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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啥不一样?

 中恒信律所 2022-05-07 发布于北京

用人单位在实际用工过程中,可能采取不同的用工形式,如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最为普遍的两类用人关系,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

从形式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都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两者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因而在实践中非常容易混淆。今天,中恒信律师事务所为您解释这两种关系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啥不一样?

1、主体资格不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法律法规对劳务提供者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2、主体地位不同

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3、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啥不一样?

4、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第一,对外责任的区别,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一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劳务关系中,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相互责任的区别,在劳动关系中,若不履行、非法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的责任,而且还要负行政的责任,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罚款等行政处罚。劳务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违反劳务合同的约定,可能产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和侵权等民事责任,无行政责任。

5、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而劳务关系作为一种民事关系,以私法自治为原则,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受国家干预程度低。

6、适用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纠纷,其产生、变更、终止及纠纷解决均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而劳务关系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啥不一样?

7、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因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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