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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文:談《史記·孫子吳起列傳》的“臏”和“黥”(三)

 許學仁 2022-05-01 发布于中国台湾

本文第一、二部分请戳:孫玉文:談《史記·孫子吳起列傳》的“臏”和“黥”(一)孫玉文:談《史記·孫子吳起列傳》的“臏”和“黥”(二)

再來看看黥刑。《說文·黑部》:“黥,墨刑在面也。从黑,京聲。䵞,黥或从刀。” 這是用刀在成年男性的額頭上刻痕並塗墨之刑,先用刀刻痕,然後在刻痕上塗墨,使人無法弄掉。這種刑罰原來只用在男性身上,古書可以爲證,《左傳·襄公十九年》:“婦人無刑。雖有刑,不在市朝。”杜預注前一句:“無黥、刖之刑。”注後一句:“謂犯死刑者,猶不暴屍。”字也寫作“剠”。焦贛《易林·睽之賁》:“剠刖髡劓,人所賤棄。”

《文選·王褒<四子講德論>》:“編結沮顏、燋齒梟瞷、翦髪黥首、文身裸袒之國,靡不奔走貢獻,歡忻來附。”李善注:“黥首,蓋雕題也。”李周翰注:“黥首,雕額也。”裡面的“黥首”是比喻性說法,不是刑罰,而是當地習俗。《後漢書·東夷傳·倭》:“男子皆黥面文身。”那些蠻夷不一定有文字,但仍然可以“黥首”“黥面”,這進一步說明“黥”不含“刺字”的意思。《漢書·匈奴傳上》:“匈奴法,漢使不去節,不以墨黥其面,不得入穹廬。”匈奴當時沒有在面上刺字的習俗,《匈奴傳上》説到,匈奴“無文書,以言語爲約束”。

有的書,特別是一些工具書上都說,施行黥刑時,要在人的額頭上刺字。它們所說的,包括先秦至漢代。這是沒有可靠的根據的。早期的文獻沒有說用刀在額頭上刺字,只說在額頭上刻出疤痕。在臉上刺字,應該是晉宋以後的做法,早期是沒有的。《辭源(第三版)》“刺字”條:“《唐律》十二篇沒有提及刺字。五代晉天福間始有刺配之法。刺字有刺臂與刺面之別,刺臂多在腕上肘下;刺面多在鬢下頰上;刺明所犯事由及發遣地名。宋元後盛行。”因此,籠統地說在犯人額頭上刺字,會引起誤會。《辭源(第三版)》“黥”字條:“古代肉刑的一種,即墨刑。以刀刺人面頰後用墨涅之。”這個解釋就比較好,但是說在面頰上施刀,不妥當,可能是將古注中“墨涅其顙”的“顙”誤解爲面頰了,原來只在額頭上刻痕。“墨刑”下釋義:“古代五刑之一,以治輕罪者。在被刑者額上刺字,染上黑色以作標志。”“黥首”下釋義:“古刑法,於額上刺字。”這就不太準確了,也跟“刺字”條下談到刺字產生的時間不一致。

《漢語大詞典》“黥面”條:“於面額上刺字,以墨涅之。”舉的就是《漢書·匈奴傳上》和《後漢書·東夷傳·倭》的例子;“黥首”條列有兩個義項,第一個是:“古刑法。於額上刺字。”例子是《後漢書·朱穆傳》:“臣願黥首系趾,代穆校作。”注:“黥,謂鑿額涅墨也。”《後漢書·蔡邕傳》:“卓被誅……即收付廷尉治罪,邕陳辭謝,乞黥首刖足,繼成《漢史》。”第二個義項是:“古風俗。於額上刺字或圖紋。”例子是《文選·王褒<四子講德論>》:“翦髪黥首,文身裸袒之國,靡不奔走貢獻,歡忻來附。”李周翰注:“黥首,雕額也。”“黥墨”條:“古代肉刑之一。也稱墨刑、黥刑。在犯人臉上刺字後塗以墨。”例子是《三國志·魏志·毛玠傳》:“漢律,罪人妻子沒爲奴婢,黥面。漢法所行黥墨之刑,存於古典。”這裡,釋義中皆有“刺字”的字樣,不合於古。

施行黥刑,是在人的額頭施刀,施鑽鑿,《國語·魯語》:“小刑用鑽鑿,次刑用刀鋸。”黥刑屬小刑,但是漢代人只說用鑽鑿刻,沒有說刻字。《書·呂刑》:“墨辟疑,赦。”舊題孔安國傳:“刻其顙而涅之曰墨刑。”《周禮·秋官·司刑》:“墨罪五百。”鄭玄注:“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爲瘡,以墨窒瘡孔,令變色也。”鄭玄說得很清楚,先只是刻出疤痕,並不是刺字。黥刑的來源可能很古。《易·睽》:“其人天且劓。”孔穎達疏:“剠額爲天,截鼻爲劓。”在頭額上施刀,刑徒的標志更容易顯現出來。這大概是鑿額的目的吧。下面舉出一些證據:

(1)《戰國策·秦策一》:“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高誘注:“刻其顙,以墨實其中曰黥。”鮑彪注:“墨涅其顙曰黥。”這裡“顙”是“頭額”的意思。

在上古,“顙”既有“面頰”的意思,《孔子家語·困誓》:“東門外有一人焉,其長九尺有六寸,河目隆顙。”王肅注:“顙,頰也。”也有“額頭”的意思,這是“顙”的本義。《易·說卦》:“其於人也,爲寡髪,爲廣顙,爲多白眼。”孔穎達疏:“爲廣顙,額闊爲廣顙。”《孟子·滕文公上》:“其顙有此,睨而不視。”趙岐注:“顙,額也。”可能有人將“黥”字古注中的“顙”誤解爲指面頰,因此說古人“黥”在面頰上刺字、刻痕。這是不對的。

(2)《莊子·大宗師》:“夫堯既已黥汝以仁義,而劓汝以是非矣。”成玄英疏:“黥,鑿額也。”

(3)《後漢書·朱穆傳》:“臣願黥首系趾,代穆校作。”李賢注:“黥首,謂鑿額涅墨也。”涅,以墨塗物。

後來的黥刑不僅用刀在頭額上刻出痕跡,而且還在臉上其他部位、頸上、手臂上刻字,這是進一步的發展,先秦兩漢不是這樣的。這一點必須弄清楚。在臉上刺字,可能產生於魏晉南北朝以後。

關於黥刑的適用範圍,鄭玄所說的有三種情況:非事而事之”是說幹了不該幹的事,“出入不以道義”是說在內在外都不按道義行事,“誦不祥之辭”是說,傳播不吉利的話。犯了這三種過失,就會受到黥刑的懲罰。這當然是些原則,具體的落實情況,還不太清楚。孫臏既受黥刑,龐涓給他定的罪名,恐怕是在這三種情況之內。

由於後代的黥刑有在臉上刺字的,因此有一些選了《史記·孫子吳起列傳》中有關孫臏的這一部分內容的選本不免以今律古。例如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古代散文選》(上冊)《史記·孫臏》注釋“黥”字:“在臉上刺字,就是墨刑。”這是不準確的。

回過頭再去看《史記》的一段話,理解起來會更深入:“孫武既死,後百余歲有孫臏。臏生阿、鄄之間,臏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孫臏嘗與龐涓俱學兵法。龐涓既事魏,得爲惠王將軍,而自以爲能不及孫臏,乃陰使召孫臏。臏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欲隱勿見。”

這裡,先交代孫臏和孫武的親緣關係和孫臏的出生地,揭示了孫臏的軍事才能跟孫武的繼承關係,以及孫臏軍事才能的起點之高。“孫臏嘗與龐涓俱學兵法”指出了孫臏的特長是在軍事謀略方面,交代了跟孫臏發生重要關係的另一位軍事指揮者龐涓,以及兩人對彼此的了解程度,爲後文順理成章的展開打下基礎。“龐涓既事魏,得爲惠王將軍”暗示龐涓比孫臏先憑借自己的軍事特長進入仕途,爲他後來先利用官場陷害孫臏埋下伏筆,也暗示了龐涓急功近利,以及孫臏後來的受罰純屬無辜。“自以爲能不及孫臏”揭示龐涓對自己的才能有自知之明,比起一般的入仕者有過人之處。我們看了後來龐涓和孫臏的鬥智鬥勇,就知道龐涓對自己和孫臏的軍事才能的分析是很準確的。“乃陰使召孫臏”,顯示龐涓不敢公開徵召孫臏,公開徵召需要有拿得上臺面的理由,這等於是替孫臏做宣傳。但龐涓不想這樣做,這樣做,會影響到自己的仕途。很顯然,他早已蓄意,要將孫臏打掉。他一定采取了一些引誘的辦法,使孫臏相信他,來到魏國,從而控制孫臏,不讓孫臏的才能有所施展。

孫臏到了魏國,“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這跟上文“自以爲能不及孫臏”並不重復,上文是龐涓當了魏國將軍,孫臏還沒有來魏國之前龐涓的心態,這裡是孫臏到魏國被龐涓控制起來以後龐涓的心態;上文用“自以爲”,這裡用“恐”,用了“疾”,看來龐涓的疑慮不但沒有消除,而且還加重了。這揭示了龐涓的小肚雞腸、嫉賢妒能,以及利欲熏心的一面,爲後面龐涓使陰招弄殘、弄慘孫臏作了鋪墊。

“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一句,是神來之筆。其中的“以法”,表明龐涓想擺出公事公辦的架勢整掉老同學,既讓自己占據法律的制高點,又讓孫臏完全抬不起頭;“刑”理解爲動詞,意思是用刑。(邵永海教授見告:“法刑”可以作爲一個詞,是介詞“以”的賓語。他的意見值得參考。)龐涓使用周代不太使用的“臏刑”,已經很殘酷了;“斷其兩足”,一般是斷犯人的左腳,龐涓是想讓孫臏兩只腳都失去行動能力,刖刑用到極致。“黥之”寫出了龐涓還在孫臏的額上刻出記號、塗墨,進一步坐實孫臏刑徒的身份,從而使孫臏無法翻身,使自己在仕途上不再遇到孫臏的挑戰。五刑用了兩刑,而且是打着法律的旗號,最大程度滿足龐涓的個人私欲。孫臏是否真正犯了要施以臏刑和黥刑的罪過,現在已無從考證清楚。從司馬遷的敘述來看,很有可能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這裡司馬遷寫出了龐涓的心胸狹隘,嫉賢妒能,利欲熏心,假公濟私;極端貪婪、自私,用心陰險,行爲殘暴。也采取欲揚先抑的方式,通過孫臏後來的東山再起,極大限度地展現了孫臏的傑出才能。這大概跟司馬遷也受過酷刑有關,因此寫起來格外得心應手,展現了司馬遷敘事的才能。

參考文獻:

班固  《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版

段玉裁  《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何九盈、王寕、董琨主編  2015  《辭源》(第三版)

李圃主編  1999  《古文字詁林》,上海教育出版社

陸德明  《經典釋文》,中華書局,1983年版

裘錫圭  2012 《裘錫圭學術文集》,復旦大學出版社,

世界書局編印  《諸子集成》,上海書店出版社,1986年版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  1990  文物出版社

司馬遷  《史記》,中華書局, 2014年版

王力  1982  《同源字典》,商務印書舘

蕭統  《文選》,中華書局,2008年版

徐中舒主編  1989  《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

許慎  《説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版

佚名  《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于省吾主編  1996  《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

附記:本文曾在2017年8月29日於雲南省普洱學院召開的訓詁學與中華傳統文化傳承和傳播研討會的大會上宣讀,蒙董志翹、虞萬里、朱小健、劉釗、汪少華、朱瑞平等教授提出寳貴的修改意見,復蒙向筱路同志幚我將題目、摘要、關鍵詞翻譯成英文,謹致謝忱。

(完)


编辑: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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