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建筑工程中,不只是发包人才会违约的,施工人因逾期交付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违约的情形,也非常普遍。施工人违约,往往都会给发包人带来损失,因此,发包人应积极采取各种方式要求施工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旦施工人违约的,发包人就可以根据建筑工程合同,要求施工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违约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中层层分包是常见现象,施工人不一定的就是相应承包人,这种情况下,施工人违约的,发包人可以同时向施工人及承包人索偿,要求两者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人违约发包人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出现施工人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 1、施工人违约时,发包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可以先和施工人协商,要求施工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并赔偿相应的损失。若协商不成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同时要求施工人继续履行合同。 2、施工人违约时,建筑工程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约定,发包人可以依法向施工人索偿,要求施工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施工人已完成建筑建筑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可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人严重违约,发包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建筑工程合同,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在协商不成时,发包人可以委托建筑工程律师到法院进行诉讼追偿。 |
|
来自: 北纬37度00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