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白水 从早叔讲了“只想吃,不想谈”,就总能想起来,越想越对。 不久前,还可以堂食的时候,我在微信上传了两张图给朋友,是意式牛奶焖猪排的做法和成品图,做着有机会去吃的梦,回复是这样的:我不太喜欢吃甜口的,看这个是牛奶做的,就感觉有点甜了。你先试一下,不甜告诉我。 梦醒得很快。到现在也没吃上。 没吃上,就剩下谈谈了。 我一直觉得豆花的甜咸之争、米粽的荤素之裂,都是小事情。真正算件事的,是对吃有没有热情。不能琢磨做的话,是否琢磨着去吃,才是紧要的。 吃的东西,不管是不是如此,太难留住了。如果家里司厨的人手艺可以,算是一种福气。不然,二三十年,足够大多数东西成为传说了。 最近在读苏美璐小姐著并绘的《往食只能回味》。她大概小时住在九龙,书里回忆了很多孩童时期热爱的吃食,一大部分,我不知道讲的是何样东西,也许吃过,但也对不上名字。不过,即使吃过同名的东西,也不是一种东西,类似“我家楼下那个”的东西,何况很多东西确是鲜见了,比如街头的糖葱饼。 写道“豉油炒面”的时候,我想这个我吃过而且喜欢,然后读过几行,劈杀下来的便是“不是酒樓所謂的肉絲炒面,一團面炸得像個巢,淋上漿糊,難吃至極”,所幸这一刀不是向我来的,我也觉得那玩意儿“难吃至极”,所以我得再抄一段好的: 此外,如像猪油拌饭一类的,也看着过瘾,虽然苏美璐小姐不免是有些惆怅的,回味嘛。 我喜欢的东西大概总是这样的东西,《水浒传》里的牛肉、古龙小说里的包子、汪曾祺写过的黄油烙饼,“二十四桥明月夜”哪里比得上叫花鸡呢? 当然,我还是相信好吃不好吃是有“金线”的,吃人吃气氛的说法,固然是对的,但总也觉得是耽误了吃的东西。并不是说那样不行,是那不是写吃、是写人写情,区别是有的。 在一本叫做《请画一下爱》的书里,也有几篇是提到了吃的,但正如书名所显露的,书里记录和画的是许多人记得很深很久的情感瞬间,比如: 此间的区别虽不那么分明,还是有一些的。至于,所谓好不好吃的金线,也多在饭桌上,而不在书桌前,所以,能动嘴的,还是少动手。 写吃嘛,最好是在饭后,或者吃不到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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