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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芾所论“小字”、“大字”与“势”的关系

 细直紧园 2022-05-14

对于米芾所论的“大字如小字”,我们首先要界定清楚小字与大字的尺寸。关于小字与大字本没有具体的尺寸,只有在相互比较时才有小大之别。对比在书法发展的历史中保留下来的书法作品,我们拟将字径在 1~2 厘米左右的字称为小字,如锺繇的《荐季侄表》、王羲之的《黄庭经》、王献之的《洛神赋十三行》等。字径在 2.5 厘米左右,如智永《真草千字文》及字径在 3 厘米左右的,应为古人最常用之字径尺寸,即元人郑杓所说的“寸以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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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大字的概念则更为广泛,我们可以从古人留下的只言片语中寻找到一个大概的尺寸。如宋人黄庭坚曾云:“大字无过《瘗鹤铭》”,王铎则将米芾的大字称为“橘形大字”,其字径在 5 厘米左右,擘窠书,字径在 10 厘米左右。综上,我们拟将字径在 5 厘米左右及以上的字称为大字,即郑杓所谓“寸以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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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搞清了“小字”、“大字”的尺寸,我们就要理清“势”是什么?关于“势”字在字典中的解释有很多,诸如权力、力量、情形、形状、样式等等,在此不多加阐述。而“势”字也很早就出现在中国古代的书论中,诸如蔡邕的《九势》、卫恒的《四体书势》、索靖的《草书势》等,以及经常会出现在书论中的“笔势”、“字势”、“局势”等词,仅仅在书论中的势就有多种含义。通过梳理,可知古代书论中的'势’主要有三种含义:“一、法度;二、“势”的四要素:运动、力、速度、趋向;三、文体名。”那么在谈及如何书写大字时,米芾所论的“势”指的是什么?以及他曾多次提及的“凡大字要如小字,小字如大字”中“小字”与“大字”具体指的是什么?还要理清“小字”、“大字”与“势”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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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字须锋势备全

米芾云:

吾书小字行书,有如大字。唯家藏真迹跋尾,间或有之,不以与求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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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他所说的“凡大字要如小字,小字要如大字”一句,可知米芾所论的小字就是他题于自家所藏真迹后的跋文,也就是他所说的小字行书。而他留下的另外一则跋文则说:“芾自命此书为跋尾书,惟题于家真迹后,不写以遗人。”对于他只写在家藏真迹后的跋文,并且不将此类书作写给其他求书者,他将自己这一类的小字称之为“跋尾书”。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米芾所论的“小字”就是他只题于家藏真迹名作之后的“跋尾书”。对于米芾如此自负的性格,竟如此珍视他的小字行书,那么他的小字究竟是何种面目?其取法的来源是在哪?还是他自己的独创呢?我们可以从他留存的书论中找到线索。

米芾坚持作小字要如大字的书写观念,认为自己的小字行书写的像大字一样。同时,他认为有一位前贤书家也做到了这一点。米芾曾云:

凡大字要如小字,小字要如大字。褚遂良小字如大字,其后经生祖述,间有造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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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褚遂良的小字写的如大字一样,这与他的书学观点是一致的,加上米芾在其《自叙帖》中说过他取法过五位唐人,相较颜真卿、欧阳询、沈传师和段季展,褚遂良无疑是此五人中用笔最具丰富性,结体最为灵活的,这一点似乎与米芾作书率性而为的观点最为贴近,并且他在此帖中亦云:“学书贵弄翰……久之,如印板排算,乃慕褚而学最久。”此帖约成书于

建中靖国元年(1101),即米芾五十一岁左右,是其临池学书的经历,也可当做是其大半生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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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文中所说,他仰慕褚遂良的书作,并且在取法诸师时学习褚遂良书法的时间最久,亦可说明米芾在褚遂良身上用工极深。在书法艺术上似乎有些自负的米芾,对于前人的评价大部分没有过多的褒奖,但对褚遂良似乎不吝赞美之词,云:“褚遂良如熟驭阵马,举动随人,而别有一种娇色。”在褚摹《兰亭》的题跋中更是可见米芾对褚遂良的仰慕:

观意易改数字,真是褚笔,落笔直书,馀皆双钩,清润有秀气,转折芒锷备尽,非知书者不能到。世俗所收,或肥或瘦,乃是工人所作,正以此本为定。

“落笔直书”、“转折芒锷备尽”似乎是合了米芾的胃口,这种率意的书写方式以及对笔锋的充分使用无疑都是米芾所崇尚的。再对比褚遂良存世的小字行书作品《唐文皇哀册》和《枯树赋》,会发现米芾所珍视的小字行书十分得褚遂良神韵。通过与褚遂良帖中同字对比我们可以发现,米芾的小字确实与褚遂良的小字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在字的用笔、结构和势态上,二者有极高的吻合度。如在米芾“跋尾书”中“竖钩”的写法即来源于褚遂良。因此,我们可以推测米芾的小字行书就是取法褚遂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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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字与势的关系,米芾曾云:“世人多写大字时用力捉笔……要须如小字,锋势备全,都无刻意做作乃佳。”这一句虽然是在论述大字的书写方法,实际上也道出了书写小字行书的精髓,就是“锋势备全”和“都无刻意做作乃佳”。

“锋”字无疑就是指毛笔的锋芒,孙过庭《书谱》曾云:“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豪芒。”意思就是要善于使用毛笔的锋芒。

“势”字如上文所说有多种的解释,而米芾此处所论的“势”,我们认为应该解释为运

动、力量、速度和方向,米芾所论的“锋势备全”则应当将“锋”与“势”合起来解释。关

于“锋势”,书论中也有相关的记载:

行书之带笔,乃其过脉处,锋势与本文必有节奏,其字始有骨力。若其浑去不可分者,狂草则可,不然,败笔也。名家作字,但宁念本文,其锋势引带,无意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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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势”指的无疑就是点画之间的生成关系,就是笔锋在运笔的过程中,由于力量、速度和方向的不同而引起的变化。由于小字自身尺寸的原因,点画在转瞬间即可形成,点画之间的引带也在瞬间完成,书家无法在极短的时间内刻意去勾勒点画的形状,这自然是与米芾所谓的“都无刻意做作乃佳”相吻合。

大字要有飞动之势

关于“大字”书法在早期书论中就有记载,但比较零散和稀少。宋及宋以后,书家们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大字”书法的理论与实践,所以关于“大字”书法的讨论也就逐渐增多。如上所述,米芾曾在其书论中多次谈论“大字”书法,但多是在批判别人的“大字”书法作品,他曾云:

凡大字要如小字,小字要如大字。褚遂良小字如大字,其后经生祖述,间有造妙者。大字如小字,未之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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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能将小字写的像大字一样的,褚遂良做的好,之后还有一些抄经生写的不错,但是能将大字写的像小字一样好的没有见到,却自言他的大字作品有飞动之势。那么我们就从米芾存世的作品中来看一下他认为“如小字”一样的大字作品,应该具备怎样的特征。

今可见米芾存世仅四件大字墨迹,《多景楼诗册》、《吴江舟中诗》、《砚山铭》和《虹县诗卷》,似乎相比较他的小字作品是少之又少。然而从其传世刻帖中,我们尚可读到为数不少的大字作品,如《孔子手植桧赞》、《张大亨题名》、《第一山题字》、《曹植应诏诗》、《灵峰行记》以及《自叙帖》等。观其作品,可知这些大字作品多为行书横卷样式,这样的形式是与当时的文人均在案几上欣赏作品有关,每列多以二三字为主,此或困于手卷的高度,然通篇用笔轻松率真,毫无刻画勾勒的痕迹,字形大小应势成形,不作刻意统一,在点画的起收处表现出自然率真的笔意,笔画的引带上也是因势生发,无牵强连带之感,这些特征都符合其作大字要如小字,须锋势备全的创作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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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芾存世的大字作品字径多在五厘米左右,而其传世刻帖中还有尺寸更为巨大的作品,以《灵峰行记》为例,存世拓本单开的尺寸高达三十一厘米,可推知米芾此作的字径是多么巨大。此拓本为宋代拓本,且刻工精良,可想其还原度是很高的。观此刻帖,虽是单字为一页,且字形大小相差不多,但从单字中也可看出米芾对于大字作品的控制能力,笔画起收时不作精微的描摹,而是任笔势自然表现,点画的生成关系也是自然过渡,不勾勒描形,每个字都显示出飞动之态。因此,我们认为米芾确是掌握了大字的书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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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岳名言》中,米芾多次论及书写大字的方法,甚至有些自负的说出“自古及今,余不敏,实得之”这样的话,这说明在米芾看来他是掌握了大字的书写技巧的。米芾反复提到“大字”书写的标准就是大字要如小字一样,要“锋势备全”。对于此时的“锋势”,已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在使用笔锋时,由于速度、力量、方向的不同而导致笔锋所表现出势态的变化。因为字形的扩大,书家已然不能像写小字一般将手置于桌案书写,须将肘腕抬起,如郑杓曾云:

寸以内,法在掌指;寸以外,法兼肘腕。掌指,法之常也;肘腕,法之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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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句话我们可以知道在书写大字与小字时,这二者的执笔方式是不同的。由于字形的扩大,手腕的运动范围已经不能满足大字笔画的运动幅度,需要借助“肘”的运动,笔锋在行笔的过程中通过腕、肘的运动引起笔画的变化,使得笔画得以延伸,加上中锋与侧锋的灵活多变,从而导致“笔势”的多变,再由变化丰富的“笔势”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字,使得整个“字势”更具飞动之感。我们认为“锋势”与“笔势”的概念应该是包含在“字势”之中的,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味。通过将米芾的大字与小字缩放至一样的大小后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米芾确实做到了他所说的“大字如小字”,做到了“锋势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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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米芾的大字作品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大字丰富的墨色变化,这是由于毛笔在运动的过程中,由于方向、速度、力量的不同而引起的墨色变化,也就是笔锋在入纸的瞬间以及在行笔的过程中,在“势”的作用下而形成的丰富变化。这无疑更加增添了米芾大字的张力。由于大字的字径更大,笔画相对于小字来说更有分量,再结合“肘腕”的运用,使得大字的部分笔画相较于小字来说,就显得更加的“放纵”。例如:“气”字的、“题”字以及“观”字,这些细节的处理更加增强了字的势态,从而形成了更强烈的视觉效果,使得米芾的大字更具飞动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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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丰富的变化应该都依赖于米芾所说的“大字如小相合,顺其自然的“产物”,这正与米芾的“都无刻意做作乃佳”以及“随意落笔,皆得自然”的思想所统一。不刻意安排经营,率性而成的这一思想又与整个宋代的“尚意”书风相吻合。从上文可知,米芾自言“如大字”一般的小字作品来源于其取法的褚遂良,那么他的如“小字”一般的大字又是从何处取法呢?还是仅仅将他的小字放大形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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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芾在其《自叙帖》中尝言:“书壁以沈传师为主,小字,大不取也。”此处,米芾明确表明,只学沈书题壁和小字,大字是不取的,观米芾的《海岳题跋》中有《唐礼部尚书沈传师道林寺诗》一文:

右在潭州道林寺四绝堂,以杉板薄略布粉不盖纹,故岁久墨不脱……沈碑,某官潭,借留书斋半岁。搨得之,石本为抚(摹),石僧希白,务于劲快,多改落笔端,直无复缥缈萦回飞动之势。

沈氏此作今已不传,米芾在此处也未说明沈传师的这幅作品的大小,但我们从蔡絛的话中可

知传师此作为大字作品,蔡絛云:“……唐沈传师有《道林寺》,大字犹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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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沈传师的这幅作品,字如手掌大小,也当在三寸至五寸左右的大小。至此,我们再来分析米芾的这段话,他说由于僧人的摹刻,改变了此作原有的面貌,使得沈氏此作失去了飞动之感,这无疑是在夸赞传师原迹是有飞动之势的。据曹宝麟先生考证,米芾在潭州(今长沙)做官是在北宋熙宁八年(1075 年)至元丰四年(1081 年)之间,短短六年时间,却自言留在书斋临摹学习传师此迹长达半年之久,足可说明米芾对沈传师这幅大字作品的喜爱程度。那么,米芾所谓不取传师大字的话也就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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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可知,米芾也学过沈氏的大字书法。对于书写大字作品的具体方法米芾并没有论及,这应该是由于宋代还是处于对大字行草书的探索阶段造成的,但米芾关于“大字”书法的创作观点在当时可谓是针砭时弊,理清了时人在大字作品在创作时所遇的问题,也为明清“大字”行草书的理论和技法研究铺设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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