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阅读成为习惯,让灵魂拥有温度- 爱国是我对这个国家微不足道的浪漫 窦玉萍,女,笔名草姑。南京市溧水区人,南京市作协会员,爱好诗歌与国画,作品见于《青春》《鸭绿江》《作家天地》《江南时报》《扬子晚报》《江苏工人报》等,并入选《中国新媒体文学诗萃》《丘陵歌——尘香诗社网络诗选》等。 无疑,窦玉萍的诗是表达“快乐”的。当然,也是“快乐”的诗性表达。我喜欢这种“快乐”的诗。例如她的《蝴蝶》一诗:在一个“长满青草”的“园里”,有一些蝴蝶“飞来飞去”,蝴蝶穿着“单薄嫩黄的衣”,闪动着“我想要的轻盈”。“园中花儿们”盛开的时候,蝴蝶们“吻遍春光”,“全部的理由”“都被我看清”,她们“从来没有停留过”,总在“追踪花的馨香”,而这时候,“我”也开始和“她们一起”“轻轻飞舞”。在《蝴蝶》这首诗里,作者选择了“蝴蝶”这个轻盈美丽的动态意象,表达她的“快乐”,表达一个诗人永远的童心。“长满青草和玫瑰的”“园”,这是作者选取的一个代表“快乐”的典型环境。在这个“园”里,诗人进一步描绘了蝴蝶的姿态和活动,表达“快乐”。在这首诗里,“青草”、“玫瑰”“飞来飞去”、“嫩黄”、“闪动”、“轻盈”、“盛开”、“吻”、“春光”等等这些词,本身都带着“快乐”的属性,当然也带着属于作者的“快乐”的诗心。在小诗里,作者选择它们,营造一种“快乐”氛围,也展示作者的“快乐”和童心。通过看蝴蝶,诗人也“看清了”蝴蝶的“全部理由”,然后,“我”也和“她们”一起“轻轻飞舞”,正是诗人的“内心”和“快乐”的诗意表达。清代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论“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蝴蝶》一诗,正是这种艺术规律的产物,也是诗人窦玉萍的“童心”在这种创作规律的指导下,在在作者笔下的艺术呈现。你若喜欢,请点个在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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