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商周青铜挹注器再辨识

 攒菁堂 2022-05-15
作为商周铜容器的配属用具之挹器,主要包括取食的铜匕、酌酒的铜斗和舀水的铜勺三大类。其中匕既可“载鼎实”(《易·震》注)、“别出牲体”(《仪礼·士昏礼》注),也可“匕黍稷”(《仪礼·少牢馈食礼》注),得到文献典籍和考古发现的互证,已成为学界共识。然而,对于酌酒的斗和舀水的勺在具体形制、配属和功用等方面的认识仍存在分歧。早年容庚先生尽管注意到“经籍中斗、勺每挹酒和挹水两用,不易区分”,却将“挹酒的称为勺,挹水的称为斗”[1]。后来林巳奈夫和朱凤瀚先生均将它们归入“挹注器”,虽分别概述,但区分标准并不明确[2]。马承源先生指出“勺与斗作用相似,其形当有区别,否则斗、勺就不必分了”[3],但并未展开论证。杜廼松先生虽对挹器做过专门研究,但并未辨明斗、勺的形制与功用差别[4]。随着此类考古资料日益丰富,我们拟对斗、勺再作辨识,梳理其形制的历时性变化,判定它们的功用与定名,并探究若干特殊器类的归属与使用方式。
 
一、 类型演变
 
初步统计,目前已发表的考古出土商周铜挹注器有149件(附表)。根据器体大小、器柄与首部连接位置的不同,可分两类。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一) 甲类
 
共85件。器体较小,柄部接于首部腰际或偏下处。据器首与柄部造型的差异,分三型。
 
A型:40件。首作杯形,敛口,平底,柄为扁平的长条状。据柄部曲直,分二亚型。
 
Aa型:38件。曲柄,绝大多数柄末端外扩呈扇形。据柄、首部形制差异,分二式。
 
Ⅰ式:12件。柄部波曲,首部较浅。安阳花园庄东M54∶187+569,鼓腹,柄末端呈扇形。口径4.4、柄长30.5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二期[5](图一,5)。安阳戚家庄东M269∶79,弧腹,柄末端呈钝三角形。口径2.8、通长17.1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三期[6](图一,3)。
 

图片


Ⅱ式:26件。柄部折曲,首部较深。安阳大司空村M303∶180,鼓腹,底内凹,柄末端呈扇形。口径2.9、柄长16.6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四期[7](图一,6)。泾阳高家堡M4∶33,尖唇,腹壁较直,底内凹,柄末端呈钝三角形。口径4.6、通长27.6厘米。时代为西周早期[8](图一,1)。
 
Ab型:2件。直柄,柄中部凸出。鹿邑长子口M1∶525,口微敛,鼓腹内折,平底内凹,柄末端呈尖叶状,一侧有缺口。口径4.2、通长34.7厘米。时代为西周初年[9](图一,4)。
 
B型:25件。首作小罐形,圜底,柄为扁平的长条状。据柄部曲直,分二亚型。
 
Ba型:15件。曲柄,绝大多数柄末端外扩呈扇形。据柄、首部形制差异,分二式。
 
Ⅰ式:4件。柄部波曲,首部较浅。安阳武官村北M229∶1,直口,弧腹,口径与腹深相近,柄末端呈扇形。口径2.7、柄长15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一期[10](图一,7)。安阳王裕口村南M94∶36,敛口,鼓腹,口径略小于腹深,柄末端呈圆角方形。口径3.7、通长27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三期[11](图一,8)。
 
Ⅱ式:11件。柄部折曲,首部较深。岐山贺家村西周墓出土兽面纹斗,敛口,鼓腹,口径明显小于腹深,柄末端呈钝三角形。口径2.3、通长20.1厘米。时代为西周早期[12](图一,10)。
 
Bb型:10件。直柄,柄中部凸出。据柄、首部形制差异,分二式。
 
Ⅰ式:2件。柄末端呈方形,首部较浅。安阳小屯M331∶R2678,口微敛,弧腹。口径3.4、通长24.2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一期[13](图一,2)。
 
Ⅱ式:8件。柄末端呈尖叶形,首部较深。安阳妇好墓M5∶742,侈口,束颈,弧腹。口径6.5、通长61.5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二期[14](图一,9)。
 
C型:20件。首作匜形,敛口,折沿,弧腹,一侧接銎柄,柄部近首端曲折,有的还带有铜制柄帽。据器首底部、流口形制差异,分二式。
 
Ⅰ式:18件。圜底,流口较窄小。淅川下寺M2∶62,配有柄帽。口径6.5~7.5、柄长9.3厘米。时代为春秋晚期[15](图二,1)。淅川和尚岭M2∶25,配有柄帽。口径7.8、柄长8.5厘米。时代为战国早期[16](图二,2)。
 

图片


Ⅱ式:2件。圜底近平,流口较宽大。淅川徐家岭M10∶243,柄部弯曲向上。口径6~7.4、通高7.7厘米。时代为战国早期[17](图二,3)。
 
(二) 乙类
 
共64件。器体较大,柄部接于首部口沿处,少数略下移。据器首及器柄形制的差异,分八型。
 
A型:5件。首部直口,弧腹,圜底,腹较深,口沿偏下接銎柄。安阳花园庄东M54∶149,圆管状銎柄。口径9.7、通长18.5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二期[18](图三,9)。
 
B型:1件(安阳侯家庄M1400∶R6870)。首部平面呈长椭圆形,敞口,浅腹,圜底,口沿处接中空的短柱形柄。口长轴21.72、短轴16.25厘米,通长31.33厘米。时代为殷墟文化第二期[19](图三,6)。
 

图片


C型:6件。首部敞口,弧腹,圜底,口沿处接扁平的长条状柄。宁城瓦房中M791∶191,口径7.3~7.5、柄长17厘米。时代为春秋早期[20](图三,7)。
 
D型:5件。首部敛口,鼓腹,圜底,口沿偏下接短柄。延长岔口村窖藏出土,柄部扁平。口径16厘米。时代为西周早期[21](图三,4)。
 
E型:26件。首部敛口,折沿,鼓腹,圜底,口沿偏下接銎柄,柄部近首端曲折。淅川徐家岭M9∶39,八棱形曲柄,配有柄帽。口径15.2、柄长9厘米。时代为战国早期[22](图三,5)。
 
F型:2件。首部敞口,圜底,腹较浅,口沿处接凹槽形长柄。荆门包山M2∶419-1,口径18.8、通长52厘米。时代为战国中期[23](图三,1)。
 
G型:14件。首部敞口,腹较浅,圜底,口沿处接细长的銎柄或管状柄。据柄部的倾斜程度,分二式。
 
Ⅰ式:7件。斜柄。随州曾侯乙墓C.230,銎柄,配有柄帽。口径8.3、通长56厘米。时代为战国早期[24](图三,8)。
 
Ⅱ式:7件。柄部竖直。江陵望山M2∶T64,管状柄。口径6.7、通长42.4厘米。时代为战国中期[25](图三,3)。
 
H型:5件。首近小球形,一侧接斜銎柄。襄阳陈坡M10E∶5,口径3.9、腹深5.4、柄长6厘米。时代为战国中期[26](图三,2)。
 
综上所述,依据类型、数量的变化以及分布地域的不同,可将出土的商周铜挹注器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表一)。
 

图片


第一阶段:商代晚期至西周中期,此阶段甲、乙两类型式多样,数量也较多,以甲类Aa型、Ba型为主,还有甲类Ab型、Bb型和乙类A型、B型、C型、D型,主要发现于中原地区的商周贵族墓葬和铜器窖藏中。
 
第二阶段:西周晚期至春秋中期,有乙类A型、C型、D型、E型、H型,数量都很少,主要见于内蒙古宁城的夏家店上层文化区和北京延庆的玉皇庙文化区,富有地方特色。
 
第三阶段: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此阶段甲、乙两类数量又丰富起来,以甲类C型和乙类E型占主体,还有乙类F型、G型、H型。它们绝大部分发现于楚文化区内,应属楚系铜器。
 
第四阶段:战国晚期,铜挹注器再次衰落,仅见少量的乙类G型。
 
可以看到,商周铜挹注器与铜容器的整体发展趋势基本一致,铜挹注器流行的两个阶段大致相当于郭沫若先生划分的商周铜器的鼎盛期和中兴期[27]。具体来说,铜挹注器的第一个流行阶段是晚商至西周中期。众所周知,西周中期的中原铜器群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下文列举的与甲类A型、B型挹注器配套使用的卣、尊、觯、斝等酒器种类即在西周中期逐渐被淘汰[28],这两型挹注器作为酒器的配属物,随着酒器的减少也即衰落。铜挹注器的第二个流行阶段为春秋晚期至战国中期,且基本都属于楚系铜器,它们自春秋中期出现,以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最为兴盛,在战国中期逐渐衰落,这一变化过程与楚系铜器的整体变化过程也正相符合[29]。
 
二、 功用与定名
 
(一) 功用分析
 
以上两类器物大多出自墓葬中,摆放位置与器物功用有着内在联系。通过“情境分析”[30],可推知其具体功用。
 
甲类A型、B型出土时常置于铜酒器的腹内。例如,属于Aa型的扶风红卫村M1∶9[31]、泾阳高家堡M4∶32[32]、滕州前掌大M11∶90和M119∶67[33]、宝鸡石鼓山M3∶100[34]和竹园沟M13∶3[35]、岐山贺家村M1∶3[36]、翼城大河口M1∶276-8[37],均置于铜卣内;安阳大司空村M303∶180[38]、泾阳高家堡M4∶33[39]、长安张家坡M87∶9[40]、长安普渡村M2∶30[41]、翼城大河口M1017∶81-2[42],均置于铜尊内;安阳戚家庄东M269∶79置于铜觯内[43],安阳大司空村M303∶98置于铜斝内[44],长安张家坡M170∶54置于铜方彝内[45]。属于Ab型的鹿邑长子口墓所出1件铜斗置于铜方尊内[46]。属于Ba型的鹤壁庞村出土铜斗[47]、岐山贺家村出土兽面纹铜斗[48]均置于铜卣内,随州叶家山M27∶10[49]、宝鸡竹园沟M4∶4[50]均置于铜觯内。其余甲类A型、B型挹注器也基本都有铜储酒器伴出,这两型挹注器无疑是储酒器的配属之物,用来挹注酒浆。
 
甲类C型中,随州曾侯乙墓C.138、C.140分置于2套铜鉴缶之上,应是鉴缶的配属用具(图四,右),鉴缶由尊缶和鉴组成,发掘者考证其为冰酒的器具[51]。寿县蔡侯墓出土的1件(原报告编号28.3,称为“瓢”)与1件尊缶同置于吴王光鉴内[52],应是类似曾侯乙墓鉴缶的一套器具。淅川下寺M2∶62、M2∶64、M3∶23、M3∶24、M10∶53和M11∶13出土时均紧挨铜尊缶[53],麻城李家湾M70∶4出土时也紧挨铜尊缶[54],淅川和尚岭M2∶25出土时紧挨铜壶[55]。铜鉴缶、尊缶、壶都是储酒器,甲类C型应是配属于它们的挹酒器。
 

图片


乙类A型中,安阳花园庄东地M54出土的2件并列置于西北角棺椁间,虽邻近陶罍,但口径明显大于罍口,二者构不成配属关系,而附近还有铜方鼎、圆鼎[56]。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北椁室西部出土的1件压在大圆鼎下[57]。由此看来,它们可能配属于铜鼎,用以挹水。
 
乙类B型仅有安阳侯家庄M1400∶R6870一件,与铜盂、壶、盘等堆放于东墓道处,其尺寸较大,难以伸入铜壶中,但可与铜盂搭配作挹水之器[58]。
 
乙类E型中,随州曾侯乙墓C.170出土时位于铜浴缶之上,应是与其配套的器具[59](图四,左)。淅川下寺M3∶7出土时也位于浴缶上[60],下寺M1∶73和M11∶12[61]、随州义地岗M6∶4[62]、襄阳沈岗M70∶4[63]、襄阳陈坡M10S∶87[64]、钟祥黄土坡M4∶4[65]出土时也都紧挨浴缶。铜浴缶是盛水器,乙类E型应是与其配套使用的挹水器。
 
乙类F型2件,其中荆门包山M2∶419-1出土位置较明确,出自浴缶内[66],应是与其配套使用的挹水器。
 
乙类G型中,随州曾侯乙墓C.230与1件铜罐同出自食具漆盒内,发掘者推测其为用于挹取罐内酒浆的用具[67]。三门峡上村岭M5∶2出自铜方罍内[68],临淄赵家徐姚M1∶14出土时紧挨铜壶[69],铜方罍、壶皆为储酒器,因此乙类G型应是挹酒器。
 
乙类H型中,随州擂鼓墩M2∶3出土时紧挨铜壶[70],襄阳陈坡M10E∶5出土时靠近铜樽[71]。铜壶、樽为储酒器,推测乙类H型可能也是与其配套使用的挹酒器。
 
综上,甲类各型和乙类G型、H型属于挹酒器,乙类A型、B型、E型、F型属于挹水器。比较来看,挹水器与挹酒器的主要差别在于,挹水器的口径较大,一般在10厘米以上,而挹酒器的口径基本都小于8厘米。乙类C型、D型口径均较大,且与其同时或稍早大量流行的甲类A型、B型挹酒器的形制差异很大,因此推测,乙类C型、D型可能也是挹水器。
 
(二) 名称探讨
 
关于这些挹注器的名称,或称斗,或称勺,甚至还有称“瓢”者,具体称呼比较混乱。过去王振铎先生曾指出“持斗勺二字书法结体观之,斗之柄出自斗身腰际,勺之柄与勺首通连”,并推测古时之斗系“断竹为筩而旁置柄者”,“勺之祖型出于剖匏为勺之象”[72]。这一认识得到诸多学者的认同,似乎可区别出二者形制的差异。现在看来,甲骨文和金文“斗”字的柄部出自首部腰际或近底部(图五,1~7),晚商甲骨卜辞中尚不见“勺”字,金文、楚简“勺”字以及“酌”、“訋”等字“勺”旁的柄部接于首部口沿附近(图五,22~28)。若对照这些古文字构形,可将上文划分的甲类铜挹注器定名为“斗”,乙类主体可定名为“勺”。

图片

 
“斗”与“勺”是象形字,如字形所示,早期两类器物的形制有明显区别。商代晚期的斗不仅柄接于首部腰际,而且甲类Ab型、Bb型柄中部凸出,属于甲类Ba型的王裕口村南M94∶36器柄背面有一挂钩,这些应是为便于放置器物而设计,“斗”字的柄中部为短横或圆点,当是表示器柄中部的凸出部分。研究表明,“祼”字所从的“斗”,字形繁简不一,其中字形较为原始的“斗”柄中部凸出,柄末端作尖叶形,与早期的实物极为相似[73](图五,8~21)。而属于商代晚期的乙类B型勺,敞口,浅腹,短柄接于口沿处,与早期的“勺”字也非常相似。如此,字形与器物形制很好地对应起来。
 
晚商至春秋中期的斗皆为挹酒器,勺均为挹水器,功用区分是很明确的。传世文献中,成书时间较早的《诗经》也是将“斗”作为挹酒器之名。譬如,《诗经·大雅·行苇》:“酌以大斗”,《诗经·小雅·大东》:“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春秋中期以后,斗和勺的器形均发生很大变化。此时,斗仍作为挹酒器使用,勺主要用于挹水,有些个体小者也用于挹酒。“斗”用作挹酒器之名,如《墨子·节用》:“斗以酌”。“勺”既可作为挹水器之名,如《礼记·中庸》:“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鲛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也可作为挹酒器之名,如《仪礼·士昏礼》:“玄酒在西,绤幂,加勺”。
 
总之,晚商至春秋中期的铜斗为挹酒器,铜勺为挹水器,斗和勺在器形及功用上都有明显的区别。而春秋中期以后,斗和勺的器形变得相似,功用也没有早期那样的明确区分,由此可能逐渐导致晚期文献记载中斗和勺的混淆。
 
三、 特殊器类辨识
 
(一) 特殊“挹注器”辨析
 
以新干大洋洲XDM∶50有柄觚形杯[74]和扶风云塘伯公父爵[75]为代表的一类铜器(图六,1、2),以往或被归入斗类[76]。前者器形为大口外张,后者曲柄宽短,均不适用于挹取酒浆。根据与之共存的器物组合及其自名,它们应是用于盛酒的杯子,尤其薛国故城M4所出者有小勺与之配套,可证其并非直接用作挹注器[77]。
 

图片


无论南方还是北方地区,东周铜器墓中常见一类浅腹勺形器,首作横椭圆形或铲状,敞口,圜底,一侧接斜直向上的銎柄(图六,3)。此类器直至西汉早期仍有存续,常被认为是酌酒的斗或舀水的勺。从出土情境看,淅川徐家岭M10∶244置于子母口铜鼎内[78],随州曾侯乙墓C.183置于两件折沿大鼎之上[79],淅川下寺M1∶82、83出土时紧挨箍口鼎[80],长治分水岭M269∶77[81],陕县后川M2040、M3401、M3411[82],以及汲县山彪镇M1随葬的此类器物[83]均置于铜鼎内。由此可知,它们应是与鼎配套、用以挹食兼舀汤的匕,可称作勺形匕。有意思的是,春秋晚期的伊川徐阳M2随葬铜鼎内放置的这种铜“勺”的柄部见有铭文“主之斗”[84]三字(图六,4),或可视为斗、勺、匕互鉴融合的新证据。
 

图片


(二) 特殊“汲酒器”识别
 
2009年5月发掘的枣庄徐楼一号春秋墓中,出土1件形制较为特别的铜器(M1∶4),简报称其为“伏鸟罍形器”[85](图七,1)。与之形制相似的器物还见于临淄商王村一号战国墓[86](图七,5)、陕县后川秦汉墓[87](图七,4),以及盱眙大云山西汉江都王陵一号墓[88](图七,2、3)。总的来看,这5件铜器均为一体铸造,内部形成空腔,上部和底部有孔,孔径大小基本一致,唯枣庄徐楼M1∶4顶上缺少一根细管而已。由于它们构造相似,可推测其功能应相近,绝非像罍那样用来贮酒。
 
有学者曾对临淄商王村M1∶9器物做过如下物理实验:将其竖直放入水中,长柄在上,器身居下,发现水由底部圆孔进入器腔内,空气则由柄部上方的方孔排出;然后,用手指按住方孔,将该器提起,进入器腔的水无滴漏;松开按着方孔的手指,腔内的水则从器底孔中缓缓流出[89]。由此实验来看,该器物设计巧妙,利用大气压强的原理做汲取液体之用。其余四器与之构造近似,亦应具有如是功能。此类汲器形体较小,且多有长柄,正可伸入与之共存的壶、罍、缶等小口大腹的铜贮酒器中汲取酒浆。由于此类汲器容积有限,作为汲水器不甚实用。况且盛水之器盆、盂、鉴等均作大敞口,用勺挹水最为方便。所以,以上五器应是汲酒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4座墓葬除盱眙大云山M1墓主为男性(西汉第一代江都王刘非)外,其余三墓主人均为女性。据随葬器铭可知,枣庄徐楼M1墓主为春秋晚期公夫人“叔子”,临淄商王村M1墓主可能为战国晚期陵夫人“音子”;陕县后川M2001随葬琉璃串珠、琉璃珠、玛瑙环、玉环等较多装饰品,且未见兵器,墓主可能也是女性。如此看来,这些汲酒器似乎主要为女性所用。
 
附记: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考古视野下早期中国铜钺与王权研究”(项目编号18BKG013)的阶段性成果,并得到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十四五”标志性成果培育计划项目的资助。
 
图片

注释



向上滑动阅读正文

[1]容庚、张维持:《殷周青铜器通论》第71页,文物出版社,1984年。
[2]a.林巳奈夫:《殷周青铜器综览》第一卷第99~10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
b.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268~27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3]马承源:《中国青铜器》(修订本)第25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
[4]杜廼松:《青铜匕、勺、斗考辨》,《文物》1991年第3期。
[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第131~133页,科学出版社,2007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6]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戚家庄东商代墓地发掘报告》第222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
[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殷墟大司空M303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8年第3期。
[8]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高家堡戈国墓》第82、83页,三秦出版社,1995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9]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周口市文化局:《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第121页,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10]安阳亦工亦农文物考古短训班、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殷墟奴隶祭祀坑的发掘》,《考古》1977年第1期。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王裕口村南地2009年发掘简报》,《考古》2012年第12期。
[12]长水:《岐山贺家村出土的西周铜器》,《文物》1972年第6期。
[13]石璋如:《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丙编·殷墟墓葬之五·丙区墓葬(上)》第58~60页,历史语言研究所,1980年。
[1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第91页,文物出版社,1980年。
[15]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淅川下寺春秋楚墓》第137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16]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第45、46页,大象出版社,2004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17]《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第267、273页。
[18]《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第131页。
[19]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九本·1400、1443、1129号大墓》第73、74页,历史语言研究所,1996年。
[20]宁城县文化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古系东北考古专业:《宁城县新发现的夏家店上层文化墓葬及其相关遗物的研究》,见《文物资料丛刊》(9),文物出版社,1985年。
[21]曹玮:《陕北出土青铜器》第二卷第259页,巴蜀书社,2009年。
[22]《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第187页。
[23]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第110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24]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第235页,文物出版社,1989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25]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望山沙冢楚墓》第136页,文物出版社,1996年。
[26]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襄阳陈坡》第192页,科学出版社,2013年。下引此书,版本均同。
[27]郭沫若:《青铜时代》第303~305页,科学出版社,1957年。
[28]a.郭宝钧:《商周铜器群综合研究》第62~69页,文物出版社,1981年。
b.卢连成、胡智生:《陕西地区西周墓葬和窖藏出土的青铜礼器》,见《宝鸡国墓地》附录一,文物出版社,1988年。
c.曹玮:《从青铜器的演变试论西周前后期之交的礼制变化》,见《周秦文化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
[29]刘彬徽:《楚系青铜器研究》第574~577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30]许永杰:《中国考古学研究中的情境分析》,《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1期。
[31]扶风县博物馆:《陕西扶风县新发现一批商周青铜器》,《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3期。
[32]《高家堡戈国墓》第90页。
[3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滕州前掌大墓地》第78、85页,文物出版社,2005年。
[34]石鼓山考古队:《陕西宝鸡石鼓山西周墓葬发掘简报》,《文物》2013年第2期。
[35]卢连成、胡智生:《宝鸡国墓地》第66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
[36]陕西省博物馆、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陕西岐山贺家村西周墓葬》,《考古》1976年第1期。
[37]山西省考古研究院等:《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一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20年第2期。
[38]同[7]。
[39]《高家堡戈国墓》第82、83页。
[4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沣西发掘队:《1967年长安张家坡西周墓葬的发掘》,《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41]石兴邦:《长安普渡村西周墓葬发掘记》,《考古学报》1954年第2期。
[4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1017号墓发掘》,《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
[43]同[6]。
[44]同[7]。
[4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张家坡西周墓地》第159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46]《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第96页。
[47]周到、赵新来:《河南鹤壁庞村出土的青铜器》,见《文物资料丛刊》(3),文物出版社,1980年。
[48]同[12]。
[49]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发掘简报》,《文物》2011年第11期。
[50]卢连成、胡智生:《宝鸡国墓地》第158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
[51]《曾侯乙墓》第231~235页。
[52]安徽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安徽省博物馆:《寿县蔡侯墓出土遗物》第10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
[53]《淅川下寺春秋楚墓》第139、213、257、294页。
[5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麻城市李家湾春秋楚墓》,《考古》2000年第5期。
[55]《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第26页。
[56]《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图七七。
[57]《鹿邑太清宫长子口墓》图八。
[58]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九本·1400、1443、1129号大墓》第52、56、57页,历史语言研究所,1996年。
[59]《曾侯乙墓》第243页。
[60]《淅川下寺春秋楚墓》第213页。
[61]《淅川下寺春秋楚墓》第75、294页。
[62]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义地岗曾公子去疾墓发掘简报》,《江汉考古》2012年第3期。
[63]襄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湖北襄阳市沈岗春秋时期墓葬》,《考古》2017年第5期。
[64]《襄阳陈坡》第155页。
[65]荆州博物馆、钟祥市博物馆:《湖北钟祥黄土坡东周秦代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9年第2期。
[66]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第108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67]《曾侯乙墓》第234、235页。
[68]河南省博物馆:《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出土的几件战国铜器》,《文物》1976年第3期。
[69]淄博市临淄区文化局:《山东淄博市临淄区赵家徐姚战国墓》,《考古》2005年第1期。
[70]湖北省博物馆、随州市博物馆:《湖北随州擂鼓墩二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85年第1期。
[71]《襄阳陈坡》第154页。
[72]王振铎:《司南指南针与罗经盘—中国古代有关静磁学知识之发现及发明(上)》,《中国考古学报》第3册,1948年。
[73]李小燕、井中伟:《玉柄形器名“瓒”说—辅证内史亳同与〈尚书·顾命〉“同瑁”问题》,《考古与文物》2012年第3期。
[74]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新干商代大墓》第73页,文物出版社,1997年。
[75]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扶风县云塘、庄白二号西周铜器窖藏》,《文物》1978年第11期。
[76]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第27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77]a.严志斌:《瓒爵辨》,见《三代考古》(七),科学出版社,2017年;《薛国故城出土鸟形杯小议》,《考古》2018年第2期。
b.李春桃:《从斗形爵的称谓谈到三足爵的命名》,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九本第一分,历史语言研究所,2018年。
[78]《淅川和尚岭与徐家岭楚墓》第273页。
[79]《曾侯乙墓》第216页。
[80]《淅川下寺春秋楚墓》第51页。
[81]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长治分水岭东周墓地》第343页,文物出版社,2010年。
[8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县东周秦汉墓》第57、138页,科学出版社,1994年。
[83]郭宝钧:《山彪镇与琉璃阁》第24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
[84]郑州大学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阳)、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伊川徐阳东周墓地西区2013~2015年发掘》,《考古学报》2020年第4期。
[85]枣庄市博物馆等:《山东枣庄徐楼东周墓发掘简报》,《文物》2014年第1期。
[86]临淄市博物馆:《山东临淄商王村一号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97年第6期。
[87]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县东周秦汉墓》第141页,科学出版社,1994年。
[88]南京博物院、盱眙县文广新局:《江苏盱眙县大云山西汉江都王陵一号墓》,《考古》2013年第10期。
[89]王焕文:《荷竹清华润琼浆—山东临淄商王墓出土铜汲酒器考》,《收藏家》2015年第9期。

(作者:井中伟 王建峰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 ;原文刊于《考古》2022年第2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