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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丨蒋伟男:嬭加编钟器主身份补说

 許學仁 2022-04-27

安徽大学文学院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摘  要:湖北随州枣树林M169所出嬭加编钟的作器者为嬭加,而非曾侯宝。全篇铭文以她的口吻来表述。铭文第一段嬭加简单概括了曾国的始封历史,她自述以楚文王之子孙、穆王之女的身份嫁到曾国。第二段铭文中,嬭加回顾在丈夫“龏公”去世后,她勤勉为政、保有疆土的历史。嬭加编钟提供了春秋中期曾国历史的新资料,也进一步丰富了学界对这一时期曾楚关系的认识。

关键词:嬭加 南公 楚文王 楚穆王 曾楚关系

引     言

湖北随州枣树林春秋曾国墓地是近年来曾国考古的又一重大发现。其中M168、M169分别为曾侯宝及夫人嬭加之墓,年代属春秋中期。嬭加墓出土有铭铜器二十多件,其中数件带有“随仲嬭加”字样,乃楚王为嬭加所作媵器。[1]《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嬭加编钟铭文初步释读》(以下简称“《初读》”)介绍该墓所出四组编钟的信息,并对第一组编钟(M169:9、M169:12、M169:7、M169:10)铭文作了详细考释。[2]铭文涉及曾国始封及曾楚关系等重要历史信息,与同墓地M190曾公图片钟及文峰塔墓地M1、M2曾侯与编钟铭文均可对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在学习《初读》及相关研究文章之后,我们对编钟作器者身份及部分文句的理解有点不成熟的看法,不揣浅陋,略述于下,祈请方家指正。为方便讨论,先将相关铭文转录于下(释文用宽式):
嬭加编钟[3]  唯王正月初吉乙亥,曰: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余文王之孙=(子孙),[4]穆之元子,之邦于曾。[5]余非敢乍聭,楚既为式,吾仇匹之。毖庄我猷,大命毋改。
余㝃[小]子加嬭曰:“鸣呼!龏公早陟,余复其疆鄙,行相曾邦,以长辝夏。余典册厥德,殹民之□巨。攸攸图片,余[为妇]为夫。余灭没舒迟,恭畏俦公,及我大夫。图片豫政,作辝邦家。”
余择辝吉金,玄镠黄镈,用自作宗彝龢钟,以乐好宾、嘉客、父兄及我大夫。用孝用享,受福无疆,侃其平龢,休淑孔煌。大夫庶士,图片趩趩,醻献歌舞,宴饎饮食。赐我霝终黄耇,用受介福。其万年毋改,至于孙子,庶保用之。
曾公图片钟[6]  曾公图片曰:昔在辝丕显高祖,克仇匹周之文武。淑淑伯括,小心有德。召事上帝,遹怀多福。左右有周,□神其声。受是丕寍,丕显其霝,匍匐祗敬。王客我于康宫,乎[尹]氏命皇祖建于南土。蔽蔡南门,誓应京社,适于汉东。……择其吉金……以享于其皇祖南公,至于桓庄,以祈永命,眉寿无疆,永保用享。
曾侯与钟[7]  曾侯与曰:“伯括上帝,左右文武,达殷之命,抚定天下。王遣命南公,营宅汭土,君庀淮夷,临有江夏。……”

一、“余文王之子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非曾君自述

嬭加编钟铭文可分三段,开篇“曰”以下的一段并无主语。《初读》认为三段铭文主语不一致。第一段以第一人称讲述“伯括受封南洍之地,'文王之孙、穆之元子’到曾地就封,与楚为匹的历史”,因此整理者另文指出这一记载表明曾为周文王之后。[8]“加嬭曰”领起的第二段是嬭加以“自述的口吻讲述其丈夫'龏公’早逝,作为曾侯夫人的加嬭勇于挑起国君的重担,治理曾国、保有国土的一段历史”。陈斯鹏先生认为器主并非嬭加,而是其夫曾侯宝,铭文中的“恭公”为楚共王。开篇“曰”以下的内容应是曾侯宝表述曾国的封建及其为文王后裔、曾穆侯之子的身份。[9]吴冬明先生认为第一段的主语是曾侯宝,第二、三段的主语分别是曾侯宝及嬭加。[10]此外,在铭文公布之初,已有学者在网络上提出铭文是出自嬭加之口的看法。[11]铭文主语是谁,直接关系全篇铭文的理解。《初读》、陈先生、吴先生对器主的看法虽有不同,但都认为首段“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所记是曾国封建之事,“余文王之子孙”等句是以曾人或曾侯宝的口吻,叙述曾国为周文王后裔。我们认为,将“余文王之子孙”等句理解为曾人或曾侯宝的自述可能并不符合上下文意及曾国的历史事实。
首先,曾国非文王之后。从曾侯与钟、曾公图片钟铭来看,曾国始封者即“营宅汭土”“建于南土”的南公。“南公”也见于叶家山西周早期墓地M111曾侯犺墓所出器物,曾侯犺称乃父为“烈考南公”(M111:67方座簋)[12]。黄凤春、胡刚先生认为曾国公室便出自这位南公,他与大盂鼎(《集成》2837)之“祖南公”、南宫乎钟(《集成》1181)之“皇祖南公”为一人。[13]此后二先生又指出“烈考南公”即曾侯与钟铭中“左右文武”的伯括,也即周初辅佐文武的南宫括(文献亦作“适”)。[14]此说得到了学者的普遍赞同。但也有学者虽同意伯括即南宫括、曾国为南宫氏之后的意见,但对于伯括与南公是否为一人却有不同看法。朱凤瀚先生认为南公未必是周初的南宫括,而是他的继任者,即《尚书·顾命》中的南宫毛或大盂鼎中的盂。[15]沈长云先生认为,从曾侯犺的墓葬年代可推断其父南公的生活年代当在成康时期,不会是南宫括,应是南宫毛。[16]
根据器物类型判断,曾侯犺墓年代在昭王时期。此前由于曾侯犺的生卒年代难以确知,所以学者普遍接受南公即伯括的观点。但从新公布的资料看,南公为南宫括之后的说法似更为可信。据介绍,曾侯犺的年龄通过骨骼鉴定约为40岁。[17]学界一般认为成王在位37年,康王在位26年。假设曾侯犺卒于昭王初年,那么他的生年也不能早于成王25年。从文献资料来看,南宫括的生活年代不会晚至此时。曾侯与钟、曾公图片钟都将伯括与南公的事迹分开叙述,似乎也表明他们不是一人。此外,曾公图片钟明确记载南公在昭王时受封。所以曾侯犺之父南公没有可能是伯括,而应是伯括的子辈。或因乃父“左右文武”有功或他自己事王有功而得封“南公”。[18]南宫氏的大宗在西周时期应世代保有“南公”之称号。[19]
伯括(南宫括)与南公虽非一人,但曾国为南宫括之后则是可以确定的。文献多记南宫括是夹辅文、武的重臣,非文王之子。如《尚书·君奭》:“(文王)有若虢叔、有若闳夭、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颠、有若南宫括。”又曰:“惟兹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单称德。”《国语·晋语四》记文王:“询于'八虞’,而谘于'二虢’,度于闳夭而谋于南宫。”《汉书·古今人表》有“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颜注:“大颠以下,文王之四友也。”清华简《良臣》也记文王有南公适等臣属。南宫括之后南宫氏金文中多见,除上举大盂鼎、南宫乎钟外,还有中方鼎(《集成》2751、2752)、南宫柳鼎(《集成》2805)、南宫倗姬簋(《铭图》4603)等。李学勤、韩巍等先生已通过金文资料证明南宫氏为姬姓。[20]曾侯与钟铭文资料公布后,曾随一国、曾为姬姓已成为定论。[21]因此有学者认为,南宫宗族在西周早期分为留于王廷的南宫氏与就封南土的曾侯两支。[22]
从曾公图片钟、曾侯与钟等铭文看,直到春秋中晚期,曾人对先祖伯括及始封之君南公一直有着清楚的认知。因此铭文“余文王之子孙”不太可能是曾君追溯出身之辞。曾侯与残钟(《铭图续》31032)载曾侯与自称“稷之玄孙”,据此可以肯定南公确与周室同出。王泽文先生认为,曾侯与将始祖追溯至后稷,表明南公并非文、武之后,他与周室关系较远。[23]曾侯与出自南公而又自称后稷之胤的原因,可能如学者所论,是曾国出于政治需要而采取的手段,同时也反映了春秋晚期以后诸侯国古史观的变化,意在证明先祖之显赫。[24]曾国公室的大攻尹季怡(《集成》11365季怡戈)在叙述出身时自称“周王孙”(《集成》17154周王孙戈)可能也是出于这个道理。
其次,“之邦于曾”也非春秋时期曾君的行事。《初读》认为“之邦于曾”是指“穆之元子”“前往曾地建邦”,“穆”即季怡戈铭文“穆侯之子,西宫之孙”中的“穆侯”。按:季怡戈为春秋中期曾器,学者多认为“穆侯”为一代曾侯。[25]如按《初读》理解,则“穆之元子”也应为曾侯。若“之邦于曾”是指他建立曾国的话,这显与曾侯与、曾公图片钟南公建邦的记载相矛盾。况且穆侯已为曾侯,身为其子的“余”又何谈建邦?从枣树林、文峰塔、擂鼓墩、枣阳郭家庙、京山苏家垄等重要曾国墓地、遗址的考古发掘来看,春秋战国时期曾国核心区域一直在以随州为中心的随枣走廊,未见大范围迁徙。枣树林墓地连续三代曾侯墓墓主分别为曾公图片、曾侯宝、曾侯得。[26]墓地集中的情况似乎也表明,在嬭加活动的春秋中期,曾国政治中心也未发生大范围转移。如此,将“之邦于曾”理解为到曾地建邦就难以落实了。
总之,从已有资料来看,曾国并非文王之后,春秋时期曾国公室也不曾以文王之后自居,而是上追后稷或笼统自称为周王之孙。所以“余文王之子孙”不应是曾人的口吻。将“穆之元子,之邦于曾”理解成曾穆侯之子建立曾邦,也与已知的曾国历史不相符。

二、铭文出自加嬭之口

从上文讨论可以看出,开篇“余文王之子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之事与曾君出身、曾国建国并无关系。因此学者认为这段内容是出自曾人或曾侯宝之口的意见可能并不准确。不过陈斯鹏、夏立秋先生认为三段铭文主语一致的判断是很正确的。通篇主语既然不是曾侯宝,综合铭文内容来看则只能是嬭加。第二段开头“余㝃小子加嬭”应是嬭加自称,而非曾侯宝自称“余”来勉励她。以下先对“余㝃小子”略作解释。
《初读》将“子”前的形体摹作图片,释文直接作“小子”。网友小新则依形释为“乃”。观察铭文(图一)[27]不难发现,图片笔迹较浅,与上下文字间隔亦近,似泐痕而非文字,《初读》所释当参考其余三组铭文。其余三组与所谓“乃”对应之字是否为“小”,还有待资料公布。如确有“小”的话,那么此钟则脱“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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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M169:9B面右鼓部铭文

“小子”在文献中多为天子、诸侯自称或他称。如《尚书·君奭》:“嗣前人,恭明德,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洛诰》:“公称丕显德,以予小子扬文武烈。”分别为周公、成王自称。清华简《程寤》篇,太姒称武王为“小子发”。因“小子”在文献中多指男性,故《初读》指出嬭加以此自称很“出人意表”。不过文献中亦有称女性爲“小子”之例,如晋公图片(《铭图》6274):“唯今小子,整乂尔家,宗妇楚邦。”晋公便称其女为“小子”。[28]
“余”后之字作:
▲:图片(照片)图片(摹本)

《初读》释为“虩”,训为威严。夏立秋先生释“图片”,分析为从水、㝃声,读为勉励之“勉”。按,从形体上看,释“虩”似不可信,但《初读》以▲为“小子”的修饰语,则是正确的理解思路。楚文字中“免”“㝃”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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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象人头戴冠冕之形,“㝃”则象女性分娩之形。[29]▲下部从“子”,右上部从“免”。“免”与上举楚文字写法不同的是“宀”上多一横,可看作缀笔,这与秦汉文字中“免”上部讹为“人”的情况类似。▲左上部夏立秋先生认为是水旁,则似有讨论的余地。嬭加钟“洍”、曾公图片钟“淑”“淮”“汉”“汤”等字所从“水”皆作图片(“汤”所从)。这一部分该如何分析还有待研究(其形似与“小”近),但▲整体上应是从子、从免得声的字,可释为“㝃”。“㝃”应读为“末”。㝃从免得声,上古音属明母元部,末属明母月部。二字声纽相同,韵部阳入对转,可通。《尚书·顾命》:“眇眇予末小子,其能而乱四方,以敬忌天威。”“末”义为浅末、微末。曾公图片钟铭中曾公图片自称“夒余乳小子”,整理者读为“忧余孺小子”,可信。“孺小子”即文献常见的“孺子”。义与文献之“冲子”“沈子”“幼子”相同,为天子、诸侯的自称或他称。[30]李学勤先生指出,“小子”等词并不一定指年龄幼小。如用为自称,则表示谦卑;如称他人,则是用长上的口吻。[31]“余㝃小子”与“余孺小子”“予末小子”结构相同,义也应相近,为嬭加用以自谦的称呼。

文献中与“余㝃小子”相近的句式除“余孺小子”“予末小子”外,还有“闵予小子”“哀余小子”等。《尚书·文侯之命》:“闵予小子嗣,造天丕愆。”《周颂·闵予小子》:“闵予小子,遭家不造。”郑笺:“闵,伤悼之言也。”清华简《祭公》:“哀余小子,昧其在位。”[32]“闵”“哀”及曾公图片钟“夒”也是用来修饰“余”“小子”之词。从这个角度看,“㝃”也可能与“哀”“闵”“忧”义近,为嬭加自伤之词。
综上,铭文“㝃”或读为“末”,与“孺”“冲”“幼”等表自谦、自伤之词的语义相同或相近。“余㝃小子加嬭”为嬭加的自称,“余”“㝃小子”“加嬭”为并列成分。[33]确定嬭加为主语后,二、三两段铭文也就很好理解了。第二段“龏公早陟,余复其疆鄙,行相曾邦,以长辝夏”等语,正如《初读》所言,记载嬭加在其夫“龚公”曾侯宝去世后,保有疆土、勤勉为政的历史。第三段则是金文作器常用的套语。度其语气,嬭加显然是以曾国执政者的姿态自居。

三、嬭加身份解读

下面我们再回过头谈谈第一段铭文的理解。“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是嬭加以执政者的口吻回顾曾国的始封经过,与曾侯与钟、曾公图片钟记载可相对照。[34]下文“余文王之子孙,穆之元子,之邦于曾”表述的则是她的出身经历。
“元子”在文献中多见,一般训为长子、世子,多指男性。[35]然从金文的实际用例来看,“元子”也可指称女性:
(1)番匊生铸媵壶,用媵厥元子孟妃乖。(番匊生壶,《集成》9705)
(2)㮣可忌作厥元子仲姞媵敦。(㮣可忌豆,《铭图》6152)

马承源先生指出,(1)之“元子”为番匊生之长女,是女性称子之例。[36](2)之“元子”为出嫁的“仲姞”,亦指女性。[37]可见嬭加自称“元子”也有例可循。

“某之孙、某之子”是西周晚期到战国时期,金文常见的作器人用来追溯先祖、标榜出身的一种固定格式:
(3)宣王之孙、雍子之子东姬自作会匜。(东姬匜,《铭图》15002)
(4)余毕公之孙、郘伯之子。(郘黛钟,《集成》225)
(5)余郑庄公之孙、余剌之子。(郑庄公之孙缶,《铭图》14095、14096)
(6)齐辟鲍叔之孙,跻仲之子图片。(图片镈,《集成》271)
(7)余图片厥于之孙、钟离公柏之季子康。(季子康镈,《铭图》15787)

“某之子”实指作器人之父,“某之孙”多表示所追溯的先祖,而非实指为某人之孙。作器者所追溯的,往往是国家或宗族历史上某位显赫的先祖或者是小宗的始祖。[38]如(3)至(7)中的宣王、毕公、鲍叔等人。

“穆之元子”之“元子”为嬭加,则“穆”为其父,即楚穆王(前625—前614年在位)。清华简《楚居》及《系年》第11章载穆王的謚号皆为“穆”,与钟铭用字相同。据《左传》文公元年、《史记·楚世家》等记载,楚成王四十六年(前626),太子商臣杀成王自立,是为穆王。曹锦炎先生曾公布一件带“楚王媵随仲嬭加”铭文的铜鼎,引起学者关注。[39]此鼎与嬭加墓中其它媵器皆有“随仲嬭加”字样,故当为同一批器物。[40]嬭加鼎的年代,曹锦炎先生定在楚穆王或共王之际,属春秋中期。张昌平先生从器型、纹饰、工艺等角度亦证此鼎属春秋中期。[41]二位先生的意见可信。所以,嬭加作为穆王之女在年代上是完全合理的。嬭加的陪嫁器物为“楚王”所作,那么她嫁到曾国应在穆王继位以后。[42]
铭文之“文王”即楚文王,据《左传》《楚世家》《楚居》等记载,文王为穆王祖父,之间隔着堵敖、成王一世二君。如此,嬭加为文王曾孙,“文王之子孙”是她对文王的追溯。然如前文所说,“某之孙”追溯的常是作器者的始祖或某位显赫远祖。那么嬭加作为王女,为何仅追溯距她不过五六十年的文王呢?文王之前,楚史上地位显赫的楚君就有熊绎、武王熊通等。如《楚世家》记熊绎与鲁公伯禽等事成王,成王“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熊通更是自立为王,崛起于江汉。从出土资料看,楚人十分重视的先祖还有“三楚先”(老童、祝融、穴熊)、《楚居》中的季连及安大简中的颛顼等先君先王。[43]
嬭加强调自己为楚文王子孙的出身,或与文王在的楚国历史上的功绩有关。楚国大范围开疆拓土自武王开始,经其数十年经营,楚人在江汉地区站稳脚跟,并将势力延伸到随枣走廊。[44]文王在位时间不长(前689—前677),但正是在他的带领下,楚国得以进一步开疆拓土,并北进中原,开启与诸侯争霸的历史进程。《史记·楚世家》云:
文王二年,伐申过邓,……六年,伐蔡,虏蔡哀侯以归,已而释之。楚强,陵江汉间小国,小国皆畏之。十一年,齐桓公始霸,楚亦始大。十二年,伐邓,灭之。

《系年》第2章云“楚文王以启于汉阳”,整理者指出汉阳即汉水东北地区。[45]“启于汉阳”与《楚世家》文王伐灭江汉小国的记载相合。《系年》第5章载楚文王以息夫人之故,伐蔡灭息。(事亦见《左传》庄公十年、十四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吕氏春秋·长攻》等)。此章结尾云:

文王以北启出方城,圾(及)图片(表)于汝,改旅于陈,焉取顿以恐陈侯。[46]

《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文王“封畛于汝”,昭公七年记文王“封汝”。罗运环先生指出,《系年》“及表于汝”与“封汝”含义相同,即文王拓疆至汝水流域。

从以上资料可见,楚文王在伐灭汉水中游的邓国后,又北进灭掉南阳盆地的申、息,将势力拓展至汝水流域,不断威胁此地的陈、蔡、顿等国。至此,楚国势力距离中原腹地的郑、宋等国可谓近在咫尺。文王十二年,楚人北上“伐郑,及栎”(《左传》庄公十六年),涉足中原。汉水流域及南阳盆地内的小国此时大都已成为楚的附庸或被楚灭亡。据徐少华先生研究,方城口外、汝水以南的应国与淮河上游的樊国、番国,大体都在此时被楚或灭或迁。[47]而在武王时期还未屈服于楚的随(曾)想必此时也和唐、邓等国一样,已沦为楚国的附庸。据《楚世家》记载,成王熊恽曾逃往随国,正是在随的援助之下才袭杀堵敖自立。这也可见成王继位之前,随与楚的关系已经相当密切。所以嬭加作器时追溯令楚国“始大”、诸国“皆恐”的文王也就可以理解了。
上文已结合曾国史实说明,将“之邦于曾”理解为“穆之元子”“前往曾地建邦”的意见不足信。实际上,这一点也可以从词语用法上进行考虑。《初读》将“之”“邦”都理解为动词,那么“之邦于曾”就是“V1 V2 介宾”的双动词结构。然而在出土的两周文献中,“邦”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为邦国、职官(安邦、相邦)一类的名词。此句中“邦”也应为名词,本应与“曾”字连用作“曾邦”。之所以出现句式的调整,应是撰者考虑到铭文入韵的问题。此铭通篇用韵,第二段主要押鱼、阳部,第三段押铎、阳部与之、职部韵。首段及第二段开头的各句句尾“洍”“耻”“之”“改”“鄙”等韵脚在之部,“式”“陟”在职部。“曾”属蒸部,正好与之、职合韵。[48]为了照顾押韵而改变句式的情况《诗经》中便有其例。如《小雅·常棣》“原隰裒矣,兄弟求矣”,《毛传》“求矣,言求兄弟也”。《小雅·节南山》:“弗问弗仕,勿罔君子。式夷式已,无小人殆。”“无小人殆”,《毛传》云“无以小人之言至于危殆也”。“求兄弟矣”调整为“兄弟求矣”,是为了与上句“裒”押韵。“无殆小人”调整为“无小人殆”,也是为了与上文的“仕”“子”“已”押韵。因此,“之邦于曾”即“之于曾邦”的调整,字面意思即嬭加来到曾邦,所指乃是她嫁到曾国之事。
再说下文“余非敢乍聭,楚既为式,吾仇匹之”等句。乍聭,《初读》读“怍耻”,认为怍、耻同义连用,均指羞惭。苏建洲先生亦读为“耻”,义同楚简常见的“诒羞”。铭文改“羞”为“耻”,是为了配合押之部韵。[49]按,读“耻”可从。嬭加以曾国执政者的口吻声称不敢行耻辱之事,表明曾国唯有以“楚既为式,吾仇匹之”的姿态与楚相处,方可“毖庄我猷,大命毋改”,保全曾国。如若不然,则是“怍耻”。嬭加这样行事的原因自然是当时曾国所面临的地缘压力使然,但与其楚王之女的身份可能也不无关系。

结    语

综上所论,此套编钟的作器者为嬭加,全篇以她的口吻来表述。铭文开头简要概括了曾国的始封历史,然后嬭加自述其以楚文王子孙、穆王之女的高贵身份嫁到曾国。随后她又阐述了曾国保全自身的策略——仇匹楚国。第二段中,嬭加充满感情地回顾她在丈夫“龏公”去世后,勤勉为政、团结上下、保有疆土的历史。这篇铭文为我们提供了春秋中期曾国历史的新资料,也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对这一时期曾楚关系的认识,具有重要的价值。
附记:拙文写作过程中曾得到了黄师德宽、徐师在国、石小力、姚道林等先生的帮助与指导,谨此申谢。惟文中疏误,概由作者负责。拙文草就之后又拜读到韩宇娇先生《嬭加编钟铭文叙述主体再论》(北京语言大学汉字研究所等主编《青铜器铭文研究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程浩《加嬭编钟与楚庄王服曾》(《北方论丛》2021年第4期)二文。韩文从铭文格式等角度出发认为铭文叙述主体为嬭加,而“文王”与“穆”指楚文王及楚穆王。程文亦主张嬭加为楚穆王之女、楚文王之孙。拙文的看法与二位先生可谓不谋而合,惟论证角度有所不同,如有可取之处,权当对二文的补充。拙文曾在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二十三届年会(河南大学,2020年10月)上宣读,会上得到了李守奎、朱其智、王志平先生的指正,在此一并致谢。

注 释

*本文写作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秦文字字用综合研究”(21CYY019)的资助。

[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随州枣树林墓地2019年发掘收获》,《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

[2]郭长江等:《嬭加编钟铭文的初步释读》,《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下文引此文意见时不再逐一出注。

[3]释文主要参考陈民镇:《嬭加编钟铭文賸义》《嬭加编钟铭“帅禹之堵”解》,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网,2019年8月7日;夏立秋:《嬭加编钟铭文补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9年8月9日;小新:《新见嬭加编钟铭文补说》,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9年8月9日;石小力:《随州枣树林墓地出土芈加编钟铭文补释》,未刊稿。

[4]孙,第一、三组编钟该字下有合文符号,二、四组则无。《初读》认为当读为“孙子”,“文王之孙子”即“文王之孙”。夏立秋先生认为“孙”加或不加合文符号,均表示裔孙。此说可信。

[5]铭文“之邦”,一、三、四三组编钟作“之”,第二组作“出”。《初读》认为“之”为“出”之讹,“出邦于曾”指曾人离开周人中心,远行千里到南洍建邦。按:“之”“出”形近,且有三组铭文作“之”,第二组“出”应为“之”之讹。

[6]郭长江等:《曾公图片编钟铭文初步释读》,《江汉考古》2020年第1期。据介绍,曾公图片编钟有镈钟一组4件,钮钟二组13件,甬钟二组17件,每个镈钟单独成篇,文中释文采用编号为M190∶35的镈钟铭。

[7]凡国栋:《曾侯与编钟铭文柬释》,《江汉考古》2014年第4期。

[8]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随州枣树林墓地2019年发掘收获》,《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

[9]陈斯鹏:《曾、楚、周关系的新认识——随州枣树林墓地M169出土编钟铭文的初步研究》,《出土文献》2020年第2期。

[10]吴冬明:《嬭加编钟铭文补释并试论金文所见曾楚交往的政治辞令》,《江汉考古》2020年第3期。

[11]暮四郎:《关于嬭加编钟铭文的一些看法》,简帛网简帛论坛,2019年8月9日,第6楼陈民镇、第12楼林少平发言。

[12]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第二次考古发掘的主要收获》,《江汉考古》2013年第3期;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M111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20年第2期。

[13]黄凤春、胡刚:《说西周金文中的“南公”——兼论随州叶家山西周曾国墓地的族属》,《江汉考古》2014年第2期。

[14]黄凤春、胡刚:《再说西周金文中的“南公”——二论叶家山西周曾国墓地的族属》,《江汉考古》2014年第5期。

[15]朱凤瀚:《叶家山曾国墓地诸大墓之墓主关系再讨论》,《青铜器与金文》第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228—237页。

[16]沈长云:《谈曾侯铜器铭文中的“南公”——兼论成康时期周人对南土的经营》,《中国史研究》2017年第1期。

[17]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M111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20年第2期。

[18]《尚书·顾命》:“越翼日乙丑,(成)王崩。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沈长云、朱凤瀚先生主张南公即迎逆康王的南宫毛。

[19]朱凤瀚:《叶家山曾国墓地诸大墓之墓主人关系再讨论》,《青铜器与金文》第1辑,第228—237页。

[20]李学勤:《试说南公与南宫氏》,《出土文献》第6辑,上海:中西书局,2015年,第6—10页;韩巍:《读〈首阳吉金〉琐记六则》,朱凤瀚主编:《新出金文与西周历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03—223页。

[21]《江汉考古》编辑部:《“随州文峰塔曾侯与墓”专家座谈会纪要》,《江汉考古》2014年第4期;张懋镕:《李学勤与“曾国之谜”》,《江汉考古》2020年第2期。

[22]李学勤《试说南公与南宫氏》,《出土文献》第6辑,第6—10页;韩巍:《从叶家山墓地看西周南宫氏与曾国——兼论“周初赐姓说”》,《青铜器与金文》第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98—118页。

[23]王泽文:《文峰塔M1出土曾侯与钟铭文的初步研究》,《江汉考古》2015年第6期。

[24]黄益飞:《曾侯䑂钟铭文研究》,《南方文物》2015年第4期。韩巍先生认为曾国是由异族得姓,南宫氏及曾国产生了与周同源的祖源记忆,这种记忆随着南宫氏及曾国的发展,到春秋晚期已成为曾人认为的“历史事实”。详韩巍《从叶家山墓地看西周南宫氏与曾国——兼论“周初赐姓说”》,《青铜器与金文》第1辑。

[25]李学勤《试说南公与南宫氏》,《出土文献》第6辑,第6—10页;黄尚明:《曾侯世系考辨》,《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26]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随州汉东东路墓地2017年考古发掘收获》,《江汉考古》2019年第1期;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随州枣树林墓地2019年发掘收获》,《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

[27]郭长江等:《嬭加编钟铭文的初步释读》,《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图版一四。

[28]这一例证,夏立秋先生已经指出。晋公图片铭文解读参谢明文:《晋公图片铭文补释》,《商周文字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184页。

[29]季旭昇:《说文新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662、1012页。

[30] “沈子”读为“冲子”,详蒋玉斌、周忠兵:《据清华简释读西周金文一例——说“沈子”“沈孙”》,《出土文献》第2辑,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第35—38页。

[31]李学勤:《何尊新释》,《新出青铜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43页。

[32]冯胜君先生认为《祭公》之哀,或为“文”之讹,简文中应直接读为“闵”。详冯胜君:《读清华简〈祭公之顾命〉札记》,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出土文献与传世典籍的诠释》,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第59—67页。

[33]如其他三组并无“小”字,则铭文本就作“▲子”,“▲子”可看作“▲小子”之省略,犹“孺小子”之作“孺子”,义与“孺子”“冲子”近。▲构型清晰,整理者释“虩”有可能参考了其余三组铭文,如其他组确作“虩”,则▲应为“虩”之误。文献中“虩”有恐惧、小心谨慎之义。如秦公钟、秦公鎛“虩事蛮方”“虩事蛮夏”之“虩”即用如此义。

[34]实际上此钟表述与曾侯与钟、曾公图片钟有所差别。嬭加编钟记“有此南洍”的是伯括,而后两器记载奉王命“营宅汭土”“建于南土”的则是南公,而伯括的功绩是“左右文武”“召事上帝”。南洍、南土所指相同,即曾国始封的区域。嬭加编钟的记载似证明了此前学者认为伯括、南公同为一人的意见。但根据上文的讨论,我们已从曾侯犺的生卒年代出发,说明南公与伯括可能是父子关系。这样一来,伯括“有此南洍”则应另做他解。石安瑞先生认为,铭文“伯括受命,帅禹之绪,有此南洍”,是伯括“左右文武”“召事上帝”与南公“营宅汭土”“建于南土”两件史事的“缩小版”。铭文有意将曾国控制南土的历史提前了到文武之时,不符史实。石先生还指出,铭文是对曾国开国史的美化、理想化的夸张表述,是春秋时期盛行的叙事风格。详石安瑞:《由曾公求(从田)编钟铭文错乱看制铭时所用的写本》,简帛网,2020年7月24日,注释[49]。此解可信。

[35]宗福邦、陈世铙、萧海波主编:《故训汇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171—173页。

[36]马承源:《商周青铜器铭文选(三)》,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224页。

[37]张桂光先生认为金文中的“元子”之“元”应训为“善”,是“子”前的美称。详张桂光:《金文语词考释二则》,黄德宽、张光裕主编:《古文字学论稿》,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7—131页。孙刚、李瑶先生认为“元子”意为“嫡子”,具有宗法上的意义。刘丽先生认为先秦时期的“元子”多指“首子”“长子”,并非专指“嫡子”。详孙刚、李瑶:《㮣可忌豆“元子”解》,《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7年第5期;刘丽:《“元子”问题补说》,《出土文献》第13辑,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第58—70页。

[38]陈伟:《同盟中的诸侯——关于黢钟铭文的一点推测》,《燕说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132页;冯峰:《鲍子鼎与鲍子镈》,《国家博物馆馆刊》,2014年第7期;金方廷:《“某之子、某之孙”——谈周代青铜器铭文中一种特殊的称谓方式》,《国学学刊》2019年第3期。

[39]曹锦炎:《曾、随二国的证据——论新发现的随仲嬭加鼎》,《江汉考古》2011年第4期。

[4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北随州枣树林墓地2019年发掘收获》,《江汉考古》2019年第3期。

[41]张昌平:《随仲嬭加鼎的时代特征及其他》,《江汉考古》2011年第4期。

[42]王子申盏(《集成》4643)铭文云“王子申作嘉嬭盏盂”,王子申即楚共王时期的王子申,公元前571年被杀。(刘彬徽:《楚系青铜器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08—309页。)有学者认为嘉嬭即嬭加鼎之“嬭加”。(黄锦前:《随仲嬭加鼎补说》,《江汉考古》2012年第2期。)刘丽先生认为“嘉”并非嬭姓女子的私名,而是氏名,《集成》4605著有一件嘉子伯昜胪簠。“嘉嬭”即家嫁到嘉氏的嬭姓女子,与嬭加非一人。此说可信。详刘丽:《两周时期诸侯国婚姻关系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51—152页。

[43]据黄德宽先生介绍,安大简楚史类简记帝颛顼生老童,老童为楚先,而季连与穴熊为同一人,这是前所未有的新知。颛顼、老童、季连(穴熊)在楚人传说历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详黄德宽:《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概述》,《文物》2017年第9期。

[44]据《左传》,桓公二年(武王三十一年)“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桓公六年楚伐随;九年败邓;十一年盟贰、轸,败郧师。接着克州、蓼,服随、唐,大启群蛮(见《左传》哀公十七年)。十二年伐绞,十三年伐罗。最后在伐随途中身死。

[45]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上海:中西书局,2011年,第140页。

[46]图片读为“表”。“及表于汝”,意为在汝水边设立标识。详罗运环:《清华简〈系年〉楚文王史事考论》,《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李学勤先生八十寿诞纪念论文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221—227页。“取顿以恐陈侯”为新见史料,魏栋先生对此有详细讨论,详魏栋:《清华简〈系年〉楚文王“取顿以恐陈侯”事析论》,《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

[47]徐少华:《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75—80、130—138、210—213页。

[48]下文的“行相曾邦”不做调整则是因为“邦”与“夫”“巨”“家”等合韵。

[49]详暮四郎:《关于嬭加编钟铭文的一些看法》,简帛网简帛论坛,2019年8月10日,第2楼海天游踪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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