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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奴殉葬,朱元璋为她悲伤,嫁给朱樉二十四年竟还是女儿身?

 梦想童年594 2022-05-15

大明王朝建立的第四年秋天,即洪武四年(1371年)的十月十八日,朱元璋把观音奴许配给自己的第二子秦王朱樉,其目的是为了招降她的哥哥,时任元朝河南王、中书左丞相王保保。

所以这段婚姻带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也预示了观音奴后来的凄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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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王保保原名叫扩廓帖木儿,蒙古族人,是元顺帝的左丞相,曾多次打败明军,在抗击明朝的过程中起到了中坚的作用。因此朱元璋对他极为重视,并对他作出了极高的评价。据《明史·扩廓帖木儿》记载,朱元璋对王保保十分重视,有一次他大会诸将,问道:“你们看谁能担得起天下奇男子这一美誉?”诸将都说:“常遇春将不过万人,横行无敌,他就是真正的奇男子。”朱元璋却笑着说:“遇春虽人杰,吾得而臣之。吾不能臣王保保,其人奇男子也。”

朱元璋曾多次示好并试图招降王保保,但都被王保保拒绝,因此这也成了他生平三大憾事之一。

1370年,王保保在与明将徐达的一次作战中大败,仅携妻子等数人逃脱,其余家人全被明军俘虏,这其中就有他的妹妹观音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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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见到观音奴之后,蒙古少女的美丽让他想到了一个招降王保保的办法,就是以正妃之礼将观音奴嫁给自己的二儿子朱樉。

当时观音奴的外祖父阿鲁温刚死不久,但朱元璋接受礼部尚书陶凯的建议,坚持让秦王成亲,在册文称观音奴属于“名家贤女”,要求她“谨遵妇道,以助我邦家”。可见,朱元璋对这个外族的儿媳是寄予了厚望的。

然而朱樉对这桩政治联姻并不满意,观音奴虽为正妃,却并没有得到朱樉的宠爱,他宠爱的是次妃邓氏,再加上后来王保保去世,观音奴也渐渐失去利用的价值,因此,秦王朱樉将她“幽囚”于别宫。

据《太祖皇帝钦录》记载,秦王“听信偏妃邓氏,将正妃王氏处于别所,每日以敝器送饭与食。饮食等物,时新果木,皆非洁静,有同幽囚”。

而且朱樉为了讨好邓氏,专门派人沿海布政司收买珠翠,说是收买,其实就是强取豪夺,因而使众多百姓家破人亡。不但如此,朱樉还曾派人制作皇后的服饰给邓氏穿,同时又将自己房中的床做成五爪龙床。这五爪龙乃天子专用,朱元璋知道了之后当然不能容忍,斥责秦王“僭分无礼,罪莫大焉”,同时又将邓氏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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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皇帝钦录》记载:“偏妃邓氏,因妒忌被责,自缢身死。”

观音奴虽然失去了利用价值,朱元璋却并没有因此对她弃之不理。他当然知道观音奴与秦王夫妻不睦,因此在赐死邓氏之后,“再三省谕”朱樉,要他“以礼相待正妃王氏”。然而朱樉却“不听父教,仍将王氏幽囚宫中”。

朱樉为什么“不听父教”,这当然与他的“不良于德”(朱元璋语)有关。据史料记载,朱樉虽然幼年聪慧,严毅英武,但成年后却多行恶事,荒唐无度。再加上邓妃死后,王妃被囚,“宫中无主,饮食起居,无人撙节看视,因而恣纵”。不过善恶终有报,洪武二十八年,即公元1395年三月,秦王朱樉被老宫人毒死,这也叫做罪有应得。

据记载,秦王朱樉共有六个儿子,却没有一个是王妃观音奴所生,《明实录》和《明史》都未曾记载王氏有子,因此有人猜测,由于朱樉一直不喜欢观音奴,结婚之后应该是很少同房,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同过房,由此判断观音奴嫁给朱樉二十多年,却仍然保持着女儿之身。

想想也有这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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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樉死后,正妃观音奴随之殉葬,与朱樉合葬于鸿固原(位于今陕西省潏河、浐河间)。时为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四月初四日。这种殉葬绝非观音奴本意,试想,她生前得不到宠爱,难道还想着通过殉葬来感动朱樉,重新获得宠爱吗?

而这悲剧的结局,在历史上只有简单的五个字:“樉薨,王妃殉。”

殉葬是朱元璋制定的制度,按照这一制度,观音奴殉葬朱樉应该是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但是,朱元璋的第十一子,蜀献王朱椿所著的《献园睿制集》卷八中有《祭兄秦愍王嫂愍烈王妃》一文,其中写道:“嫂也孔贤,奋身同殒。父皇闻讣,以忧以伤。妃谥愍烈,王谥愍王。”

这里的“嫂”当然是指观音奴,她的殉葬竟然是“奋身同殒”,“奋身”带有强烈的自愿意味。这就很难让人理解了,朱樉如此待她,她怎么会“奋身同殒”甘愿去做一个殉葬品呢?

而且朱元璋竟然在“闻讣”后“以忧以伤”,悲痛异常,因而赐观音奴谥为“愍烈”。

但不知他的悲伤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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