某不理智的言行系造成李某精神症状的直接原因。法院认为,民法典的突出亮点就是将保护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上升为和保护身体健康同样的高度,不当的言行同样是对他人人格的侵犯,受害人亦有权要求救济。此外,相关司法鉴定也引入对精神损伤的合理误工期、护理期的评定标准,因此,综合认定张某对李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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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的推定责任认定

张某多年前因胸腰部肿物,曾在多地治疗未果。后因背部肿物逐渐增大并伴有疼痛,于2017就诊于北京某医院,后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第二天,即感到非常不适,术前的疼痛感、酸胀感依然明显存在。医患双方因手术是否妥当等问题发生争议。张某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经过专家鉴定,认定医院选择手术方案正确,且针对张某病情,手术操作是唯一的治疗方案。但医院未能向鉴定机构提交重要病理切片,导致鉴定时无法评估手术切除部位的合理性,对于扩大切除范围,医方无法给出相应依据,故推定医院对于原告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 。

法官说法

本案是典型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本案中,虽然医院手术方案正确,但是认定其承担主要责任的原因是病历管理不规范,病历中无相关切除肿瘤物质的描述、无病理报告等重要材料,无法自证手术操作的合理性被推定过错,而该医院作为软组织肉瘤诊疗权威医疗机构,存在以上错误显然难辞其咎。法官提示,医院有对住院病历病历的完整性负有举证义务,对于证明手术术式选择和手术操作的合规性,由医方承担举证责任,特别是相关的化验单和病理切片这些原始载体一定要完整,否则就算一个成功的手术,但因为医方缺失重要病历材料,而无法证明自己的诊疗行为合规,反而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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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小哥手续合规可获赔偿

王某为了补贴家用,将自己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自己也获取了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资格,正式成为一名滴滴小哥。在运营过程中,与赵某发生交通事故,因车辆损坏后需要修理导致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赔偿车辆修理费后,拒赔运营损失。王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已经获取运营资格且车辆已由“非营运”变更为“网约运营”,其运营行为合法合规,有权主张运营损失。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判定王某是否具有运营资格,其车辆是否为经营性活动车辆。

本案中,王某车辆已经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且自身也获得网约出租汽车经营资格,故其主张并无不妥,最终法院也根据流水明细中载明的收入情况,并考虑停运期间的假期情况酌情予以判定。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只有在满足侵权人和侵权车辆均获取运营资格的情况下,受损一方才能够获赔营运损失,二者缺一不可。但是很多跑网约车的司机未取得运营资格,其所驾驶的车辆仍属于“非营运”性质,这类“黑车”的运营损失,不属于合法收入,法院不予支持。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调解员关于侵权案件的调解能力,有利于调解员们厘清下一步工作思路。西城法院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为筑牢多元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打好基础,坚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打好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的“组合拳”。

供稿:梁良 韩天啸

供图:韩天啸

编辑:潘歆宇 徐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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