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扒拉下古代残疾人政策# 古代欧洲,残疾人是被看作“魔鬼缠身”“上帝的惩罚”,由此残疾人可被人任意再次伤害,其处境十分悲惨,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相对而言,古代中国对残疾人的态度简直就是高端文明,古代残疾人是能得到政府的救济、帮助和同情。 中国残疾人福利之政自古有之。从夏、商、周时期相关的史料中,就有减免残疾人税收的政策,如《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载:“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福”。“六养”除“宽疾”与残疾人有最直接的关系之外,其他的如“养老”、“振穷”、“恤贫”都与残疾人的生活有一定的间接的关系。小司徒、乡师等地方官要负责执行鉴别残疾人:“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其后由他们再执行再减免残疾人税收,并安排残疾人生活。 先秦典籍《论语》《庄子》《礼记》《管子》中也都有残疾人相关的记载。《论语·子罕》:“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还开创了问疾、养疾之举,“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辟、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此之谓养疾。” 秦汉到三国南北朝时期,开明的皇帝甚至还派大臣优恤残疾人,《北史·魏本纪》载北魏孝文皇帝对“六疾不能自存者,人赐谷五斗”,并“设立别坊,遣医救护”。 中国历朝历代都有为了使优恤残疾人的举措有效实施而设置的经济政策。从隋唐开始,就不同规模地设立了“悲田制”(隋朝),“福田制”(唐朝),从这些田产中得到比较固定经济支持。还设置具体给残疾人提供救济的机构,如隋朝的“普救病坊”、元朝的“惠民药局”和清朝的“养济院”。 中国古代残疾人也能够受到教育,并在社会上承担责任发挥作用的,为此古代不乏残疾名人。譬如,写了《左氏春秋》(即《左传》)和《国语》的左丘明就是盲人。盲人,古称“瞽者”,瞽者的职业相对固定,往往是乐师或巫师,而巫师常是古代政策决策的参与者。左丘明是中国传统史学的创始人,可以说左丘明是中国史学的“开山鼻祖”,他还被誉为“百家文字之宗、万世古文之祖”,孔子、司马迁都尊其为“君子”。 相比欧洲,中国古代残疾人的故事更具备正能量,有因残而发愤图强的孙膑、司马迁,也有《阅微草堂笔记》记录心存善念的瞽人卫氏,让人感念“皇天无亲,维德是辅”。 知史学理,读史明智。没事别总说别人国家好,中国民政史就如中国监察史一样悠久。《礼记·礼运》就有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很显然,自有文明以来中国的民政、监察一直是中华文明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然去问问“饕餮”是什么意思吧,就怕你就懂得跟吃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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