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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男子廖某买了辆新车,准备结婚使用,有辆车,亲戚朋友也会高看一眼。

 longxin0616 2022-05-09 发布于四川省
万万没想到,他和未婚妻吃完晚饭,送她回家时,一辆相向而行的车辆,越过中线,直直地冲他撞来。(来源:光明网)
 
当时廖某刚开车不久,手还很生,所以一路上都开得很慢,遇到肇事车辆后,他就发现肇事车辆有些不对劲,两车相向行驶,对方不仅开了远光灯,车子还一左一右的,遇到酒驾了?
 
廖某尽量靠右行驶,准备避开对方,结果对方像是针对他一样,直接越过中线,冲他撞来。砰的一声后,两车撞到一起,廖某安慰完未婚妻,就下车查看事故情况,他站在车前时,心在滴血,自己这可是新车,给我撞得这么严重。
 
紧接着,肇事车辆司机室车门打开,一个醉醺醺的男子走了下来,对方还没靠近,廖某就闻到一阵酒味,这得喝多少酒啊?
 
车下冷风一吹,肇事司机陈某顿时清醒了不少,廖某问他是不是喝了酒时,陈某赶紧向廖某道歉,并恳求他千万别报警,自己愿意加倍赔偿损失,态度极好极好。
 
廖某也不是个贪财的人,自己这车才买没几天,现在给撞成这样,多得他也不要,只需要陈某赔他一辆新车,但陈某不同意,双方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陈某除了承担修复车辆费用外,愿意另行补偿廖某4.6万元。
 
就这样,廖某没有报警,和陈某私了了。但一个星期后,民警给廖某打电话,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调查他敲诈勒索陈某一事。
 
廖某当时就慌了,这怎么涉嫌敲诈勒索了呢?自己马上要结婚了,这样弄,婚事可要告吹了。幸运的是,民警经过调查后,认为廖某不构成敲诈勒索,没有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廖某之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是因为事故发生后,陈某主动找他协商,主动提出只要他不报警,自己愿意加倍赔偿的事情。
 
也就是说,本案的关键是,两人协商过程中,廖某没有以“报警”相威胁,没有说陈某必须赔偿多少多少钱,否则他就报警,也正因为如此,廖某最终才逃过一劫,没有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陈某赔偿他的4.6万元?

陈某见公安机关不肯追究廖某的刑事责任,就将廖某告上法庭,让法院支持他,判廖某还钱。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遂判令廖某返还4.6万元给陈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换而言之,法院认为陈某不应该支付这笔钱,所以判了廖某败诉。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民警调查发现陈某当时酒驾,怎么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呢?
 
这是因为要定罪量刑,需要有完整的证据链,且排除合理怀疑。事情都过了一个星期,酒驾最关键的酒检都没有做,没有关键证据,怎么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这案件告诉我们,遇到酒驾后,千万别想多要点赔偿把事情私了了,因为你不一定有廖某这样的好运气。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探讨人心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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