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行走天涯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实行的婚姻制度是三妻四妾,而在民国时期,同样这种婚姻制度还没有被完全的废除掉,尽管新中国建立之后,已经推行一夫一妻制了,但是想要很快的让这种新的婚姻法制度全面的普及,显然难度还非常的高。但是国家政府官员必须做出表率。是不是说明那些府中的小妾都要被休掉了呢?
 其实国家也不是那么不近人情的,这种婚姻法的出台是为了告诉未成婚的人,日后是不可以再多娶三房四房小妾的了,只能娶一个女子为自己的妻子,因此必须对这段婚姻更加的真诚,二人才能够一同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而已经拥有过多房小妾的丈夫,也可以重新的去考虑自己和小妾们的这段婚姻的感情,如果男方想要提出离婚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实施。不过如果小妾们不同意的话,那么男方想要离婚的可能性很低。
 但是小妾如果和自己的丈夫提出离婚的打算的话,丈夫不得以任何行为干预,而必须得同意,从这就不难看出国家的新婚姻法出台,主要是为了保护这些小妾们的,但是大多数小妾已经接受了很长时间的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他们需要依附自己的丈夫才能够独立的生活,而且很多小妾都没有读过书。因此如果离开了丈夫,更加不知道如何独立的生活,导致很多小妾们依旧跟在自己的丈夫身边,哪怕要和多个女子一同分享自己的丈夫。

可其实这种婚姻法已经是非常人性化的了,它没有强迫的要求小妾必须离开自己的丈夫,甚至夫妻二人已经离婚了,但是如果有过孩子的话,丈夫想要完全地逃离这段婚姻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必须还需要定期的向自己的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看完不知道大家对于这种民国时期的新婚姻法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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